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准备工作,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组成由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为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赴省内海东市、黄南州、海南州、海西州和省外内蒙古、山西等地调研清洁能源工作推进情况,并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形势,找准存在问题,梳理政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一、青海清洁能源发展现状
近年来,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深入贯彻落实“使青海成为国家重要的新型能源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要求,截至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电力总装机达4863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4474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2%,居全国前列,新能源电力电量均超过水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模明显扩大,能源清洁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提高,能源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综合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清洁能源的资源现状。资源储备方面,一是水丰,青海水量丰沛且稳定,全省水力资源技术可开发量2585.4万千瓦,位居全国第5位。二是光富,全省太阳能年日照时间达1900-3600小时,位居全国第二位,太阳能资源计划可开发量达35亿千瓦。三是风好,青海省整体风能资源良好,全省7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大于200瓦/平方米的风资源技术开发量达7500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四是地广,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35%,可用于新能源开发的荒漠化土地约10万平方公里。装机容量方面,截至2022年底,青海省各类电源总装机容量4468万千瓦,同比增长8.6%。其中煤电装机容量392万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8.8%,与2021年持平;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突破4000万千瓦,达4076万千瓦,同比增长9.5%。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91.2%。各类电源装机容量变化及占比见表1.1。
表1.1 各类电源累计装机容量
电源类型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同比增长/ % | ||
至2023年前三季度 | 2022年 | 2021年 | ||
各类电源总装机容量 | 4863 | 4468 | 4114 | 8.6 |
清洁能源装机 | 4474 | 4076 | 3722 | 9.5 |
风电 | 990 | 972 | 896 | 8.5 |
太阳能发电 | 2166 | 1842 | 1632 | 12.9 |
其中:光伏发电 | 2145 | 1821 | 1611 | 13.0 |
光热发电 | 21 | 21 | 21 | 0.0 |
水电 | 1261 | 1261 | 1193 | 5.7 |
生物质发电 | 7.8 | 0.8 | 0.8 | 0.0 |
煤电 | 397 | 392 | 392 | 0.0 |
储能 | 50 | |||
海南州扛牢“世界清洁能源看中国,中国清洁能源看青海,青海清洁能源看海南”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累计投资1375亿元,建成清洁能源并网装机容量2194万千瓦,占全省的一半。海西州格尔木市实施了青藏交直流联网工程,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已开工建设。发电量方面,2022年青海省各类电源全口径总发电量9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其中煤电发电量154亿千瓦时,占各类电源总发电量的15.5%,同比增长7.7%;清洁能源发电量83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84.5%,同比降低0.9%。清洁能源发电量中,呈现“一降三升”特征。各类电源发电量变化及占比见表1.2。
表1.2 各类电源发电量
电源类型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同比增长/ % | ||
截至2023年前三季度 | 2022年 | 2021年 | ||
各类电源总发电量 | 752 | 993 | 989 | 0.4 |
清洁能源发电 | 635 | 839 | 846 | -0.9 |
风电 | 124 | 156 | 130 | 20.0 |
太阳能发电 | 217 | 256 | 211 | 21.5 |
水电 | 294 | 427 | 505 | -15.4 |
生物质发电 | / | 0.30 | 0.23 | 30.4 |
煤电 | 117 | 154 | 143 | 7.7 |
(二)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现状。光伏产业链方面,已初步构建起“工业硅-多(单)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完整的光伏制造产业链。目前,建成工业硅产能11.5万吨、多晶硅产能14.5万吨、单晶硅产能22.4万吨、组件产能6吉瓦(60亿瓦)。新型储能产业链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建设,编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电网侧大规模电化学储能规划,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三年行动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等。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压缩空气储能、氢能、熔盐储热发电等4类共10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风电产业链方面,青海省风电产业链主要涉及风机制造和塔筒制造,风机年产能约1600台/年,产能规模相对较小,且无相关先进制造业,风电产业链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清洁能源对全省经济带动效应现状。经济拉动方面,2018年到2021年,清洁能源产业对青海GDP年平均贡献率为7.6%,超过了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对GDP的贡献,相当于同期工业GDP贡献率的28.0%,第二产业贡献率的15.9%。特别是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清洁能源产业对青海省GDP的贡献率达到了23.2%,有效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清洁能源产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投资增长方面,2018-2022年,青海省清洁能源投资年均增长率达到17.4%,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断提升,从8.5%增长至19.6%,为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22年,全省完成清洁能源领域投资337.9亿元,占全省能源投资的68.6%,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9.6%。产业壮大方面,2018-2021年,全省清洁能源发电产值不断增长,从190.4亿元增长到244亿元,年均增长率8.6%。新能源产业飞速增长,产业链基本完善。2022年新能源产业工业总产值466.2亿元,是2013年的43倍。2013-2022年,新能源产业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0.4%增长到了11.9%,是全省优势产业中增长幅度最大的产业。财税增收方面,清洁能源税收总量持续增长,税收规模不断攀升,在全省税收中占比稳定提升。2018-2022年,全省清洁能源税收由18.5亿元增长至39.8亿元,增幅115%,累计税收147.3亿元。清洁能源占全省税收总额的比例由2018年的4.5%增长至2022年的6.7%,清洁能源税收呈现强劲增长势头。
