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12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日期:2021-12-31 来源:财经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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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一年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推进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一要点三计划”,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项工作任务,人大财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提升。

一、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确保人大财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人大财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坚持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始终将坚持党性作为根本立场,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实践中。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灵活运用专题式集中学、随机式跟进学、自主式读书学、网络平台学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省人大两级党组会议精神的学习,党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班学习,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史和“四史”教育必读篇目,以百年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党员干部阔步迈向新征程。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昆以普通党员身份讲《从跨过鸭绿江看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专题党课,支部书记王新平讲党史专题党课,形成以上率下促下的良好氛围,实现支部党员讲党课全覆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8次专题研讨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参加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青年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心得分享会等活动,对标对表,讲心得、谈体会、找差距、理思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纵深发展,推动学习成果有效转化。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立足人大财经工作,办实事、纾民困、解民忧,彰显责任担当。三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重温入党誓词、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重大节假日廉洁提醒、集中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自我净化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围绕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领整改任务,坚决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以党建引领干部队伍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作为加强支部党建的重要指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心谈话、保密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干部视频培训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1年第二期地方立法培训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省人大立法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监督和备案审查、民法典、立法技术规范、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学深悟透最新法律法规和财经知识,提升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举办全省人大财经干部预算联网监督培训班,对省和市州人大财经干部进行培训,提升预算联网监督能力。根据巡视整改方案要求,支部书记王新平到海西州为州人大代表、州县人大财经干部讲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讲座,提升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审查预算草案及报告的水平。建立了工作底稿制度和项目归档制度,全年项目立档50卷,推进人大财经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

(二)扎实推进立法工作,着力提升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点工作任务选项定题强化协同,切实把握立法方向。一是牵头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法治建设,全省各级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法治遵循。二是完成《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初审工作,按期完成中央巡视组和省委交代给省人大常委会的政治任务,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完成《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初审工作,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四是开展粮食安全保障、中小企业促进等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五是完成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法等方面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和20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六是对征求意见的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并反馈。

(三)增强经济监督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部署、新要求,围绕规划实施、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强化经济监督,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一是完成人代会审查批准规划、计划草案服务工作。二是完成常委会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服务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和人代会批准的计划全面贯彻执行。三是完成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服务工作。四是完成常委会审查批准省政府关于优化调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报告的服务工作。五是吴海昆副主任带领,深入西宁市、黄南州等地开展黄河青海流域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流域规划政策制定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提交了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六是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效实施。在吴海昆副主任带领,深入西宁市、海东市调研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情况,投融资方案和相关政策落实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信长星省长和张光荣副主任的充分肯定,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了全省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发展。

(四)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管好人民“钱袋子”。认真贯彻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健全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一是完成人代会审议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级预算草案,以及常委会听取审议青海省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青海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服务工作。二是完成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发行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服务工作。三是完成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促进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四是完成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服务工作。五是完成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服务工作。六是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关于委托开展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调研工作。

(五)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增强审查监督实效。不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设置,新增“智慧(数字)大屏”功能,开发预算联网监督APP大会版开展预算、国有资产线上联网监督,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夯实系统数据库,了解各部门2021年最新数据动态,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连接工作继续推进市州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2市6州本级软件系统全部开发搭建完成。充分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向上半年项目支出执行率低于20%的10家单位发出预算联网监督1号建议书,提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工作建议,各部门积极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进一步发挥了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效,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的肯定,省委办公厅印发《每日情况》介绍相关情况,强调运用预算监督系统,发挥“监督推动”作用。

(六)推动工作落实落细,提升督促代表建议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吴海昆副主任赴海西州督办调研关于进一步加大镁锂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的服务工作,赴海东市督办调研关于在各县区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的建议,提出建议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全程参加督办调研。重点建议督办调研结束后,加强跟进督办,多次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落实,让代表真正满意,提升督办质效。

二、工作特色亮点

(一)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和宏观调控政策学习,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认真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打造学习型单位,把提升学习力作为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自觉把人大财经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跟进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重大要求、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六保”,聚焦建设“四地”,推进“五个示范省”建设,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加强经济监督。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紧盯推进的重大战略,也是青海加快发展的新机遇,按照常委会党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调研,全面把握相关情况,推动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提出的严明财经纪律重大要求,全面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工作,健全人大对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切实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认真组织调研,代拟并报请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调研基础上,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步审查,为人代会批准规划纲要提供服务,为擘画青海“十四五”发展蓝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荣获国家发改委“创新创优奖”。

