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2023年12月29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日期:2023-12-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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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财经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开展人大财经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推动人大财经工作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主题教育“五结合”,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坚持把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履行政治责任,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同步推进主题教育与理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五结合”。一是与理论学习结合。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全面学习“8+X”规定内容。强化需求导向、实践导向,立足工作职责,整理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经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摘编,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找准人大财经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确保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具体实践和工作实效。全年开展集体学习53次,深入开展专题研讨8次,在学习交流过程中真正做到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积极拓展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认真谋划实施自选动作,全员参加中网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在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培训班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体学习、讲党课、专题研讨、青年大讲堂等活动,狠抓学习不放松二是与大兴调查研究结合。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跟踪监督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汇民智、解民忧,精选调研课题,围绕直达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消费、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19项工作深入调研,形成了13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财经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与党的建设结合。充分发挥分党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探索完善分党组学习、研究等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召开分党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突出“党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与省发展改革委营商局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将党建工作与执法检查深度融合,实现双促进、双提升。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在幸福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与干部群众共商产业发展大计、共议专项扶持资金安全大事。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与财经专业代表所在的民营企业联合开展活动,共同学习交流中央和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听取企业意见,通过立法、监督工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与作风建设结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对照陈刚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六问”以及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要求,查摆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采取台账式管理,推进整改销号工作,进一步夯实严实作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五是与自身建设结合。结合“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提升人大财经工作能力本领。充分调动发挥财经委委员的专业能力优势,确保委员广泛参与计划、预算初审以及执法检查等工作,推动委员依法履职、开展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审议发言,委员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均有较大提升。不断加强人大财经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学深悟透最新法律法规和财经知识,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地方性法规初审工作流程、报批项目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财经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效。梳理汇总相关政策文件,编印《经济工作部分资料汇编》,供学习、调研和工作参阅。建立工作底稿和项目归档制度,年末按项目立档归卷备查,推进人大财经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打好立法监督代表“组合拳”,助力产业“四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署,打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组合拳”,助推产业“四地”建设向总书记擘画的方向阔步前行。一是监督助力。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产业“四地”建设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带领下,深入市州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会,全面了解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工作推进情况,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高质量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项报告的服务工作。做好常委会领导包联的泰丰先行锂能科技高能密度锂电材料智能制造基地、羊曲水电站重大项目调研督导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立法助力。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迈入法治化轨道。把制定《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发展条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重要立法项目来推进落实,以健全的法治保障推动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先后赴海南州、海西州开展调研,赴内蒙古、山西学习考察,吃准摸透清洁能源领域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和外省先进立法经验,起草考察报告呈报主任会议,并及时将调研成果同法规起草单位互惠共享,提出指导意见。发挥财经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和跟进两个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为明年常委会审议出台法规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三是代表建议督办助力。坚持结果导向,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做好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方面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常委会副主任吕刚带领下,财经委邀请代表参加《关于加快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助力青海新能源输送消纳的建议》《关于开通扁门高速东川塔龙滩互通收费站的建议》的督办调研,及时跟进督办工作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协调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全力推动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扁门高速东川塔龙滩互通收费站已于旅游高峰期到来前正式通车运营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三、高擎执法检查“利剑”,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今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是稳增长稳预期提信心的重大要求,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更优营商环境的期盼,结合全省“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具体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打响了新一届常委会监督工作“第一炮”。呈现四个鲜明特点:一是高位推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在主持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时,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悉心指导并审定工作方案、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出席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提出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常委会副主任吕刚担任副组长,带队在海南州开展实地检查,为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优化机制。构建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查、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查的工作机制,检查范围实现8个市州全覆盖。创新加强检查力量,除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外,邀请财经专业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省发展改革委营商局负责人参加检查,编发执法检查指南和查阅资料及问题清单,举办执法检查组培训会,增强专业化程度,提升执法检查能力。三是创新方式。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执法检查方法,真正实现召开座谈会与问卷调查、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执法检查成果与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成果“三结合”,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价成果、听取部门汇报、现场实地查看、走访市场主体、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直面问题短板,有力提升了执法检查质效。首次开展网上扫码问卷调查,在短短一个月内,2660人参与问卷调查,针对5大环境19个方面提出了91个问题,形成较为客观真实的执法检查报告和调查问卷分析报告,为常委会全方位审议提供了有力支撑,被常委会组成人员评价为是一次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人大监督实践。四是务求实效两个报告得到省委书记、省长肯定性批示有力推动了各部门各地区结合主题教育和“助企暖企春风行动”立行立改审议意见印送政府后,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出台《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有力推动了审议意见落实落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四、锚定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航向”,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人大财经工作与政府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奋力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一是加强计划审查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有效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扎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计划草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前期调研和集中审查,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审查工作找出了亮点,分析问题找出了弱点,提出建议抓住了重点,有力推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确保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上半年计划执行经济形势分析材料得到了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专题调研。聚焦有序有效促进“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推进和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在王黎明同志带领下,深入市州开展调研,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检视过去两年多的规划实施效果,着重关注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专项规划完成情况,以及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客观评价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为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专项报告打好基础。三是深入开展促消费专题调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把恢复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部署针对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中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围绕稳增长促消费,开展促消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专题调研,助力政策措施落地和政策目标实现。四是强化财经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辩证关系,开展《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和特色精细立法,首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门源县浩门镇政府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立法工作建立在更加扎实的民意基础上,推动条例出台实施,填补了我省治超立法空白,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人民网、中新网等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注重“立改废”并举,完成常委会初审《青海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废止历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方面3个决议决定的服务工作。聚焦维护法治统一,完成财经方面涉及黄河流域保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和15件财经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聚焦发挥统计在了解省情省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开展统计条例立法调研。五是加强与全国人大专工委的联系汇报工作。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座谈会、“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交流会,并作了书面交流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简报刊发《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法规》信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管理情况、环保税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完成10余件次法律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在全国人大立法、监督工作中发出了“青海声音”。

