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2025年3月25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日期:2025-03-25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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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金融是国民济的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及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我省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入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金融工作方面的专项报告,由省人大财经委具体组织实施。人大常委会吕刚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深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西宁农商银行、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和征求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我省金融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省人大财经委提前着手,2就我省金融工作基本情况4家金融管理部门进行书面调研,3组织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把握相关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全省金融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

2024年以来,在委的坚强领导下,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进金融领域改革开放,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业运行基本稳定

一是银行业主要业务稳步增长截至2024,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523.26亿元,比年初增加186.56亿元,同比增长1.8%各项贷款余额7868.21亿元,较年初新增282.69亿元,同比增长3.73%。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9954.92亿元比年初增加143.29亿元,同比增长1.46%。各项存款余额8283.52亿元,较年初新增388.96亿元,同比增长4.93%

是银行业整体盈利,利润增长持续承压。202412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净利润50.01亿元同比多盈利34.86亿元。四季度净息差1.55%与三季度持平,较年初下降0.15个百分点。

是非银金融机构规范发展。2024年末,全省64家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金额192.98亿元,同比增长17.58%51家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总额10.29亿元,同比增长13.57%2家续贷机构累计为646家中小企业发放续贷资金24.66亿元。

是保险业平稳发展。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赔付力度加大。12月末,全省保险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358.59亿元,同比增长9.52%。全省保险业规模继续增长,202412月末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122.57亿元,同比增长3.88%,增幅较同期下降7.02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同比增长5.49%,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32%。累计赔付支出57.66亿元,同比增长12.75%,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44.36亿元,同比增长13.44%,人身险赔付支出13.30亿元,同比增长10.49%

是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截至2024年末,我省共有上市公司10家(上交所主板7家,深交所主板 3家),上市公司总股本173.66亿股总市值2036.82亿元,较年初增长2%。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年成交量59.47万股,年成交额80.65万元,同比增长30.4%。证券公司1家(华源证券),期货公司1家(中金期货),证券公司分支机构2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9家,备案基金28只,实缴规模128.60亿元;4家公司债券发行人发行10只债券存量余额52.6亿元;2家原始权益人发行10只资产支持证券存续金额119.3亿元青海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展示企472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20家,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34.23亿元。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大

一是货币政策精准发力。截至2024年末,全省实现社会融资规模86.2亿元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提供资金332.4亿元。全年累计新发放再贷款再贴现资金193.9亿元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30%处于历史低位。全面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2024年全年预计为企业节约贷款利息约3.5亿元,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惠及18万户家庭、608亿元房贷本金,预计每年节约利息支出1.6亿元。

是科技金融成效显著。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健全制度框架,优化对接机制,建立厅局筛选推荐、人行推送监测、银行落实反馈名单推送机制,累计向金融机构推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0家、高新技术企业266家、科技型企业644家。召开政银企对接会,促成融资意向金额21亿元,现场落地6.9亿元。截至2024年末,全省科技贷款余额331.9亿元,较年初增加78.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210.9亿元。落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项目贷款11.5亿元。

三是绿色金融质效提升。创新碳账户金融服务,为506家企业建立碳账户,累计发放碳账户贷款129.6亿元,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9535.3万元。在全国首创能够区分绿电、火电并测算碳减排量的碳账户核算体系。充分发挥央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引导作用,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碳减排贷款581亿元,获得央行资金支持349亿元。截至2024年末,青海省绿色贷款余额2312.01亿元,较年初增9.92%绿色信贷覆盖率29.4%。创新推出规划合作贷、建设期配套贷等专项产品,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为清洁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各环节提供精准支持,全省清洁能源贷款余额1428.1亿元,同比增长12.3%,占各项贷款余额18.2%,成为贷款占比最高的单项产业。

四是普惠金融扩面提质。聚焦小微民营,持续扩总量优结构降成本。截至2024年末,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4.62亿元(不含政策性银行),同比增长15.34%。精准滴灌脱贫户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再贷款+”支持法人银行为农牧产业主体定制拉面贷”“枸杞贷等信贷产品2024年全省累计投放央行资金194亿元,支持农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7.4万余户。聚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对全省15个乡村振兴国家级重点帮扶县和10个省级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支持,15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余额413.82亿元,同比增长14.23%

五是养老金融稳步发展。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联合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和省工信厅探索建立养老企业项目清单,累计向金融机构推送国家级养老金融项目及经营主体9家、省级重点项目和养老机构244家,动态开展名单推送、台账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再贷款政策在青海落地。全省1045个银行网点完成适老化改造,98%的银行网点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便捷窗口,配备助老设备;90%的银行网点设置便老设备;共设惠农金融服务点7133个,流动金融服务车20辆。

六是数字金融扎实推进。依托青信融平台,疏通融资堵点断点。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医保、水电气、碳减排等近30个行业部门各类信息4700多万条,形成政府+市场功能互补、叠加增信格局,通过数字金融为小微企业融资注入了新动能联合城西区政府开展了金融惠民甘霖工程2.0”,共放贷5301笔,总金额43.2亿元;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放贷442笔,金额271.3亿元。截至2024年底,青信融平台接入全省金融机构53上线金融产品618项,注册小微企业达到6.9万户,累计撮合融资5.1万笔共359.4亿元。

