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及基本经验
(一)选准议题。选准议题是开好常委会会议的重要前提。人大工作涉及面广,与方方面面都有关系,只有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才会有深度、有力度。在确定会议议题时,我们根据州委的工作中心和全州工作大局,把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作为审议重点,工作上保持与党委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使常委会会议始终服务和服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并把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人大常委会议事的重要内容,通过分析研究提出建议,促进“一府两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
(二)深入调研。深入调查研究是开好常委会会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常委会办公室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议题拟定调研提纲,明确调研的时间、内容、重点及调查的范围和方式,组织熟悉议题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掌握与议题密切相关的情况,使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更能切中要害、符合实际。
(三)认真审议。认真审议议题是开好常委会会议的关键。在常委会进行审议时采取联组审议与小组审议相结合的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切实使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更加符合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跟踪督办。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是反映会议质量的重要标志。为了使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我们加强了督办工作,通过下次常委会听取落实情况和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及到各县和有关部门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等形式,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例如:海北州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本级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将审议意见转给州政府认真抓好整改。州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逐条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向州人大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进一步提高了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
(五)完善制度。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2009年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会议的举行、议事的范围、议题、议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等程序。我州各县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代表和公民列席常委会议制度,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等制度,促进了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的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六)搞好服务。首先,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召开会议的日期及主要议题,办公室及时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府两院”和相关部门下发会议预告通知,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议题准备汇报材料以及提请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材料。其次,组织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审定。第三,办公室根据常委会议题起草印发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日程、决议或决定草案等,准备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第四,认真落实参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妥善安排好参会人员的食宿,为参会人员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五,认真布置会场,安排分组讨论地点,对参会人员进行编组,安排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记录,编发会议简报。另外,通知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会议召开情况,会后及时做好相关文件的编发和归档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参会率和出席率不高,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均有一定数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请假;二是议事水平尚有差距,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时肯定成绩的多,指出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的少;三是会议宣传报道工作不够全面,对程序性报道较多,对分组审议、组成人员发言报道较少;四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会议材料不及时,未按规定的时限上报相关材料;五是有时对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跟踪督办不够。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常委会会议质量。
三、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地位和作用。
人大常委会会议既不同于一般的会议,具有法律权威,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集和举行作了明确规定。要纠正对常委会会议“例会”观念的不当认识,这种认识上的不到位,容易给人一种“例行公事”的错觉,而实际上,无论是从法律规定的要求看,还是每一次会议的内容看,我们举行的常委会会议都并非走过场、走形式的“例会”。要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是人大代表,有义务根据会议议题主动思考,认真审议,积极发表意见,这种履职意识尤其在州县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中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具体表现为人大工作与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以本职工作优先,开会不发表意见,当老好人。因此,要切实树立主人翁的意识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认真学习知识,提高议事水平,使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更加符合党的意图和决策,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选好议题,使人大常委会会议突出抓大事的原则。
1、把党委的工作重点,作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着力点。要根据州委提出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北的战略目标,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促进和保障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紧紧围绕“农牧稳州、生态立州、工业强州、科教兴州、旅游活州”的发展战略,抓重点,议大事,加强检查和视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促进州委决策和战略部署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
2、把“一府两院”的工作难点,作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重点。要加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集约化和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工作的调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要重点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各项工作的审议意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3、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落脚点。改善民生,关注民生;是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的大事,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人大常委会要把民生问题纳入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程,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建设、普法依法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调研,为常委会审议民生问题奠定基础。
(三)积极探索,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水平。
一是会前精心准备。要围绕会议议题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认真审议会议议题作好准备。一要提前沟通,作好计划。常委会分管主任和相关专委会应提前向政府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通报工作,并由专委会和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议题,确定调研的日程和内容,保证调研顺利进行;二要组织学习,熟悉法律。要围绕会议议题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解情况的针对性;三要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要把会前调研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狠抓落实,在视察和调研的形式上要灵活多样,既可统一组织也可单个进行,使之全面真实掌握情况;四要集思广益,撰写报告。要在广泛征求参与调研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毫无保留地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供参考。
二是完善审议机制。要开出好常委会会议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实行参会考勤,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登记并公布缺席人员名单,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参会率;实行书面发言,制定统一的审议意见专用纸并提前发给组成人员,便于组成人员提前作好发言准备,会议结束后,要将组成人员书写的书面发言专用纸收回存档;规范材料报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上的《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文件的报送制度。“一府两院”要于20日前将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常委会征求意见后,并于举行会议10日前将报告送达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应在举行会议7日前将报告及相关材料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阅读文件,熟悉情况,分析研究,做好发言准备;改进会议报道,要进一步改进常委会会议的报道方式,会前公告会议日程、议题,会中报道审议情况,会后报道会议决定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会后加强督办。人大常委会应当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劳动成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对“一府两院”提请审议的每个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审议后都要形成书面审议意见或建议并及时转“一府两院”办理。同时,人大常委会还要加强督办,确保审议意见和建议的落实,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一府两院”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人大常委会要全面、及时反馈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身建设,不仅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关键。一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增强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组成人员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积极听取反映各方面的意见;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实情。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大最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必经的流程。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和视察活动,深入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使提出的意见符合州情,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三要自觉遵守纪律,不断改进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制度,按时出席会议,“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必须按时列席会议,听取审议发言,回答有关问题。四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班、法制讲座,学习历史、经济、科技和人大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和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