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海南州开展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6-06-18 来源: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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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海南州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召开会议听取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与州县人大代表座谈。

执法检查组深入海南州兴海县河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唐乃乡桑当北坡生态治理点、共和县龙羊峡库区林草生态修复和沙漠化防治等项目现场,详细了解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指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从国家层面立法规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专门法律,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特殊问题、回应青藏高原人民群众新期待。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是全国首部以“生态为纲”的省级综合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一法一条例”是青海生态保护严密法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责任明确,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执法检查组强调,保护好青海湖流域、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共和盆地生态屏障,对海南州不是可选项,是必答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有效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把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将生态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把法律法规规定的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防控等职责落细落实。要聚焦生态保护第一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压实法定责任,补齐工作短板,提升生态治理能力,确保每一寸生态保护红线都有人守、有人管、有人担责,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供图:环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