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来自财政、工信、经济管理、金融、统计等领域的省人大代表组成,现设有办公室、经济监督处、预算监督处、国有资产监督处4个办事机构。37年来,历届省人大财经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结合省情实际开拓进取、守正创新,始终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效,服务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财经方面地方性法规180余件次,开展监督事项750余次,取得了丰硕成果,有些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在波澜壮阔的70年人大发展历程中,在推动青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人大财经工作的简单历史回顾
(一)地方经济立法稳步发展
37年来,财经委结合不同时期的职责,加强和推动财政经济、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等方面立法工作,相关法规在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经委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国家要求、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创了人大财经立法工作新局面。
1.加强财政经济立法。贯彻落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审时度势,把财政经济立法作为立法重点,服务常委会相继制定了一大批促进经济发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地方性法规,曾一度达到常委会立法总数的近60%。一是围绕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城乡商品市场交易、进出口商品检验、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矿产资源管理、烟草专卖、供用电、节约能源、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等方面立法,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做出青海贡献。二是围绕西部大开发和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开展了民用机场管理、农村公路、高速公路、道路运输、公路路政管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立法,为高质量发展“铺路架桥”。围绕打造高原旅游名省战略,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制定修订旅游条例、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有力推动了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近年来我省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奠定了基础。三是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开展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公共信用信息、拉面产业发展等立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加强生态保护立法。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立省战略,开展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草原保护、森林保护、全民义务植树、西宁南北两山绿化、水土保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等方面立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确保了“中华水塔”的生态环境安全。
3.加强城乡建设立法。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开展城市规划、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餐厨垃圾管理、市政公用设施保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建筑市场管理、房地产管理、房屋拆迁、城市园林建设等方面立法,为建设高原美丽城市夯实了法治基础。围绕农村改革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开展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重点农田保护管理、城乡规划、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工程保护、畜禽防疫、渔业发展、农牧民负担管理和农村公路等方面立法,为深化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和推动“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
4.加强法规清理工作。紧跟形势发展需要,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和有效举措,注重“立改废”并举,围绕坚持和落实 “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决策部署,先后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营经济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定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法规等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打包修改完善了相关法规内容,废止了烟草专卖、农牧民负担、公路养路费征收、商品市场交易等已完成历史使命、不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使我省财经方面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5.参与国家立法。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征集法律草案意见工作,先后完成证券法、招标投标法、产品质量法、政府采购法、企业破产与重整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展规划法等上百件法律草案意见征求工作,在国家立法工作中发出了“青海声音”。
(二)财经领域各项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37年来,财经委把牢人大财经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紧跟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青海建设需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确定监督工作重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法律监督有序推进。财经委把法律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通过听取汇报、上下联动、重点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先后承担了企业法、经济合同法、预算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公路法、税收征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预算管理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增强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提升了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了提高执法检查效果,我们注意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邀请人大代表、财经委委员、财经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各界人士参加检查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使检查真正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编制执法检查指南,深入基层开展清单式检查,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注意把执法检查和提出法律法规修改建议结合起来,推进法律法规的及时修订和完善。四是加强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跟踪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施行。
2.财经监督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财经监督法制体系建设。2001年,财经委报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人大财经监督工作迈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使计划预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二是加强计划审查监督。紧盯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部署,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规律,开展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形势分析,每年聚焦重大战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组织委员、代表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计划草案、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审查工作。三是加强规划审查监督。积极开展“八五”计划纲要到“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起草报送调研报告,向省委建言献策。扎实开展规划纲要初审工作,服务省人代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扎实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规划纲要落实落地。四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省级财政决算、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审查工作。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开展预算初步草案集中审查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部门单位修改完善,促进年初预算到位率大幅提升,代编预算大幅缩减,预算细化程度逐年提升。2017年以来,连续9年编写《政府预算解读》、召开政府预算解读会,预算报告及草案的可读性可审性持续增强。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加大对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提高审议质量。五是服务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创新开展专题询问。先后服务常委会听取审议交通工作、金融机构改革、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及产业升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绿色产业发展、非公经济发展情况等专项报告,并创新开展绿色产业发展情况、非公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着力破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卡点堵点。