(二)围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

为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围绕我省非公经济发展短板弱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力,更好地发挥非公经济在稳定就业、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改善民生,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系统谋划,统筹安排立法和监督项目,打好“组合拳”,先后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改)》立法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推动破解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转型升级、融资难融资贵、监管执法等突出问题,首次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取得了好的效果。

(三)积极承担党中央赋予人大新的监督职责任务,落实人大主导立法要求。近年来,党中央赋予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新职责新任务。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实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强化对预算的宏观指导和审查监督,加强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的审查监督。按照今年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部署,围绕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和预算执行监督,推进对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审查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绩效、项目实施等情况,促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有效履行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及时跟进中央深化国有资产监督改革步伐,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建章立制,强化审查监督,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常态化,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审议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完成了全省四大类国有资产首轮审议工作,向全省人民交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为扎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一系列决策部署,同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和法规制度建设,更好满足全省人大依法监督的需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财经委负责起草并报请常委会审议通过《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这是落实人大主导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推进人大财经工作迈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积极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督促各级政府按照国家权力机关确定的目标和方向,按照人民的意志,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发挥各代表团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作用,扩大集中审查参与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省人大财经专业代表参加。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草案并发表意见建议,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就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真正打通的具体实践。着力围绕做好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决策部署,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预决算和政策进行审查,实现审查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确保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向事前监督延伸,在支出政策措施制定和预算草案编制过程中向政府财政等部门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使政策措施和预算安排更科学更合理。预算执行和财政支出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如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最强烈最有发言权。强化事中监督,采取调研、座谈、征求群众意见的方式,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运用法定方式督促推动解决问题,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向事后监督延伸,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推动追责问责,提高支出绩效,推动贯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建立政府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初审以及计划执行监督的调研中,更加注重听取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开展的这些工作,就是全过程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凝聚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形成人民意志、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也是积极推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真实地、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财经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体现。不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贯彻好发展好,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一年来,人大财经立法、监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离不开常委会领导的精心指导,离不开省人大代表的支持,离不开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积极配合,也离不开财经委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勤勉尽责。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对标对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大财经工作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调研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特色精细立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需要在今后工作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心怀“国之大者”,在依法履职中不断改进工作,推进人大财经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省人大财经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要点三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大财经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书写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新篇章。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推进特色精细精准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重点围绕“四地”建设“六稳”“六保”开展立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做好《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初审服务工作。围绕“四地”建设“六稳”“六保”,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法规草案的修改、论证等工作,确保按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立法调研,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县人大意见,听取中小企业、企业家和立法智库专家等各方面意见,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初审服务工作。

(二)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扎实做好《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修改)》《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青海省政府投资条例》《青海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做好财经方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治统一。

(四)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案,结合青海省情实际提出并反馈意见建议。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巩固提升监督质效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计划审查、预算审查、审计报告审查、经济运行监督、国资监督、联网监督等方式,以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协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批准2022年计划草案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省本级预算草案以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为抓手,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政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得到贯彻落实。省人代会前,赴西宁市开展实地调研,征求和听取基层对计划、预算报告和草案的意见建议。邀请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参加集中审查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对2022年度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加强对重要问题的分析研究,集中开展政府四本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初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反馈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提出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初稿,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召集各代表团预算审查联络代表,召开预算解读会,邀请省财政厅负责人进行解读。省人代会期间,服务好代表对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的大会审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代表审议情况完善审查结果报告,报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做好大会审查批准服务保障工作。

(二)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服务工作

1.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行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服务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商,按时报送报告,重点报告2022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以及相应调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的有关情况。委员会按时提出审查报告,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服务工作。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关于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并进行座谈。委员会研究提出审议意见,为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青海省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服务工作。扎实做好人代会闭幕后推动落实大会预算决议及预算审查结果报告的工作。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关于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预算决议情况,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汇报并进行座谈。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开展预算执行实时监督,持续跟踪相关重点支出、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提升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委员会研究提出审议意见,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个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服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同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审计厅和存在突出问题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为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个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服务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思路,起草专题调研报告。11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做好常委会围绕青海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服务工作。点了解和推进盐湖产业技术攻关,健全盐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价值提升,进一步提升盐湖产业国际竞争力,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11月底前起草完成调研报告并呈送主任会议成员。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做好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和委员会督办代表重点建议相关工作。加强与财经委委员、财经专业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委员、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