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至11日,全省第七期人大法制机构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在深圳举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法制委部分委员,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委,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及立法工作骨干,部分立法智库专家,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等60余人参加培训。全国人大及广东、福建、广州等省市人大立法业务专家,高校从事地方立法研究的专家教授,应邀讲授设区市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全面依法治国与文化立法、立法评估等立法课程。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参观了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馆,开展了环保新能源“人大核电行”现场教学活动。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牧飞作开班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宏强作结业讲话。
杨牧飞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培训,张光荣、马伟副主任、贾应忠秘书长亲自审定培训方案,明确要求增强立法培训的功能和作用,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他要求参训人员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力求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有所进,不断推动特色立法精细立法实践,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作出应有贡献。
赵宏强指出,法工委积极贯彻常委会领导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服务保障,精心设置培训课程,聚焦新时期地方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学习和现场教学活动。参训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学习专注,交流踊跃,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他要求参训人员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消化理解、研究吸收、学用相长,把握立法规律,增强立法本领,提升立法能力,推动立法实践,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合力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