(三)代表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
不断扩大代表对财经立法、监督、调研工作的参与,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项、最直接的声音、最现实的问题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让每一项财经立法、监督工作都载满民意民智,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好接地气、聚民智、惠民生。
1.扎实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方式,拓宽代表参与财经立法监督工作渠道,组织财经委委员和人大财经专业代表先后视察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项目、兰青二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整理汇编参阅材料提供给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效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委员和代表的审议发言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力推动了人大财经立法和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质效。
2.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一是在立法监督工作中广泛征求各地人大、人大代表、广大群众意见,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落细到立法工作中。二是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按照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和方向,按照人民的意志,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解决好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加强财经领域代表建议的重点督办。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高质量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做好加快推进格尔木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镁锂产业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成立全省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支持海南州“风光水热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加快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实现绿电价值、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出省交通通道建设力度等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疏通堵点卡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二、新时代我省人大财经工作亮点
进入新时代,特别是省十三届人大财经委履职以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预算审查拓展改革迈出新步伐,国资监督和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人大财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勇于承担新职责新任务,奋力推进各项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作出进一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监督、债务管理情况监督、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等重要改革任务的系统部署,财经委勇于承担新职责积极落实新任务,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青海实践。
1.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2018年,财经委代拟并按程序报请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和五年规划(2018-2022);2023年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五年规划(2023-2027),为推进全省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二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2019-2022年,服务常委会每年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步提交人大监督的调研报告,圆满完成四大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首轮审议,系统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实现全口径全覆盖,首次向全省人民交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2023年起,财经委在开展第二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资产使用绩效,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2025年提交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报告,被印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被省委每日情况转发推介。
2.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部署要求,中办指导意见印发后,财经委在探索实践基础上,2019年,代拟并按程序报请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我省经验做法在201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召开的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交流会上作了大会发言。2021年,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出台《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人大对预算的全口径全过程监督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围绕做好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这个重要任务,突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这个主题,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看好人民的“钱袋子”。加强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整改的全链条审查监督,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拓展、向政策拓展、向绩效管理拓展、向政府债务审查拓展、向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拓展。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预算草案,协助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报告和草案,年初预算到位率由以前的不足60%逐年提高到95%以上。三是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新任务。财经委围绕党中央关于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针对“屡审屡犯”问题,探索并常态化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部分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同步开展满意度测评,收到良好效果。
3.深化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实施意见,2025年财经委代拟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二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围绕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和预算执行监督,推进对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审查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绩效、项目实施等情况,促进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2025年9月,服务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青海省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全省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偿还情况,向常委会提交监督调研报告,助推政府提升债务管理水平,确保全省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创制性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立法。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时提出的“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重大要求,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开展创制性立法,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层面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破解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难题起到重要作用,为全面实施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得到全国人大财经委和财政部的高度肯定。