二、青海清洁能源发展形势分析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以及我省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进入新阶段,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挑战与机遇并存,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不仅是国家战略的要求,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面临的挑战
在要素保障、产业链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电价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短板和不足。
在要素保障上存在诸多短板。一是受生态红线、土地类型等因素的制约,新能源项目建设资格获批与土地供应的矛盾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二是在我省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基础设施要素保障滞后的现状,清洁能源项目园区的水电和道路规划、建设和实施配套落后于项目建设,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和项目建设周期延长。
在产业链发展上后劲不足。一是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亟需优化。整体来看,2022年青海省全社会用电量922.5亿千瓦时,各类电源全口径发电量993亿千瓦时,清洁能源发电量为839亿千瓦时。二是产业链技术水平尚待提高。目前青海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但先进产业链制造产业尚需进一步增强。光伏产业链在先进电池技术、风电产业链先进部品部件等先进产能制造还比较缺乏。
在源网荷储一体化上有较大压力。一是并网规模滞后于年度计划,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并网300万千瓦,2022年实际并网容量130万千瓦,为目标值的43.3%,建设进度滞后于年度计划。二是全省电源结构错配。全省电力总装机占比水电为28.2%、火电为8.8%、太阳能为41.2%、风电为21.8%。水电、火电常规支撑电源仅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37%,新能源高占比的结构特性和基础电源、灵活调节电源不足的实际,导致电力系统呈现季节性的“夏丰冬枯”与日内的“日盈夜亏”,靠自身调节能力难以满足运行需求,极度依赖省间互济以提升调节能力,电力系统缺乏稳定电源支撑。三是本地消纳能力不足。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装机为最高负荷的2.33倍,部分地区消纳空间严重不足,海南州新能源装机以年均47%的增速增长,电网负荷年均增速仅为7%,新能源装机达到负荷的91倍。省内目前无建成投运的抽水蓄能电站,调峰主要依靠水电和火电机组,其中76.1%的水电还需承担黄河综合利用和西北主网调峰任务,30.7%的火电为热电利用,调峰能力有限。
在电价机制上没有竞争优势。目前我省新能源电价主要依照燃煤电基准价执行,未出台环境溢价方案,绿电上网价格(227.7厘/度)全国最低,青豫直流外送落地电价(321.7厘/度),较河南当地标杆电价还低56.2厘/度,未体现出“绿电”生态价值。同时,省内购入的煤电价格较高,省间购、送电价格倒挂,抬高了省内用电成本,与省内用户对低电价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价值价格的错配,使新能源产业无法更好地反哺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不利于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规划的加快推进。
(二)面临的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根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我国从顶层设计到地方规划,从保障能源供给到低碳合理消费,构建起全面发展的清洁能源政策体系,并提出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从我省层面看,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指出,青海高原资源能源潜力巨大,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着力把青海高原资源能源优势变成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奋力在一些领域走在前列。省政府发布的《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行动方案(2021-2030年)》为清洁能源产业链发展指明了方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的《促进太阳能光伏风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意见》,从产业用地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22年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要点》《青海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和《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省能源局出台的《青海省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方案》和《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储能和氢能产业的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了《青海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青海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大力发展光伏制造、锂电等清洁能源产业。
