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省十三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我省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站在新历史起点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财经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财经立法、经济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始终坚持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政治方向,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实践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始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产业“四地”建设重大要求、明确的五项重大任务,紧扣省第十三次、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聚焦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性、长远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聚力推动实现“一优两高”“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等目标中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紧盯推进的重大战略,也是青海加快发展的新机遇,按照常委会党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黄河青海流域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高质量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6月考察青海时提出的严明财经纪律重大要求,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工作,健全人大对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切实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认真组织调研,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监督工作的意见》。
二、勇于承担新职责新任务,奋力推进各项改革
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部署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监督、债务审查监督、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预算联网监督等五项重要改革任务,财经委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着力构建制度和法规体系。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部署要求,围绕做好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这个重要任务,突出预算审查监督更好体现和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个主题主线,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加强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整改的全链条审查监督,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拓展、向政策拓展、向绩效管理拓展、向政府债务审查拓展、向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拓展。中办指导意见印发后,在探索实践基础上,代拟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我省经验做法在2019年10月全国人大预工委召开的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交流会上作了大会发言。按照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部署,围绕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审查批准和预算执行监督,推进对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审查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绩效、项目实施等情况,促进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并将债务审查监督重点及方式纳入新制定的《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决策部署,代拟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实施办法和五年规划,建立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国有资产监督实现良好开局。本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四年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 (含金融企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财经委同步提交人大监督的调研报告。推动市(州)、县 (区)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开展了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圆满完成四大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首轮审议,系统推进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实现全口径全覆盖,向全省人民交出了国有资产的“明白账”。
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青海时提出“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的重大要求,按照常委会党组部署,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财政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由财经委牵头商财政厅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立法进程,两部门共同赴省内外调研,共同研究草案体例框架,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在无上位法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共同推进创制性立法,《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已经36次常委会通过,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完成了常委会党组提出出台全国首个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部署,扎实推进系统建设和运用,建成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持续升级系统功能,全面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通过建立财政数据传输专库,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实时传输,增强数据时效性和针对性。开发数据报送系统,建立与税务、统计、国资、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数据传送机制,确保数据传输有渠道、更便捷。建立了实时动态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反馈的建议书机制,实现对预算资金全过程精细化实时监督和监督结果的及时运用,形成线上线下监督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新形势新任务,将我省近年来经济工作监督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拓展经济工作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提供法治保障,财经委于2022年3月启动《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修订工作,细化明确人大对经济工作监督的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增加重点工程项目监督、金融工作监督、政策落实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事项决定监督的内容,扩大人大代表对经济工作监督有序参与,经由36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施行。
三、坚持特色精细,财经立法取得新进展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把握立法方向,紧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线,紧贴人民群众关切,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青海实践,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后,逐一认真分析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研究推动立法。
加强促进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制度方面立法,努力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围绕数字经济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初审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初审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高速公路条例,修改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为高质量发展“铺路架桥”。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稳就业保市场主体,初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审查批准海西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其活力和创造力。围绕“国之大者”,落实新发展理念,初审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主导起草并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也是落实人大主导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五年来,推动制定并初审省级地方性法规10件,审查批准自治州单行条例3件,及时完成相关税收立法,出台我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资源税及契税适用税率等4项决定,完成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09件。聚焦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开展了家政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粮食安全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注重“立改废”并举,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打包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19件、废止自治州单行条例2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监督工作彰显新作为
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监督部署要求,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加强规划、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开展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形势分析,强化规划实施、计划执行监督。配合代表大会对“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草案、各年度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审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财经委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关于稳经济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省委安排部署,迅速组织两个调研组,先后赴省级部门和部分企业开展调研,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以及退减免缓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助推“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质量建言“十四五”规划编制,以“三个重大”为着眼点和着力点,财经委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起草形成了有理论和实践支撑的调研报告,由常委会党组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重要问题专题调研情况和相关建议的报告》报省委、送政府,为齐心协力绘制好“十四五”发展蓝图提供决策参考,得到时任省委书记和省长的高度肯定,要求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文件时用好这一重要成果。