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情形:但凡遇到棘手问题或者复杂矛盾,不论是否需要和可能,动辄提出立法,将法律视为解决所有问题和矛盾“灵丹妙药”。对此现象,笔者称之为法律依赖症。
我们知道,社会生活丰富多彩,其和谐有序有赖于各方面的协调运行,如同一辆车子的平稳行驶,需要每个部件的合力推动,而不能单靠一只轮子。当下出现这种“一枝独秀”的现象,可能的原因是其它肌体的功能已然衰退,可能的结果是由于超负荷运转而最终导致这唯一的轮子崩塌。只有一只翅膀的鸟是飞不高的,只靠一只轮子的车也是行不远的。
事无巨细皆依法,是社会退化的一种表现。古人对此早有察觉,老子曾指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当处于上层的道德防线已经坍塌,其作用丧失殆尽时,我们只有倚赖于用法这个最后的底线来挽救颓势。由此可见,法,一方面可说是进步与文明的象征,另一方面其实也是人类无奈的选择。法的需求越大,表明人性的颓败越严重。当“夜不闭户”已成故事、“路遗不拾”已成绝唱、“童叟无欺”已成童话,法就仿佛是汪洋中的一艘“诺亚方舟”,成为我们自救的唯一工具。孰不知,当我们只有一种手段或方法调整社会关系时,那么这种手段或方法也已岌岌可危,并终将被突破和“践踏”。其结果是,虽然法网恢恢,却有更多疏漏。目前各类法律层见叠出、连篇累牍,而犯罪现象仍然接连不断甚至日益增多的现实,便是佐证。
救治之法无他,惟有重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