三、几点建议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清洁能源开发已经成为青海极具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市场优势的特色支柱产业,清洁能源的发展是青海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关于“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判断当前形势,树牢“不进则退、慢近也是退”的紧迫感,全力推动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一)以发展规划为引领,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加强前瞻性、整体性战略谋划,加快建设新能源体系,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坚持清洁能源集约化、规模化集中开发布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政策研究与创新,在新能源外送通道、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装备制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一批首创性、突破性的政策和项目。以顶层设计推动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协调对接抓落实,在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接,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出台配套措施,推动产业发展走深走实。对照“十四五”规划清洁能源指标要求,加快补齐清洁能源装机总量短板。推进光热与光伏发电多元化开发建设,稳步推进地热能等其他清洁能源发展。坚持要素协同,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做好源网荷储、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方面的衔接,依托能源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增强清洁能源供给消纳能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以破解难题为导向,推进清洁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为主要模式,建设综合能源项目,加强“源”的互济互补,增强“网”的互联互通,优化“储”的周期效用,发挥“荷”的应用能力,着力改善电源结构,加快储能发展,打造产业集聚高地。加快推进青海海南、海西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尽早纳入国家电力规划,争取早日核准开工,进一步研究提升青豫直流落地电价。积极降低输配电费,试点开展绿电直供机制。注重水电等优势传统能源与风电、光伏、氢能等新能源的多能互补、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优先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解决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不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绿色供电,提升本地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力推行化石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使清洁能源逐步成为青海经济发展的支撑要素。扩大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开发规模,打造新型乡村清洁能源集体经济,促进新能源产业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拓展新能源产业新领域、新场景。
(三)以共商共建为载体,推进清洁能源安全战略全面落实。合作是清洁能源发展的必然路径,要围绕青海省、国家能源局共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协调推进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持续办好“一带一路”清洁能源发展论坛,依托发展论坛的举办积极宣传推介青海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加强与对口援青省份能源合作,积极推动特高压通道及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发挥省部共建工作机制优势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争取国家在清洁能源重大项目示范及产业布局方面给于大力支持,促进更多清洁能源示范项目落地青海。加强与能源央企合作、发挥央企资源优势,扩大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力度,延长能源上下游产业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主动服务企业、推动项目落地、着力解决问题,做到既招商引商、也营商安商。深化与能源领域国家智库交流合作,共同开展青海清洁能源关键技术、专项规划、政策机遇、重大基地实施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和人才培育,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新能源专业学科,提高新能源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四)以科技和要素为保障,推进清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提升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为高地和示范省建设提供强大技术人才支撑,集中省内外科技创新优势资源,吸纳高水平科研机构力量,着力推动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国字号”创新平台。适时合理调整封禁区保护区,解决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资源,青海目前设立大片沙化封禁区,而建设光伏项目需要大量土地资源,建议国家层面适当、逐步解禁沙化封禁区,有效利用沙化土地达到生态保护和清洁能源发展双赢局面。开展青海(西北)电力市场机制研究,明确青海新能源参与中长期、现货、跨省跨区、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的机制,更大程度发挥青海低价光伏、优质水电的系统价值,推动青海乃至西北的电力系统优化。搭建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支持发、输、售、用各类主体公平交易。积极组织开展绿电交易,以市场机制体现绿电优质优价,持续推进全网绿电示范行动,不断延长全网绿电持续时间,推动绿电影响力、品牌力持续提升。
(五)以绿色金融为牵引,推进清洁能源价值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基于绿色电力证书、绿色电力交易、碳排放权等环境资源权益和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创新推出绿证收益权追加风险缓释、绿电采购企业利率优惠、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碳减排成效挂钩贷款等金融支持模式和专项产品服务,推动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发现,以“金融+绿电”有效激活变现各类“碳资产”。探索发展清洁低碳能源行业供应链金融,将绿电消费证明、绿色电力证书等纳入清洁能源核心企业商务采购授信的评估框架,金融机构为不同绿色等级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供应链融资,由核心企业向银行担保,带动清洁能源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持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支持清洁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加大对以ESG为主要特质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以绿色金融优惠信贷政策和优化信贷流程助力打造ESG为导向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以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和债券支持化石能源企业低碳转型。综合发展绿色股权、保险、债券、基金、信托等多元化融资工具,持续推动清洁能源基础设施REITS发行,改善清洁能源企业融资结构,切实提高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