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0-01-10 来源: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
字体:【 打印本页


(2020年1月7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农牧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年来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正确领导及常委会分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服务“三农”为总抓手紧紧围绕“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圆满完成农牧方面立法、监督和代表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完成的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质量优先,立法工作取得新提升。一是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立法。对全国人大、省市州征求意见的9部法律法规,坚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委员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予以反馈。其中,对全国人大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乡村振兴的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深入了解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及时与相关方面、对口联系单位和立法智库专家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委员会会议深入讨论草案条款内容,紧密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反馈。二是认真做好法规审查服务。认真贯彻常委会特色精细立法新要求,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强化对基层人大立法工作指导。先后6次赴相关市(州)县(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与相关基层人大常委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逐条逐句修改完善法规条例。审查中始终坚持删减与上位法重复条款,保留增加特色内容,充分发挥立法智库专家和委员作用,召开3次专家论证会和6次委员会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全年共完成11省、州、县法规审议审查服务(制定3件、修订4件、修改1件、废止3件)提出的22条审议审查意见在常委会审议时得到委员们的肯定和赞同,被常委会会议吸收采纳。三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审查批准玉树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果洛州草原保护条例,特别是在玉树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中规定了长江、黄河、澜沧江玉树段内全面禁渔、严禁放生水生生物等特色内容,为三江源草原和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设,审查批准海西州水资源保护条例、海西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门源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在为条例精简“瘦身”的同时,重点补充了上位法没有具体规定、州县实际确需规定的特色内容,如保证河道生态基流科学评估野生动物种群调控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等加快推进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审查批准海西州促进枸杞产业发展条例,重点从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产地保护、质量监督、品牌保护、精深加工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等方面,促进绿色有机枸杞产业发展依法助推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初审了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在尊重农牧民屠宰、饮食习惯的同时,规范屠宰行为,为提高畜产品安全生产提供了法治保障。四是实地开展立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扩大立法参与,先后组织委员会委员、代表小组成员、基层人大立法工作者赴浙江、新疆、宁夏等省区及省内乐都、刚察、格尔木、德令哈、门源等地开展畜禽屠宰、枸杞产业、饮用水水源、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专题调研,为相关领域立法审查奠定基础。

(二)加强服务保障,监督工作得到新提高。一是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代表建议跟踪落实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代表建议推出了46条工作措施,有的形成了新的工作思路,有的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有的取得了初步进展。专报省委的《关于“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批示:落实情况总体不错,既体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为推进新青海建设,责任心和自觉性都必不可少。请农牧委持续关注落实情况,确保落地落实。根据王建军书记批示精神和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昆指示要求,委员会围绕农牧区电商发展、农用残膜回收等代表建议,加强跟踪督办,组织部分委员、提建议代表和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和湟源县、互助县开展电商推进工作座谈会、残膜回收及可降解技术现场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落实二是组织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重大要求的实施意见》和“基层减负年”要求,组织召开常委会脱贫攻坚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启动会,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全省脱贫攻坚及人畜饮水安全工作汇报。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出席启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昆亲自带队乐都县、同仁县、泽库县、同德进行调研督导,并组织召开调研督导总结会。调研期间,代表们充分发挥熟悉基层工作、熟悉行业业务的特点,及时发现问题,深入研讨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七个方面36条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以常委会名义报省委并抄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成政府报请常委会备案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局关于支持江苏省社会力量在青海投资兴业参与产业扶贫若干意见的通知》7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加强协调联系,服务工作得到新拓展。一是完成常委会专题讲座服务。及早谋划、力争有为,特邀黄河水利委员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景宗在常委会会议上作“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及有关问题”专题讲座。二是完成常委会领导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题审议服务。对常委会领导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乡村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渔业法执法检查报告等议题,认真研究,联系实际,提出若干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三是完成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的服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委员会全面统筹工作,安排人员全程参与并做好在青全国人大代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服务工作,高质量完成领导讲话和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调研报告起草撰写工作。四是完成全国人大农委来青调研的服务工作。8月,全国人大农委李春生副主任委员率调研组来我省开展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调研,赴2州4县督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对青海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对口支援青海工作的建议”,了解我省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工作情况,委员会按照常委会领导指示要求,在协助办公厅全面细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全国人大农委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我省藏区发展和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困难,提出国家政策层面需要给予支持的建议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专委会对口联系部门调整方案,委员会强化协调联系,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修改《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与对口单位工作联系办法》,确保工作连续性和衔接性。注重工作实效,发挥集体智慧,及时组织召开对口部门联系会,共同研究做好农牧方面立法、监督、代表、调研等工作思路措施。加强日常联系协调,突出“三农”工作中群众最关心和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多次走访对口联系部门开展座谈调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质效。六是加强与兄弟省的联系。坚持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工作交流和联络感情的重要机遇,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接待保障规定,精细筹划服务,认真细致做好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人大来青考察调研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加强支部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党员在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学深悟透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了党员干部以理论上的清醒、思想上的纯洁和政治上的坚定,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上信念更加坚定、行动更加自觉。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人大农牧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强化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做好‘三个表率’服务‘一优两高’”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及时更新党员组织关系变动,并根据实际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党性教育,扎实做好“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深入开展党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三是常抓作风建设。严肃对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摆出的问题清单,狠抓整改落实,推进党支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重要节点、关键时刻重申纪律要求,推进支部纪律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及时修改通过《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议事规则》《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与对口单位工作联系办法》,加强对委员、代表的管理,规范委员会工作程序,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后3次深入乐都区芦花乡营盘湾村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和走访慰问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向省委、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我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普法实践,深化书香支部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五是提升干部能力。承担全省教科文卫和农牧系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苏州)的组织服务工作,并全员参加培训;选派人员参加第74期厅局级现代化经济体系班(中央党校)、全省人大主任培训班、第七期立法培训班(深圳)、全省人大代表培训班(深圳)、全省乡村振兴专题研修班、全省脱贫攻坚专题研修班等各项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亮点

