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免去:
王有舜的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王有舜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员。
免去:
牛克林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树垠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诗谓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检察员职务。
免去:
张湘云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谭丙离为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2004年11月26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日期: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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