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守正创新 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新篇章

日期:2026-03-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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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十四届人大换届以来,省人大财经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四个机关”建设要求,依法开展人大财经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推进人大财经工作深化拓展、提质增效,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定扛起政治责任,建设立场坚定的政治机关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引领有力有效一是坚持政治属性不动摇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财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分党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中央和省委赋予人大财经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坚持培根铸魂,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一是突出主题主线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等重要会议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学。发挥分党组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构建分党组+党支部+党员”共学体系运用以上率下领学、关键少数促学、支部活动助学、党建品牌特色学“四学机制”抓实理论学习做到理论上更清醒、政治上更坚定。

(三)坚持拓展提升,组织建设扎实务实。一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持续推进分党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委员会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谋划、部署、检查聚力提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执行质量创建“学‘习’云课堂”党建品牌,打造先进分党组和党支部。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推动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坚持开展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强化。

(四)锤炼过硬队伍,凝聚干事创业合力。以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大力加强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作底稿和项目档案制度、地方性法规初审服务工作流程、报批项目审查服务工作流程等制度,不断提升人大财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深化业务学习,增强干事本领。以建设学习型委员会为目标,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网班,全省立法工作、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全省人大干部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数字经济、现代金融、新质生产力、绿色算力等内容,增强运用新思维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年梳理汇总相关政策文件,编印《经济工作部分资料汇编》工具书,印送常委会、财经委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便于学习和工作参阅。

二、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依法履职的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

(一)打好“组合拳”,助力产业“四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署,打出立法、监督工作“组合拳”,助推产业“四地”建设向总书记擘画的方向阔步前行。一是监督助力。2023年,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带领下,深入市州开展调研,组织召开汇报会,全面了解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工作推进情况,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高质量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项报告的服务工作,为产业“四地”建设建言献策、贡献智慧。二是立法助力。2024—2025年,在王黎明书记、吕刚副主任带领下,先后赴海南州、海西州开展调研,赴内蒙古、山西、安徽、河南学习考察,吃准摸透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起草考察报告呈报主任会议,并及时将调研成果同法规起草单位互惠共享,提出指导意见。发挥财经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和跟进条例草案起草、修改工作,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青海日报“政治”专版、青海人大信息专刊刊发4篇文章,有力宣传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立法监督工作。提前介入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先后三次参加相关座谈会并提出修改意见,扎实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做好常委会审查批准服务工作,以法治之力解决清洁能源“五大错配”问题,助力我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行稳致远。

(二)高擎执法检查“利剑”,助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更优营商环境的期盼,2023年初,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打响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第一炮”。一是高位推动王黎明书记和吕刚副主任分别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悉心指导并审定工作方案、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带队开展实地检查,为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优化机制。构建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查、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查的工作机制,检查范围实现8个市州全覆盖。创新加强检查力量,除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外,邀请财经专业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省发展改革委营商局负责人参加检查,编发执法检查指南和查阅资料及问题清单,举办执法检查组培训会,提升执法检查能力。三是创新方式。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执法检查方法,实现召开座谈会与问卷调查、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执法检查成果与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成果“三结合”,有力提升了执法检查质效。首次开展网上扫码问卷调查形成较为客观真实的执法检查报告和调查问卷分析报告,为常委会全方位审议提供了有力支撑,被常委会组成人员评价为是一次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人大执法监督实践。四是务求实效。两个报告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省长肯定性批示,审议意见印送政府后,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财经委跟进督办,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扎实推进立法工作,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政府部门、市州县人大、立法智库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场经营主体、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各方面意见,研究吸纳合理意见,提出审议意见、审查报告,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推进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立法。首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门源县浩门镇政府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立法工作建立在更加扎实的民意基础上,推动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出台实施,填补了我省治超立法空白,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人民网、中新网等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二是推进统计领域立法。聚焦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省情省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完成常委会初审青海省统计条例草案)服务工作,夯实了统计工作法治基础。三是推进拉面产业领域立法。强化事前指导在立法调研阶段就立法目的、条例结构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帮助化隆县人大修改完善条例文本。围绕标准制定、“青海拉面”公用品牌+“拉面经营主体”自有品牌双品牌建设、产业融合等方面提出审查报告高质量完成常委会审查批准化隆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服务工作,填补了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的立法空白,为促进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也为今后制定全省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夯实了基础。四是推进出租车客运管理立法。加强与西宁市人大的沟通协调,在条例修订前就修订内容和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达成一致,先后四次提出20余条修改意见并被采纳,将重大分歧意见解决在条例报请常委会审查前;在常委会审查批准西宁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服务工作中,提出增加运营车辆投保必要商业保险的审查报告,解决和补充了法定险赔偿不足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了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做好民营经济法规清理工作。围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定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法规、民营经济法规清理工作,先后三次对财经方面33件法规和决定逐条进行研究,梳理报送清单,完成常委会初审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服务工作,破除影响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监督工作彰显新作为

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

1.加强计划审查监督。紧盯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部署,开展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效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高质量做好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计划草案、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审查工作,做到审查工作找出亮点,分析问题找出弱点,提出建议抓住重点,有力推动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助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经济形势分析材料得到了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