在委员会全体成员的齐心协力和共同努力下,开展工作坚持“内容上争取全面,统筹上强调协调,调研上力求深入”,先后撰写脱贫攻坚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农牧区绿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国人大农委来青开展重点建议督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调研报告6份,提出工作建议50余条,切实为服务常委会高质量推进全省“三农”工作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一是特色精细立法深入推进。省特色精细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为契机,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以特色精细立法为工作原则和方向,顺势而为,持续发力,继续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抓住契机推广成熟经验,并逐步从单行条例向省级立法突破,不断开创地方特色精细立法新篇章。

二是调研督导创新有力。首次以常委会名义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专项调研督导,并与“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相结合,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畜饮水工程等6项内容统筹推进,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负担,得到常委会领导肯定和基层好评。

三是建言献策质效明显。坚持把服务“三农”、振兴乡村作为中心工作,标准不折扣、质量不降低,专报省委的《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调研报告》得到王建军书记批示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这项活动开展的好。七个方面的建议请扶贫开发局研究并推动落实。省委常委、副省长严金海就2019年“人大代表进乡村”工作作出批示:人大代表进乡村带去的是政策、作风,带来的是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献计出力,做出了重要贡献,请扶贫、农业部门负责同志阅研。代表提出的“启动全域无垃圾省创建”“为单位的村庄布局规划”“建设特色温控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议受到高度重视,上升为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并写进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7月1日,省政府已下文批复在果洛州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试点,项目总投资4.9亿元。

三、2020年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委员会工作还有提升的空间和改进的方向:一是精细化立法和专题调研中发现问题的能力还需提高;二是法规条例审议审查中指导服务的方式方法还需改进;三是干部的理论业务学习还需加强。2020年,委员会将继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和业务工作质效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研究,统筹推进,确保每一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始终贯彻落实好常委会特色精细立法要求,致力精细管用,重点开展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是监督工作。结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协助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青海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请常委会审议;协助常委会做好全国人大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等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做好农牧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代表工作。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继续开展2020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做好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和其他农牧方面代表建议的专题检查。

四是自身建设工作。坚持党建业务两促进、两不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机关党委要求认真做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工作;突出作风和效能建设,抓好强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团结进步、扶贫帮困等工作担当和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