5.深入推进经济工作监督制度改革。2023年,修订《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将加强金融工作监督改革任务纳入条例中。2025年3月,服务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全省金融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经济稳中求进、行稳致远,精准有效落实货币政策,完善信贷调控机制,进一步增强金融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调研成果获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报送的信息被省委每日情况转发推介并获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撰写的3篇文章被青海日报专版刊发。
(二)打好“组合拳”,助力产业“四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署,打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组合拳”,助推产业“四地”建设向总书记擘画的方向阔步前行。一是监督助力。2022年,在财经委主要领导带领下,深入海西州开展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情况专题调研,提交高质量调研报告。2023年,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带领下,深入市州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会,全面了解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工作推进情况,向常委会提交了调研报告,高质量完成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项报告的服务工作,为产业“四地”建设建言献策、贡献智慧。二是立法助力。2024年,财经委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赴海南州、海西州开展调研,赴内蒙古、山西学习考察,吃准摸透清洁能源领域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和外省先进立法经验,起草考察报告呈报主任会议,并及时将调研成果同法规起草单位互惠共享,提出指导意见;发挥财经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和跟进条例草案起草、修改工作,推动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促进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在青海日报“政治”专版、青海人大信息专刊刊发4篇文章,有力宣传盐湖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立法监督工作。三是代表建议督办助力。做好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方面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在常委会副主任吕刚带领下,财经委邀请代表参加加快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助力青海新能源输送消纳、开通扁门高速东川塔龙滩互通收费站等代表建议重点督办调研,及时跟进督办工作并向代表通报办理进度,协调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全力推动海南州第二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扁门高速东川塔龙滩互通收费站在旅游高峰期到来前正式通车运营,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三)高擎执法检查“利剑”,助力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更优营商环境的期盼,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稳就业保市场主体,2021-2022年,推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开展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2023年初,具体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打响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第一炮”。常委会党组书记王黎明和常委会副主任吕刚分别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悉心指导并审定工作方案、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带队赴海南州开展实地检查,为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构建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查、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查的工作机制,检查范围实现8个市州全覆盖。创新加强检查力量,除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外,邀请财经专业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省发展改革委营商局负责人参加检查,编发执法检查指南和查阅资料及问题清单,举办执法检查组培训会,增强专业化程度,提升执法检查能力。创新执法检查方法,实现召开座谈会与问卷调查、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执法检查成果与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成果“三结合”,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价成果、听取部门汇报、现场实地查看、走访市场主体、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直面问题短板,有力提升了执法检查质效。首次开展网上扫码问卷调查,在短短一个月内,有2660人参与问卷调查,针对5大环境19个方面提出了91个问题,形成较为客观真实的执法检查报告和调查问卷分析报告,为常委会全方位审议提供了有力支撑,被常委会组成人员评价为是一次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人大监督实践。两个报告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省长肯定性批示,审议意见印送政府后,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推进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监督工作彰显新作为。牢牢把握人大经济监督的政治属性和法律定位,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一是助推“六稳”“六保”工作。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财经委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关于稳经济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省委安排部署,迅速组织两个调研组,先后赴省级部门和部分企业开展调研,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以及退减免缓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助推“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财经委肯定和推介。二是高质量建言“十四五”规划编制。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质量建言“十四五”规划编制,以“三个重大”为着眼点和着力点,财经委牵头各专委会深入开展各领域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起草形成了有理论和实践支撑的调研报告,由常委会党组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重要问题专题调研情况和相关建议的报告》报省委、送政府,为齐心协力绘制好“十四五”发展蓝图提供决策参考,得到时任省委书记和省长的高度肯定,要求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文件时用好这一重要成果。在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调研基础上,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步审查,为人代会批准规划纲要提供服务,为擘画青海“十四五”发展蓝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荣获国家发改委“创新创优奖”。三是创新开展非公经济发展专题询问。2021年,围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破解短板弱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推动破解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转型升级、融资难融资贵、监管执法等突出问题,首次采用了网络视频直播方式,取得很好效果,全国人大财经委向各地推介了我省相关经验。四是加强绿色算力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加快发展绿色算力产业的决策部署,在理解消化国家宏观政策的前提下,找准人大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切入点着力点,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四次围绕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和绿色算力产业发展、产业布局、数字转型升级、要素资源保障等内容,赴上海、宁夏等9个省区市学习考察,赴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高校、运营商和相关市州政府汇报,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全面了解把握全省绿色算力产业发展总体情况及发展形势,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青海实际提出了拓宽绿电支撑路径、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强化应用场景打造等工作建议,为青海锚定算力产业新赛道、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出谋划策。在《青海人大》发表3篇文章,形成4份调研报告报送省委,2份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
