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立法工作,2月24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和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杨牧飞、法工委副主任袁玲以及委员会相关同志赴贵州省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立法经验。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与基层干部群众互动等形式,与贵州省人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基层社区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就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中如何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等方面作了学习,交流了经验。
马伟指出,贵州省是民族大省,也是全国第一个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省份,立法理念先进,立法思路清晰,条款内容精细,配套措施全面,出台的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有亮点、有特点,务实管用。通过座谈交流,为我省下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开阔了思路,拓宽了眼界。马伟强调,调研组要认真吸收贵州省在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和实践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把握好立法重点和关注节点,注重借鉴转化,处理好立法难点,解决好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努力制定出一部具有青海特色、务实管用的条例,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