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2-03-17 来源:省人大农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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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农牧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2021年,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守正创新,扎实作为,为推动全省“三农”法治建设、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区繁荣、农牧民富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立法要求,着力提升立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党组“精细化立法”新要求,坚持科学选题、精细操作,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务实管用,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扎实做好立法服务和保障工作。一是审议《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强化履职担当职责,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先后召集省司法厅、省水利厅召开项目对接会和工作推进会,在条例立项、立法目的、立法进度等方面达成一致。深入开展调研,与省水利厅组成调研组赴辽宁省、吉林省学习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赴化隆县、大通县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掌握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结合省情实际对条例草案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立法专家智库和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审议意见。二是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联系,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制定该实施办法的推进情况,并就立法的必要性、针对性等立法重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研讨。邀请中央党校教授来青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并赴海南州、海东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全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短板弱项,针对性的提出关于我省高质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精细立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做好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打包修改。按照抓特点、找问题、少而精、真管用的原则,认真审查批准打包修改的《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卤虫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二)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坚持把解决问题、推进落实作为依法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跟踪力度围绕“三农”工作中党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实施监督。一是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青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相关准备工作提前深入西宁市、海北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了实地检查调研,现场检查种畜禽育种场、良种推广服务中心、规模养殖场、生态畜牧业示范园、畜禽加工销售企业、科研机构和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队贯彻实施畜牧法情况,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打下了良好基础提前做好日程安排、检查线路及地点、文字材料、组织协调、人员安排、会场布置、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整个执法检查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得到了武维华副委员长、执法检查组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全面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紧扣法律规定常委会副主任鸟成云的带领下,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召开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畜牧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相关市州政府关于本地区贯彻落实畜牧法的情况汇报邀请专业人员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指南的基础上,赴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海北州、海西州开展检查,先后召开7次座谈会,实地检查21家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执法大队、饲料加工企业、科研院所、良种繁殖场等,广泛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基层执法人员、养殖户、一线职工、科研人员、农牧民群众对贯彻执行畜牧法情况的意见建议。同时,委托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畜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书面报告,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本次执法检查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武维华副委员长的批示肯定和鼓励。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结合“人大代表进乡村”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赴海北州海晏县、黄南州同仁市、西宁市湟源县、湟中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动物防疫、农业机械“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有力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取得积极成果四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成政府报请常委会备案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从指定公路运输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等9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强化服务意识依法督办代表建议。遵循和把握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规律,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丰富和拓展代表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发挥人大代表的业务专长和履职热情,确保人大代表履职更加科学、高效和务实。一是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系列新指示、新要求,突出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题融合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成效“回头看”等相关工作,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赴海北州海晏县、黄南州同仁市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州县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农村牧区实地察看了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并同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的基础上,形成活动工作总结,提出具有全局性、高水平、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二是认真开展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海晏纳入农牧区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试点的建议”(215024号)列为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会共同重点督办建议进行调研督办。8月份召开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座谈会,听取了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深入海晏县、同仁市等地随机抽点进行现场察看,切实了解掌握实情,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目前海晏县已初步建立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体系,积极申报建设全省第一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业厂项目,已取得国家立项审批并下达补助资金200万。海晏县政府积极进行招商引资,目前与引进企业达成投资2900万的合作协议,计划年底开始开工建设,2022年正式投运。

(四)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政治建党、思想强党,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干部思想政治基础得到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农牧委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指定学习材料和相关重要参考材料。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自学,听专家宣讲辅导学,参加研讨集体学习等方式,对百年党史、新民主主义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改革开放史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二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先后组织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北山责任林保护劳动,“学先进、学典型”、走访慰问贫困户等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断提升干部思想道德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宣传和贯彻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决议,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和重点工作,确保工作的政治方向。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支部书记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情亲自处置,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工作措施。四是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支部书记亲自讲廉政党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严守底线在重要节点重申省纪委、机关纪委对过节期间提出的“十严禁”纪律要求,推进支部纪律教育常态化。

二、工作创新亮点及成效

跟踪督办是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农牧委加强工作研究,加大跟踪督办,创新对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动物防疫、农业机械“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情况和重点督办的两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了“回头看”,进一步推升了人大监督工作质效,推动了我省相关“三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动物防疫基础得到新加强地己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部纳入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计划从2022年起省财政每年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7000余万元,按年人均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补助。多元化、多渠道、多层级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省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累计投入资金1245万元。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管理,近3万户养殖户、合作社、家庭牧场的近200万余头(只)牦牛藏羊追溯数据已上传到省级平台,逐步实现我省县域内牛羊养殖环节追溯体系全覆盖。依法关停、取缔、撤销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场34家。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青海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按期成立,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名;8个市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建完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6名;40个县(市、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0名,执法力量和执法重心逐步向基层倾斜。省市(州)县培训执法人员1100人次。二是农业机械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到2025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将农机化发展纳入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十四五”期间,计划“宜机化”农田改造5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建设农机装备库棚2.5万平方米,为农业机械化打牢基础。2021年全省共投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198万元。省财政投入300万元实施丘陵山区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应用。提高绿色高效机械装备补贴标准,加快扶持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推广应用。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农机化经营组织,采取产业化联合体方式,带动农户加入规模化生产经营、构建利益联结体,带动农户发展。将农机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纳入十四五全省农牧民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农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明确省级农机执法职能,进一步理顺省市州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之间体制,加强农机监理和农机安全执法人员配备,指导全省农机执法工作。三是乡镇农牧业服务工作保障。“关于加大乡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技队伍服务水平的建议”,是2020年农牧委和常委会委员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在去年取得办理初步实效的基础上,省政府2021年已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重建农区乡镇兽医站68个,占农区乡镇站总数的43.3%海北、黄南、果洛三州多方筹措资金,新建改造乡镇兽医站办公用房31个,建设化尸窖等简易处理设施76处。2022年起省财政每年支付7000余万元,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

工资报酬从年人均3500元提高到10000元以上。结合“十四五”规划积极向国家部委反映我省困境和难点,争取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在政策层面积极推行乡镇一级农技服务人员的双重管理模式,明确乡镇一级的农技人员业务工作由县级农牧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人员管理由乡镇部门统一负责,先通过解决体制运行上的根本问题,再逐步解决农技人员兼职取酬等问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省人大农牧委坚持听命立足于法服务与民,锐意进取拼搏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深入系统,立法和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不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挑战,农牧委将继续自觉接受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密切同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加强与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农口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络,审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加大对市、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认真做好《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玉树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条例》《大通回族自治县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等地方单行条例的审查工作。

二是监督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相关服务协调保障工作;加强畜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做好农牧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代表工作。加强服务保障,继续开展2022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做好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和其他农牧方面代表建议的专题督办。

四是自身建设工作。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政治建党、思想建党要求,坚持党建和业务两不误、两促进,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标准化规范建设,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训,严格制度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党建带动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