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法制委分党组和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精神,讨论通过《法制委法工委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分党组、党支部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分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刘伯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支部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要把握目标任务,对标对表陈刚书记党纪学习教育“学什么”“重点学”“怎么学”“学有所成”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四个方面具体措施,学出忠诚、学出敬畏、学出担当,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制定学习计划,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要领和核心,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强读强记、入脑入心、常学常新;要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克服不真学、不思学、不常学等问题,持之以恒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最新成果,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注重成果转化,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用“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实际行动,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推动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举措。
会议讨论通过的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紧扣党纪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抓实《条例》学习、拓展教育形式、加强解读培训、对照检视问题等五个方面对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分解细化,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明确了24项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措施。
(供图:法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