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卓玛带队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相关立法监督事项工作调研

日期:2023-07-14 来源:监司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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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队联动开展《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以及法院执行工作、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工作调研,座谈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汇报,赴玉树州及杂多县、海西州及乌兰县实地调研。调研组结合调研主题,同步开展“小板凳课堂”走出去“授课”活动,在相关市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

  尼玛卓玛指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和需要长期坚持协同推进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八五”普法决议全面实施,宪法宣传教育、民法典普法等重大主题法治宣传扎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推进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尼玛卓玛强调,要提高工作站位,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普法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各方面,真正做到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要树立服务为本理念,把普法作为提高公民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工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突出普法实效,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打造和优化常态化、生动化、互动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调动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法治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推动化解社会矛盾,更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树立强基导向、效果导向,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工作体系,推进重心下移,夯实普法工作基础。要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固化上升为制度,加快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地方立法,为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祁敬婷、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燕永翔及部分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参加调研。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主持省直机关普法工作座谈会。

  (供图:监司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