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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7年12月21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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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董开军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群亭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云峰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文美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苏云峰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马登丰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国仁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祁昌生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马丽华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

赵华清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白锦平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王平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宋效国的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职务;

燕永翔的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晓燕的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职务;

王跃安的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丽华的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