(五)建好用好联网监督系统,推动人大审查监督提质增效。紧跟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建成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着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向实质性转变,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强有力地支撑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7月初,赵乐际委员长在青海调研时,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受到充分肯定。一是辅助开展预算初步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通过对数据、图表进行分解和梳理,运用图表展示分析成果,将繁杂数据直观可视,服务预决算审查,加强全过程监管。二是实施预算执行线上动态监督。定期形成联网监督分析报告,为常委会、财经委审查审议工作提供参考和动态依据。对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支出进度开展预警分析,通过线上发现问题,线下到部门核实情况,了解预算执行慢的原因,2020年以来,连续6年持续以印发建议书的形式,督促部门整改,加快支出进度,推动实现人大监督与财政监督、部门预算管理的有效联动,实现对预算资金全过程精细化实时监督,形成线上线下监督新格局,得到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推介宣传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三是聚焦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监督预警反馈机制。围绕全口径预算资金执行进度、重点支出、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政府债务、税收收入等,在系统中合理设置预警规则,自动进行核实和分析,实现对问题的自动捕捉,进一步提升预算联网监督质效。四是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发代表服务平台,为代表提供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资金下达使用等情况的查询服务,满足代表履职需要。开放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开展“代表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查询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了解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拓宽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五是上下联动,强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过程监督。完善系统监督模块,建设应用场景,实现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从中央到省级、到市州本级、到区县、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的跟踪监督。财经委认真贯彻落实赵乐际委员长来青调研时提出的“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好用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对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测和预警分析,针对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向8个市州印发建议书,督促相关地区进一步强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有效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分领域和部门进展缓慢》信息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六)坚持结果导向,代表建议督办有质量。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扎实行动,把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金钥匙”,凝聚各方智慧力量、推动人大财经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创新方式强化督办,结合业务促进督办,多方协商助力督办,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落实,代表工作有质量。特别是在开展“关于建立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制的建议”重点督办时,常委会领导带队赴海北州刚察县实地调研,召开督办会;财经委多次组织部门协调会,与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反复沟通协调,立足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办理意见,拿出解决方案,即:在财政、发改部门统筹安排2531万元资金的基础上,省林草局将淹没区纳入退牧还湿补偿范围,省发改、财政部门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时给予倾斜。
三、以“四个始终”为抓手,扎实推进委员会自身建设
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勤勉尽责的财经干部队伍。
(一)始终坚持政治属性不动摇。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立足新时代人大“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财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财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中央和省委赋予人大财经工作的各项任务,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务实创新。
(二)始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理论武装立魂、党建引领强根、学习保障筑基、制度建设固本,抓好财经委分党组和党支部建设,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堡垒和表率作用。坚持深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历届党的代表大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夯实组织建设基础。着眼委员会党建特点规律,持续推进分党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层级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分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研究谋划委员会党建工作,提出量化指标要求,做到委员会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聚力提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执行质量,切实推进委员会党建基础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委员会工作特点,依托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建“学‘习’云课堂”党建品牌,打造先进分党组和党支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扎实开展整治违规吃喝、赊账消费专项清理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坚持开展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强化,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三)始终注重委员会队伍建设。近年来,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以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大力加强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作底稿和项目档案制度、地方性法规初审服务工作流程、报批项目审查服务工作流程等制度,人大财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是深化业务学习,增强干事本领。以建设学习型委员会为目标,以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围绕学懂政策法规,及时组织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等。围绕学精业务知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国人大网络视频学习班、全国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同时结合工作需要,举办全省人大预算联网工作培训班和财经方面主题讲座,邀请知名专家授课,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数字经济、现代金融、碳达峰碳中和、新质生产力、绿色算力等内容,学深悟透最新法律法规和财经知识。每年梳理汇总相关政策文件,编印《经济工作部分资料汇编》工具书,印送常委会、财经委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便于学习和工作参阅。
四、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几点体会
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财经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人大财经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遵循。把牢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时,做到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深耕人大财经工作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善于总结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规范,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核心追求。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把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愿选项定题,在财经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更加注重听取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集中民智,将人大财经立法、监督等工作建立在扎实的民意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以改革破局、思想破冰引领人大财经工作创新发展,紧扣时代脉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奋力推进各项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不断丰富人大财经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
37年的人大财经工作,卷帙浩繁,述之不尽,落笔为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的重要时期,我们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履职行权,继往开来、勇毅前行,砥砺奋进、再攀高峰,努力书写人大财经工作新篇章,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贡献新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