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本太副主任赴湟源湟中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

日期:2015-06-03 来源:农牧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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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带领省人大农牧委主任委员陈世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国庆等一行5人,赴湟源县、湟中县调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湟源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情况。
        邓本太副主任到湟源县日月乡、波航乡实地察看兔儿干村新型农村社区和胡思洞村、麻尼台村新村建设、宅基地旧址整理情况,并听取了湟源县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对农村社区和新村建设中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意愿、同步建设配套设施、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解决农户跨年度建房贷款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一、兔尔干新型农村社区具有靠近日月山风景区的地理优势,应将其建设成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浓郁的高原特色旅游小镇,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同时要开发利用好原宅基地和耕地,以合作社土地流转方式,发展规模化特色优势种养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二、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所在,作为我省惟一的试点县,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着眼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实际利益,切实给农民更多财产权益,要认真做好顶层设计,村集体少分收益,农民多得收益,确保农民利益最大化。三、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尊重农牧民意愿,不定目标、不下任务,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动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防止工商资本通过流转搞非农建设;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做到占补质量、数量平衡,防止出现把基本农田逼上山头,把设施农业挤进山沟的做法。要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
        邓本太副主任还前往湟源县树莓种植、天成大荣养殖公司,湟中县多巴镇红高原果蔬种植、玉拉林成种养殖、鲍丰农机服务、兄弟马铃薯种植和拦隆口镇广川蔬菜种植、道勤牛羊养殖等专业合作社实地察看,详细询问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投资模式及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情况。他认为,湟源县、湟中县在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取得了体制机制创新的新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两个方面作用,着力在规范化管理、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牧场,从事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等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从事同类农林牧产业生产和服务的农民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发展现代农牧业,鼓励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以资金、技术、土地等要素相互入股,形成产权明晰的利益联结,带动当地农户共同富裕。二是延伸产业链条,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完善“农超(企)对接”、“观光采摘”、“电子商务”等运营模式,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开拓农畜产品营销渠道。支持多巴红高原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专业合作社建立联合社,通过已建立的配送中心、高原农副产品网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联合社农副产品,降低流通成本,实现生产、销售零环节。三是加大对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牧民培训的投入力度,通过省内外涉农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异地交流培训,培养一批有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牧民、经纪人,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四是鼓励、支持具有种养殖、销售、财会等专业知识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专业合作社服务工作,对合作社聘请专业人才的要在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合作社规范化运作,不断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五是深入推进农牧区金融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抵押、担保制度,切实解决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民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