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新职责
守护好国有自然资源宝贵财富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监督实践探索

日期:2022-03-29 来源:全国人大简报 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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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与政府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实践做法。

一、构建“1十2”的专项报告体系

自然资源资产涉及种类多、管理部门多、管理情况复杂。为找准核心、突出重点,提高报告编制的科学性、专业性,省人大与省政府有关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了责任清晰、衔接紧密、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定了“资源+资产”、“国有+集体”、“管理报告+统计报表”的工作思路,创新性地建立了“专项报告+子报告+报表”的报告制度,构建了“1+2”的报告体系。

“1+2”的报告体系,即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编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由省水利厅编制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子报告,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编制森林、草原、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子报告,省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财政、审计、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领域管理情况。同时,按照编制数据“谁提供、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纳入专项报否的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切实压紧压实各相关主体责任。从实践效果看,“1+2”的报告体系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各部门参与程度、减少部门间沟通协调成本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确保了专项报告信息详实、分析客观,提出的建议更具针对性。

二、优化专项报告内容

根据“1+2”的报告体系安排,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子报告重点报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等情况。森林、草原、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子报告重点报告推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等情况。专项报告在两份子报告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行业专题数据为依托,重点围绕自然资源种类、总量、结构、分布、质量情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情况,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登记情况,以及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和收益收缴等管理情况,形成了更为完整的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明白账”。

同时,探索构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表,形成“1+1”(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和收益情况表)的报表体系。还专门增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图集,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景式直观展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现状。

三、扎实开展专项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和省人大代表赴部分市(州)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向常委会提交专项调研报告。通过调研发现,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部分自然资源资产权属重叠、边界交叉,部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缺乏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矛盾突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核算推进缓慢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科学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统筹做好水资源安全与优化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治理、推进再生资源开发与回收利用、加快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体系、不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快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步伐等9条工作建议。

同时,通过调研也深切感受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够健全,部分地方性法规缺少上位法支撑,权威性和刚性约束不足;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自然资源种类和权属的界限不清,价值难以准确评估,技术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专项报告的内容还不够完善,自然资源资产配置、使用、收益及年度动态变化等内容相对较少,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通过持续加强人大监督,与政府方面共同推动解决。

四、加强人大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为做好服务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一方面,积极主动与省自然资源厅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开展座谈交流,提前介入报告起草过程,对专项报告编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人大与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就报告工作与省自然资源厅等联席成员单位进行充分讨论,对报告初稿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与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和密切协作,既保证了向常委会提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报告,增强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质效,又推动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开展专项报告编制培训

为做好首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指导各市(州)、县推进相关编制工作,省人大财经委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西宁举办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编制培训班,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审计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各市(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采用专题解读、研讨交流等形式,围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编制主要内容、基本框架、报表填写、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业务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理论实践方法讲解和研讨交流。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为各市(州)、县编制专项报告提供了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推动了市(州)、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落地落实。

六、积极督促政府做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常委会审议结束后,将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法定程序,交由政府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要求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积极督促政府探索研究建立审议意见整改问责机制,细化审议意见处理流程,提出分类整改清单,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时间表,使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实现监督的“全过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监督,对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好的,及时要求政府部门重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