五、落实好中央改革任务“蓝图”,深化人大财经工作实践

积极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部署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预算联网监督等重要改革任务,扎实推进人大财经工作青海实践。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革。紧扣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务要求,聚焦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地方金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服务工作,向会议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并加大与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首次同步向会议提交了金融资产审计情况报告,为会议审议报告提供参考。在扎实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深化拓展、提质增效的同时,同步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制度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为推进全省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二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围绕做好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这个重要任务,突出预算审查监督更好体现、保障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个主题主线,不断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建立和完善预算初步审查、预算绩效目标和结果审查、绩效评价报告评审、专项债项目事前评估、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等机制,实现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整改的全链条审查监督,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拓展、向政策拓展、向绩效管理拓展、向政府债务审查拓展、向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拓展。不断完善预算草案和报告内容,充实政府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内容,年初预算到位率大幅提升,追加预算大幅减少,预算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建立政府预算解读机制,人代会期间,召开政府预算解读会,印发《政府预算解读》,为人大代表审议提供解析和导读帮助,2023年预算报告及草案赞成率达到100%。三是深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改革。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吕刚同志带领下,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形成调研报告报中央督导组和省委,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推动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相互贯通、有机结合。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服务工作。针对“屡审屡犯”问题,强化跟踪监督,首次探索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3个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同步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印送省政府的审议意见中反映,收到了良好效果。四是深化预算联网监督改革。深入贯彻落实陈刚书记调研时对联网监督工作作出的指示精神,强化系统功能场景建设及应用,突出“五个针对”,切实推动预算审查监督常态化、精准化。针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现状,强化部门预算监督,对全省98家部门预算支出进度进行查询和预警,向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20%的12家单位发出1号建议书,推进项目执行,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针对我省对转移支付依赖高的现状,强化直达资金监督,向3个州发出2号建议书,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整改,推动直达资金运转有力有序有效,确保中央惠企利民政策准确落到实处。针对上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联网监督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供常委会、财经委审查审议工作参考。针对联网监督数据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建立“有规范、有重点、有效用”的数据报送机制。针对地方人大普遍存在“重建设、轻使用”的现象,举办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培训班,推动市州县联网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扩点提面。

六、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高度关注的发展与安全问题,以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地方金融立法监督工作为抓手,推动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确保经济稳中求进、行稳致远。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特别是政府债务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的决策部署,积极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全国人大相关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落实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机制,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估评审机制,始终将政府债务监督作为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开展预算执行监督的重点内容,并认真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行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服务工作,全省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确保政府债务在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实现青海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又能够守住风险底线,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二是加强地方金融立法监督,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赴相关金融企业开展调研,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和金融企业意见建议。认真开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形成草案文本初稿,为适时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法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财经委全体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把人大财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全省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围绕中心大局来确定工作重点,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财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遵循把牢人大财经工作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深耕人大财经工作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善于总结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规范,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核心追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愿选项定题,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听取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集中民智,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财经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坚持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改革破局、思想破冰引领人大财经工作创新发展紧扣时代脉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奋力推进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不断丰富人大财经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或多或少存在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创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深入实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推动人大财经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提新水平。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青海人大成立70周年,责任重大、意义非凡财经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大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等重点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锤炼素质过硬、专业敬业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做好人大财经立法、监督等工作,书写好人大财经工作新篇章。

一、围绕推进产业“四地”建设,做好盐湖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立法工作

立在高处,以更高站位谋划产业立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推进特色精细精准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调研了解盐湖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现状以及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青海省促进盐湖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青海省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按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充分发挥立法对产业“四地”建设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继续扎实做好《青海省统计条例》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二、围绕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好计划、预算初审工作

为深入总结2023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精心编制好2024年计划、预算,确保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计划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得到贯彻落实,赴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调研,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加强对重要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初审意见反馈相关部门修改完善,为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批准2024年计划草案,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省级预算草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23年省级财政决算服务工作。

三、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经济工作监督

行在先处,以更强手段开展经济工作监督。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性、长远性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加强规划审查监督工作,开展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形势分析,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在聚力推动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服务工作。

四、围绕落实中央改革任务,做好政府债务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等工作

干在实处,以更大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党中央、全国人大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建立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探索创新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新路径,丰富内容形式,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服务工作。

五、围绕提升预算审查监督效能,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持续迭代升级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场景应用。延伸联网监督工作链条,探索建立服务预算初审应用场景,强化数据分析成果转换。持续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实时监督,开展联网监督分析,跟踪重点支出、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系统预警,适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建议书。探索建立服务代表工作机制和模式,持续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全省联网监督工作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强化调研指导,推进全省人大联网监督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