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熊嘉泓主持会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等9家单位作汇报。
尼玛卓玛指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人大监督职责,促进政府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关注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权益的具体举措。
尼玛卓玛强调,开展好执法检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党的二十大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用时代眼光看待未保工作,用时代责任做好未保工作,用时代使命履行未保职责,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现实问题,突出重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明确规定的家庭监护责任、校园安全责任、网络保护责任、司法保护责任等,逐条逐款对照检查,注重抓问题、抓典型、抓案例,找准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症结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从常见问题着手,采取常态化、针对性举措,抓早抓小、持之以恒,将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潜在危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从特殊案件着手,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做好各项工作;从安全事件着手,完善机制,做好引导、教育、防范工作;从重点群体着手,摸清底数、因人施策,健全跟踪机制,引导未成年人走向正途。要坚持结果导向,以提升检查质量确保检查实效。执法检查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 、遵守法定程序,既要注重总结经验,梳理全省各地的成熟做法经验,也要直面问题,找准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扎实撰写报告,做好跟踪监督,切实凝聚起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执法检查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供图:社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