围绕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彰显我省绿色发展优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绿色产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破解短板弱项,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基础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非公经济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推动破解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转型升级、融资难融资贵、监管执法等突出问题,首次采用了网络视频直播方式,取得很好效果。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就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聚焦构建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开展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情况专题调研。聚焦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扩大有效投资的作用,对部分专项债重点项目开展调研,以专题调研督导推进项目建设,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完善人大预算审查批准制度部署要求,强化对预算的宏观指导和审查监督,加强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等的审查监督,促进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服务好人代会审查批准年度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及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财政决算草案。做实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每年对政府“四本预算”和选择10个部门预算初步草案开展集中审查,就有关问题开展一对一问询,提出初审意见反馈部门单位修改完善,形成人代会审查结果报告。聚焦年初预算到位率低、不细化、支出进度慢、结余结转规模大等突出问题,加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当年预算执行和下年度预算编制应关注的主要问题和完善预算草案和报告的相关意见,强化对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财力保障,促进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省级部门预算到位率由2018年的47%提高到2022年的78%,代编预算大幅缩减,预算细化程度逐年提升,可读性可审性进一步增强。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查监督,将重大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预算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将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同决算草案提交常委会审查。围绕落实党中央建立了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强化源头治理,实现长治长效。
五、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把立法和监督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将人民民主原则落实在人大财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立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立法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意倾听人民呼声,维护群众利益。在经济工作监督过程中,督促有关部门在编制规划计划、安排预算、制定政策时重视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督促各级政府按照国家权力机关确定的目标和方向,按照人民的意志,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确保在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中、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把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发挥各代表团预算审查联系代表作用,扩大集中审查参与面,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省人大财经专业代表参加。人代会上,对政府预算进行解读,服务人大代表审查批准政府预算并发表意见建议,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真正打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青海实践。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方式,拓展调研座谈的广度和深度,现场察看与资料查阅相结合,聚焦重大战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注重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创新方式强化督办,结合业务促进督办,多方协商助力督办,努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办理建议相关的实际调研工作中,邀请代表参加,及时向牵头代表通报办理进度,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受代表的监督。认真做好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关于加快推进格尔木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镁锂产业支持力度等4件重点建议的服务工作,在督办“关于建立环青海湖地区水位上涨淹没草场补偿长效机制的建议”时,常委会领导带队赴海北州刚察县实地调研,召开督办会。财经委多次组织部门协调会,与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反复沟通协调,立足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办理意见,拿出解决方案。在财政、发改部门统筹安排2531万元资金的基础上,省林草局将淹没区纳入退牧还湿补偿范围,省发改、财政部门在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时给予倾斜。委员会牵头对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成立全省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等7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在督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代表建议时,通过调研、座谈了解新出台的《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年来实施情况,把法规执行情况与代表建议办理有机结合,推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促进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疏通堵点卡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六、围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勤勉尽责的财经干部队伍。围绕提升综合能力,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国人大网络视频学习班、十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同时结合工作需要,邀请财经方面专家授课,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数字经济、现代金融、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学深悟透最新法律法规和财经知识。每年梳理汇总相关政策文件,编印《经济工作部分资料汇编》工具书,印送常委会、财经委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便于学习和工作参阅。建立了财经委工作底稿和项目归档制度,年末按项目立档归卷备查,推进人大财经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对标对表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讲心得、谈体会、找差距、理思路,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转化提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理论武装立魂、党建引领强根、学习保障筑基、制度建设固本,把分党组和党支部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发挥堡垒和表率作用。把四个机关建设作为工作目标,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21条措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工作体会
五年来,财经委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取得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根本要求,也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将理论自觉润化为情感自发,使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讲政治始终放在首位,在大事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上做到头脑清醒、意志坚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把人大财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全省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从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方法,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财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把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财政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中、规划计划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贯彻好、落实好。
二、必须坚守人民至上不懈怠。做好人大财经工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全面理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丰富内涵。坚守人民至上基本立场和价值追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将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项、最直接的声音、最现实的问题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点。更加注重听取反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集中民智,确保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落实专门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制度,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财经立法、监督、调研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和反映代表意见,高效服务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财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三、必须坚持依法履职不缺位。把牢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时,做到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立法、依法监督才能使人大财经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依照职责深耕自己的责任。人大财经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紧跟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来确定工作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愿选项定题。以法治思维谋划改革、推进工作,坚持运用法治化方式开展工作,人大财经工作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
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紧扣时代脉搏,奋力推进改革,把创新作为推动人大财经工作不竭动力,以思想破冰引领人大财经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根据工作需要,打破思维定势、行为惯性、路径依赖。坚持正确的工作策略方法,强化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历史思维,突出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完善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担当作为,把人大财经工作应尽的职责放在首位,积极谋事业,主动提建议,努力善做善成。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升财经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经济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丰富人大财经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