(三)金融改革对外开放稳妥推进

一是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落实机构改革要求,高规格组建书记、省长任双主任的省委金融委员会,设立省委金融办、组建省委金融工委,从机构设置、职能配备上把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建立青海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指导西宁市组建市委金融办、市委金融工委,明确其他市()、县(市、区) 由各级财政部门承担相关职责,全面完成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有效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指导省农信联社坚持服务县域经济、助力三农小微定位,进一步细化完善改革方案。积极推动青海银行寻求符合自身条件的优质战略投资者,全方位参与改革化险工作,通过注入资金、资产,提升资本实力会同青海金融监管局印发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方案,一行一策明确改革重组模式,全力推动风险处置、股权吸收转让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金融助力对外开放稳妥推进。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跨境金融外汇政策落地增效显著。全年省内新增优质企业8家,累计办理各项便利化业务和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9倍和2.2倍。强化汇率避险服务,全省外汇衍生品签约额 2.46亿美元,同比增长18.6倍,全省外汇套保比率达2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挖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多服务场景应用,贸易融资额同比增长187倍,新推出的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融资额突破6亿元人民币。全力保障境外来青人员获得优质支付服务截至2024年末,全省可受理外卡重点商户占比达99%,外币自助兑换机实现零突破,支持外币兑换银行网点181累计发放零钱包”18.47万个。

(四)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隐患

一是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稳妥推进。严格落实国务院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守住了区域金融安全底线。

二是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化解。认真落实保交楼和保交房安排部署,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上线运行覆盖全省28万家企业的青海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先后4次组织开展金融乱象风险清楼扫街式集中摸底排查。累计排查重点企业1900余家。

(五)金融和财政政策协同联动

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引导撬动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统筹用好财政贴息、奖补、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性保险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产业、财政、金融良性联动循环。聚焦助企纾困,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更好稳岗扩岗,截至2024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09.24亿元,担保费率维持在1%左右。聚焦支小支农,截至2024年底,在保项目2.6万个、余额60.12亿元,对净资产放大倍数为6.2倍,累计为8.9万个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资金超过228亿元,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充分发挥聚焦扶农助农,将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范围由产粮大县扩大至全省,进一步稳定农户种粮信心,2024全年落实各级保费补贴资金11.6亿元,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670亿元风险保障。

面临的发展环境和困难挑战

(一)我省金融工作面临的新环境

面临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积累了宝贵经验,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202311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深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做好五篇大文章、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制定金融法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再次突出强调了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两大任务。这些重要决策,对青海来说,既是工作要求,也是发展机遇,势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金融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面临乘势而上的新机遇。当前,我省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需要金融形成强力支撑,也势必为我省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对金融领域的货币政策、金融风险防范与制度完善、资本市场改革等提出要求,进一步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方向和遵循。年初召开省委金融工作会议,既体现了金融工作的重要性,也体现省委省政府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全省金融工作进行系统部署,也必将我省金融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一是金融风险防范任务较重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因自身治理结构不完加之优质信贷项目储备不足,存贷款利息差收窄,盈利水平下降等多种因素,风险防控方面的压力不容忽视。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花样翻新,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金融治理难度和风险防控压力不断上升,给金融监管带来了较大挑战。

二是金融业稳健发展的基础不牢。从融资结构看,我省金融总量总体较小,融资方式仍然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偏低局面仍未有效改善,绿色债、科技创新债等创新品种运用不够,金融供给与需求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错配现象。从机构自身看,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足,产品服务模式与金融“五篇大文章”适配性不强,组织、服务、产品体系有待完善,不能够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部分金融机构“垒大户”动机较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部分信贷资金以理财存款形式沉淀,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从市场主体看,当前我省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部分企业盈利能力下滑,融资能力下降。同时,近年来居民风险偏好趋于稳健,投资渠道收益欠佳,居民消费、投资意愿总体偏弱,有效融资需求有限。

是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还比较薄弱。运用央地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还不充分,监管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有待提升。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还不顺畅,基层监管体系不完善,金融监管科技应用不足。机构改革后,除西宁市外,其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划归财政部门,无独立行政执法队伍,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是金融法治建设有待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隐患较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等现象制约着金融功能有效发挥。除融资担保行业外,其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依据均为规范性文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效力不足,惩戒措施不完善、机构违规成本低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

意见和建议

(一)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落实“五篇大文章”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案。加强科技金融政策制度设计,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金融规范和政策体系,发展碳排放权加快发展普惠金融和数字金融,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健全完善全养老金融政策体系

(二)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金融机构要主动适应科技型等中小微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的实际,适当放宽抵质押要求,建立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容错机制,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强化对传统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重点产业发展及产业四地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融资保障优化对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绿色家电、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加大对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的综合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丰富涉农、民营融资担保品种。健全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与财政、产业、外贸、消费等领域政策协同联动,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在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稳步扩大国库现金管理运作规模,建立与存贷比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更具地方特色的国库现金管理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倾斜支持力度,有效促进各金融机构支持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政策导向以及监督考评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筹划。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风险处置机制,有力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加强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统筹,建立健全有效的协调流程,完善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形成金融监管合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内控管理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数据平台等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金融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监管能力。

)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风控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密切关注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变化,指导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准确研判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大幅压降存量风险,有效防住增量风险,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和常态化监管,紧盯重点部门,大力推进不良资产清收,严厉打击包括非法集资在内的涉众非法金融活动,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间的关系,在稳增长的基础上防范风险,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化解风险。研究建立常态化风险处置方式,坚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问题金融机构。健全基层金融机构联防联控风险化解机制,掌握总量、了解个案,定期分析、及早预警、科学处置,及时消除区域内的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金融法治建设从中央层面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金融法,旨在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更具全局性、系统性和适应性的金融法律基础制度,为我国金融体系理顺体制机制、破除沉疴乱象提供有力保障。从地方层面看目前北京市等12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等5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地方金融条例,辽宁省出台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通过制定地方条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建议在金融法制定出台后,适时深入开展地方金融立法调研,研究制定青海地方金融条例以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地方法规研究制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实施细则切实提升地方金融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