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12月30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日期:2022-04-01 来源:财经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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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省人大财经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一要点三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人大财经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书写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新篇章。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推进特色精细精准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重点围绕“四地”建设和“六稳”“六保”开展立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做好《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初审工作。围绕“四地”建设和“六稳”“六保”,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法规草案的修改、论证等工作,确保按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强立法调研,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县人大意见,听取中小企业、企业家和立法智库专家等各方面意见,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初审服务工作。

(二)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扎实做好《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修改)》《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青海省政府投资条例》《青海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做好财经方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治统一。

(四)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案,结合青海省情实际提出并反馈意见建议。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巩固提升监督质效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计划审查、预算审查、审计报告审查、经济运行监督、国资监督、联网监督等方式,以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协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批准2022年计划草案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省本级预算草案以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为抓手,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政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得到贯彻落实。省人代会前,赴西宁市开展实地调研,征求和听取基层对计划、预算报告和草案的意见建议。邀请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参加集中审查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对2022年度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加强对重要问题的分析研究,集中开展政府四本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初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反馈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提出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初稿,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召集各代表团预算审查联络代表,召开预算解读会,邀请省财政厅负责人进行解读。省人代会期间,服务好代表对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的大会审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代表审议情况完善审查结果报告,报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做好大会审查批准服务保障工作。

(二)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行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商,按时报送报告,重点报告2022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情况,以及相应调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的有关情况。委员会按时提出审查报告,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服务保障工作。

2.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具体实施工作。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关于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并进行座谈。委员会研究提出审议意见,为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青海省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具体实施工作。扎实做好人代会闭幕后推动落实大会预算决议及预算审查结果报告的工作。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关于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预算决议情况,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汇报并进行座谈。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开展预算执行实时监督,持续跟踪相关重点支出、重要政策执行情况,提升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委员会研究提出审议意见,为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个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同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机结合,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审计厅和存在突出问题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为7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个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具体实施工作加强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赴部分市州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各方面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思路,起草专题调研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做好常委会围绕青海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点了解和推进盐湖产业技术攻关,健全盐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价值提升,进一步提升盐湖产业国际竞争力,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11月底前起草完成调研报告并呈送主任会议成员。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做好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和委员会督办代表重点建议相关工作。加强与财经委委员、财经专业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委员、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