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

——省人大财经委指导化隆回族自治县特色产业立法的实践

日期:2025-12-04 来源:《青海人大》2025年第3期(总第256期)
字体:【 打印本页

作为全国首部聚焦拉面产业发展的法规,《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化隆拉面产业发展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化隆拉面立法的成功实践,生动展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实际、注重上下协同、强化立法指导法治护航特色产业发展的积极成效,为青海特色产业法治化发展提供了“化隆样本”。

立法前期:深研政策明方向,摸清现状定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三问青海拉面”同年6月,在考察青海时再次关切拉面产业发展,要求积极发展“青海拉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拉面产业发展,突出全产业链发展主线,推动构建“省级统筹、市县实践、大众参与”的格局。省级层面,出台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制定特色劳务品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方案,印发加强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知等;市县认真落实、积极作为,出台促进拉面经济发展品牌建设实施意见,颁布促进产业发展办法等,持续强化政策支持,精准靶向发力,稳步推动拉面产业持续向好、蓬勃发展。

在政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有力推动和经营主体不懈努力下,历经四十余载深耕细作,化隆拉面产业已从最初劳务输出的“草根经济”成为带动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幸福产业”,成为青海特色产业的“金名片”。目前,2.08万家拉面门店遍布全国337个城市及16个国家,带动11.3万化隆籍群众就业,2024年经营性收入达135亿元,化隆县拉面产业规模占全省拉面产业比重达65.4%;拉面产业辐射带动牛养殖、藏羊养殖、原材料加工等23个上下游产业本穆、青谱等130个自主品牌完成注册,510家品牌门店崭露头角,拉面大数据中心、产业园在化隆县相继落地。这些政策积累与实践成果为后续精准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法定位:聚焦特色破难题,靶向施策解痛点

随着拉面产业规模持续扩张、消费市场需求升级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制约拉面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短板日益凸显。家庭式经营模式占比高,传统手工制作缺乏量化标准,导致跨区域经营品质一致性不足;品牌意识淡薄,2万余家化隆拉面店中,仅有130个自主品牌,绝大多数依附“兰州拉面”招牌,区域品牌重视不够,从门店形象、产品标准都缺乏统一且鲜明的辨识度;供应链协同效率低,关键原料供应对外依存度较高,产业融合度不够,文化赋能、数字化转型缓慢;行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行业标准、服务规范体系不健全,行业引导仍待进一步健全……

青海伊达餐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青云、伊麦佳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永军等资深拉面人坦言,上述瓶颈问题已成为产业升级的关键制约因素,亟待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和引导省人大常委会、化隆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拉面产业升级的法治需求,将拉面产业立法列为2025年重点立法项目。2025年2月,化隆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年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立法过程:全程民主集众智,科学指导保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拉面产业立法作为法治赋能特色产业的重要实践,指导化隆县人大扎实推进立法进程试点先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亲自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化隆县先行先试,开展拉面产业立法,为全省拉面产业立法奠定基础突出特色化隆县人大坚持目标导向,聚焦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痛点点问题,总结化隆县在推进拉面产业发展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借鉴外省市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有效做法,研究提出创新举措和思路。提升质效省人大财经委提前介入,强化事前指导,以“小切口”立法聚焦标准制定、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关键问题,先后三次指导帮助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文本,力争将问题解决在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前,切实提升立法质效。凝聚共识全过程人民民主,化隆县人大赴拉面门店聚集重点省区市开展调研,省、县人大联动开展省内实地调研,以书面、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省人大各专委、立法咨询服务基地、立法智库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经营主体意见,逐条梳理、深入研究并采纳合理意见,确保法规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解决难题。

制度设计:大维度筑体系,法治护航促升级

省人大财经委与化隆县人大密切配合,紧扣标准引领、品牌赋能、产业融合、绿色转型、服务保障大维度,着力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标准引领:从经验传承到行业规范标准化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信任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是促进产业整体品质提升的关键之举。针对拉面产业标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条例规定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引导经营主体按照团体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经营主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明厨亮灶”;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建设中央厨房,实现原辅料集中采购和产品的统一生产配送。

品牌赋能:从借牌经营到自有品牌品牌建设是产业提质增效的关键。针对“青海拉面”公用品牌重视不够等问题,条例规定建立品牌培育与保护机制,鼓励经营主体打造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并申请境内外商标注册;鼓励经营主体使用自有商标并申请使用青海拉面”区域公用品牌及标识,提升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建立健全品牌目录,培育壮大老字号、名店;支持经营主体打造拉面经营、特色农畜产品展销、大美青海·山水化隆宣传“三店合一”品牌示范店;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业分析、餐饮门店评比工作,打造示范门店、品牌门店。

产业融合:从单打独斗到集群发展。集群化、规模化、融合化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拉面产业“小弱散”问题,条例构建了“拉面+”产业生态,规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原材料供应基地、分销和研发中心,推动企业跨区域发展;支持拉面产业与特色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物流仓储建设和运营,促进拉面产业原材料及衍生产品流通;鼓励新业态跨界融合发展的新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跨界融合发展;支持经营主体到县域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源,开展产业项目合作,推动拉面进机关、企业、学校、服务区、景区等区域;支持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到境外开设经营网点,餐饮原辅料进入国际市场。

绿色转型:从传统经营到可持续发展。推动转型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针对传统拉面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条例规定培育品质优良的菜籽油、辣椒、牦牛、藏羊等原材料品牌,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推进产业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产业链数据资源,为经营主体提供集成服务;支持经营主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开展数字化改造和自动化餐饮设备设施应用,推动餐饮实体店与网络服务平台合作,促进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产业协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拉面产业关键技术、设备、产品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拉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开发推广文化旅游,推进拉面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

服务保障:从粗放管理精准施策要素保障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为确保拉面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例规定政府制定拉面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拉面产业的扶持力度;保障拉面产业合理用地需求,推进产业园、特色小镇、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约化;依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培养领军、高技能和实用人才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技能认定和拉面师、拉面工匠等评选活动,引导技能人才与经营主体双向对接;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拉面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推进品牌、商标、经营权等质押融资贷款;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相关担保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拉面产业保险服务司法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处理产业发展中涉及的社会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