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思考

日期: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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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是省委顺应发展潮流,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建设启动以来,海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一核一带一圈”空间布局,全面推进城市群建设,取得了撤地设市的重大成果,东部城市群地区的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有了长足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和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为支撑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给我印象较深的有以下几点:一是发展定位准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在环境、资源、经济与社会之间寻找一个能够相互协调的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的确定,建立在对城市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社会公平性的审视之上。把海东打造成“青海功能优化的重要城市,兰西经济区的产业基地,高原现代农业的示范地区,东部城市群的重要支撑,全省科学发展的新增长极”的发展定位,很好地体现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二是建设规划超前。海东将规划上升到区域层面进行宏观谋划,从县域经济和市域经济两个层面系统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整个“群”,从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加强统筹衔接,使规划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三是项目推进有力。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很大,海东市核心区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实施,海东工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民和川垣新区、互助东城区、平安新城建设协调推进,产业项目开始集聚,基本实现了“三年具备雏形”的发展目标。

青海东部地区仅占青海版图面积的2.8%,却容纳了全省67.5%的人口,是青海省乃至青藏高原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区,在青海省四大板块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其带动作用和战略地位不可替代。海东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的进展很快,但随着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今后的任务也非常艰巨。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城市群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我认为,海东加快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规划主导作用。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灵魂和龙头。我们在探索城镇化建设的道路上,由于规划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规划执行随意性大等问题,造成重复建设和巨大浪费,教训深刻,弥足殷鉴。城市群发展规划由区域内多个行政主体共同实施,仅靠行政行为实施难度很大,落实好规划,一定要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理念,规划制定通过后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执法如山。要设立规划项目监督实施责任人制度,对规划项目监督责任落实到人,查处权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处罚到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惩处力度,对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严厉处罚,并追究规划监督人责任。建立开发商诚信档案,不允许有违规行为的开发商再参与规划项目开发活动,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出现。

(二)缩短城市群内时空距离。要加快东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相互融合和要素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群的整体承载力。一是建设快速交通网。实施“外通内畅”工程,完善海东市和西宁城市路网的连接,大力推进出省通道、城乡一体化路网等建设,发挥综合交通网络对东部城市群的支撑和引导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区域交通运输市场相互对接,逐步实现统一的区域运输市场,促进区域交通运输的一体化发展,提升交通支撑海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建设公共服务网。统筹城市群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到合理规划布局,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城市群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增强城市群的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群的整体社会发展水平。三是建设高速信息网。整合区域信息资源,开发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公共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加快推进城市群“三网”融合进程,促进区域内公共信息联通,构建城市群信息高速公路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三)着力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城市建设不是简单的人群集聚和建筑体组合,没有产业的支撑,难以真正具备形成城市的基础和条件。要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潜质,立足现有产业基础,进一步突出特色,着力转化特色资源、开发特色产品、培养特色经济,不断增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要着力加快基地建设,把海东建设成青海东部国际物流商贸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职业教育基地、健康养老基地、生态宜居生活基地、农畜产品供给基地,加大产业培育力度,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提升产业支撑能力。要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海东市核心区、县城与建制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我省是国家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海东地处青藏高原门户,兰西经济区核心腹地,生态丰富但也非常脆弱,必须在增强综合竞争力上凸显生态优势,走出一条经济、社会、生态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充分融入绿色经济的理念、措施和行动,坚持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在城市群率先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要强化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的约束作用,引导社会经济合理布局。要在保护好湿地现状的基础上,从河道治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强城乡垃圾收处等入手,扎实推进湟水综合治理,确保水质达到国控标准,努力实现“还青海人民一条美丽母亲河”的目标。要认真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快淘汰黄标车,继续加快煤烟污染治理步伐,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着力解决海东临空工业园区等成片开发中凸显的建筑施工和运渣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空气环境,缓解大气污染。□           

 (作者系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