2.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主要指标进展、重任务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王黎明书记领下省外学习考察,赴省内实地调研,形成学习考察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研究提出注重规划引领、聚力稳投资促费等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专项报告及部分指标调整审查提供参考为高质量做好规划纲要“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3.高质量建言“十五五”规划编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策,2023年,开展促消费专题调研。2025年,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围绕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开展扩大消费需求专题调研,形成《青海省扩大消费需求的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财经委。扣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坚持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广泛发扬民主,对全省“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有理论和实践支撑的《关于全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重要问题专题调研情况和相关建议的报告》,为绘制好我省“十五五”发展蓝图提供决策参考。同步认真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初步审查工作,为人代会批准规划纲要草案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绿色算力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加快发展绿色算力产业的决策部署,在王黎明书记、吕刚副主任带领下,先后次围绕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和绿色算力产业发展、数字转型升级、要素资源保障、绿色算电协同发展等内容,赴上海、宁夏11个省区市学习考察,赴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把握全省绿色算力产业发展总体情况及发展形势,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青海实际提出工作建议,为青海锚定算力产业新赛道、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出谋划策,为下一步开展促进绿色算力产业发展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在《青海人大》发表3篇文章,形成4份调研报告报送省委,2份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5.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财政经济组按照“聚焦进出口监管,守好国门安全底线”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制定执法检查指南,深入西宁海关和部分进出口企业开展清单式检查,严格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和进出口食品各环节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护航我省进出口食品安全,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得到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落实好改革任务“蓝图”,深化人大财经工作

财经委勇于承担新职责新任务,积极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作出进一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债务管理情况监督、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重要改革任务的系统部署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新时代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青海实践。

1.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部署要求,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加强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整改的全链条审查监督,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拓展、向政策拓展、向绩效管理拓展、向政府债务审查拓展、向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拓展。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预算草案,协助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和草案,政府预算年初预算到位率由以前的不足70%逐年提高到100%,部门预算到位率由以前的47%提高到78%。连续9年编写《政府预算解读》、召开政府预算解读会,预算报告及草案的可读性可审性持续增强。

2.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新任务,在总结提炼第一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经验基础上2023年,同步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制度建设,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为推进全省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二是创新监督工作2023年以来,创新开展第二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集中力量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协助常委会完成审议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地方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同步向会议提交了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为会议审议提供重要参考。2024年、2025年财经委起草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被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被省委每日情况转发推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一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实施意见,财经委代拟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为着力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保障,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新平在全国人大政府债务监督培训班上交流了我省经验做法。二是2025年9月,服务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青海省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将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全部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全面了解全省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偿还情况,向常委会提交监督调研报告,助推政府提升债务管理水平,确保全省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服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发行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报告、审查政府关于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报告,推进对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审查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绩效、项目实施等情况,促进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4.深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改革聚焦政策落实、预算管理、国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推动审计监督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在吕刚副主任带领下,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服务工作。围绕党中央关于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针对“屡审屡犯”问题,创新监督方式,连续三年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部分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同步开展满意度测评,收到了良好效果。2024年,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后续监督的批示要求,提请常委会首次安排审议中央审计涉及我省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5.深化拓展经济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2022年,修订《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增加金融工作监督、重大项目监督、政策落实监督、决议决定意见跟踪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和决定等内容,细化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审查监督,健全经济工作监督机制。2025年3月,服务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全省金融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经济稳中求进、行稳致远,精准有效落实货币政策,完善信贷调控机制,进一步增强金融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撰写的3篇文章被青海日报专版刊发,报送的信息被省委每日情况转发推介并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五)建好用好联网监督系统,推动预算审查监督提质增效

紧跟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建成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强有力地支撑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7月7日,赵乐际委员长在青海调研时,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受到充分肯定。一是辅助开展预算初步审查工作通过对数据、图表进行分解和梳理,运用图表展示分析成果,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二是实施预算执行线上动态监督。预算执行慢的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支出进度开展预警分析,通过线上发现问题,线下到部门核实情况,连续3年持续以印发建议书的形式,督促部门整改,加快支出进度,形成线上线下监督新格局得到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推介宣传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代表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查询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了解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拓宽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渠道四是强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完善系统监督模块,实现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从中央到省级、到市州本级、到区县、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的跟踪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赵乐际委员长来青调研时提出的“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好用好”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和预警分析,针对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向8个市州印发建议书,服务市(州)县级人大有效实施监督工作

三、践行为民服务遵旨,建设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优势常态化制度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财经工作,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工作中广泛征求各地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广大群众意见,研究吸纳合理意见使立法真正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在经济工作监督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注重听取部门、协会、企业和专家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注意倾听人民呼声,维护群众利益。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将预算审查工作建立在扎实的民意基础上。二是加强财经领域代表建议重点督办。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扎实行动,把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金钥匙”,高质量做好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等方面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在吕刚副主任带领下,财经委邀请代表参加关于支持海南州“风光水热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加快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实现绿电价值加快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助力青海新能源输送消纳、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开通扁门高速东川塔龙滩互通收费站、加大旅游交通通道建设力度等代表建议重点督办调研,及时跟进督办工作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疏通堵点卡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地落实,助力产业“四地”建设

四、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几点体会

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财经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作为人大财经工作永恒的主题,党的领导贯穿人大财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保证人大财经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财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遵循。把牢人大财经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时,做到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善于总结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规范,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本质要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愿选项定题在财经立法、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听取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集中民智,将人大财经立法、监督等工作建立在扎实的民意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改革破局、思想破冰引领人大财经工作创新发展紧扣时代脉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扎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高质量完成新时代党中央赋予人大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工作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的新职责新任务,不断丰富人大财经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方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和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围绕促进经济回升向好、扩大有效投资、提振消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着眼推动解决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谋划推进人大财经工作。坚持把握整体突出重点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方法。调查研究是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手段,也是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基本功。调研工作要做到摸清实情、掌握总体情况,不以点盖面、以偏概全,要突出重点、纲举目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平均使用力量,有所为有所不为,为推动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建言献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落实党的二十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任务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履职行权继往开来、勇毅前行,砥砺奋进、再攀高峰,努力书写人大财经工作新篇章,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贡献新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