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期间,沈何副主任带领考察组一行行程约一千多公里,围绕青海湖环湖公路一周,实地察看了青海湖景区划定的范围、设立的门禁等,考察了沙岛、鸟岛、仙女湾、二郎剑等景点,听取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的汇报。
调研过程中,沈何副主任指出,青海湖不仅是青海的,也是世界的,青海湖景区是青海旅游业的“龙头”景区,在全省的旅游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等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青海湖景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旅游人数屡创新高、旅游收入逐年攀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沈何副主任要求青海湖景区的各相关单位一定要本着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充分认识青海湖景区在全省旅游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和履行起保护利用青海湖的职责,从一个比较高的站位和视野来谋划青海湖景区的发展,扎实有效地推动青海湖的保护利用,使青海湖景区的旅游发展真正惠及全青海人民。考察过程中,沈何副主任还对景区管理、景区景点经营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调研结束时,沈何副主任强调,青海湖景区是我省的王牌景点,对青海湖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进行立法非常必要。青海湖景区管理立法是我省第一部单个景区立法,对以后制定类似法规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和借鉴性,因此要高度重视,尤其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进一步做好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召集政府各相关部门、旅游、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青海湖保护利用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从景区范围、景区建设、景区管理、旅游发展等方面进行论证,充分听取民意,吸收专家学者智慧,为制定好条例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法制委、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要树立精品意识,要进一步扩大调查研究的范围,进一步论证研讨,进一步深入分析,不能人云亦云,要树立“制定就要制定一部管用的、能真正解决问题的精品法规”的意识。三是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要认识到规划在景区保护利用管理中的重大作用,明确规划的范围、确定规划的编制、理顺规划的程序等,切实为保护利用好青海湖把好源头关。四是要解决理顺管理体制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与青海湖保护、利用、管理相关的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做到权责明确、权责统一,权责落实。五是调研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总结。下一步的调研论证完成后要形成一个报告,要从条例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条例的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提出切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作为下一步修改条例草案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