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再创佳绩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行使职权,主动服务大局开展工作,为战胜重大困难和严峻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亮点一:以人民安危为紧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玉树地震发生后,常委会党组迅即召开扩大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作出应急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始终在一线坚强地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任会议其他成员也尽心竭力做好相关工作,并多次到灾区和省内外医疗机构看望慰问受灾受伤群众、救援人员和灾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常委会机关在第一时间调派车辆和人员参与抗震救灾,先后向灾区运送价值12万元的物资,赠送慰问金43万元,并及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装卸转运救灾物资。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心系灾区,踊跃奉献爱心,捐款27万元。
二是通过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和支持。为了集中精力抗震救灾,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调整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将原定的几个大型会议延期举办,同时增加了三项有关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议题,并根据轻重缓急,对各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作了相应调整。6月下旬,增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评价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建议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依法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法有效地管理使用好各项资金物资,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9月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建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保证救灾款物安全、有效使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做好灾区群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作出了《关于玉树地震灾区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从震后再生育特殊政策、生育间隔和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彰显了人文关怀。
三是各级人大代表情牵灾区竭诚奉献。常委会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灾区调研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倡议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责,投身抗震救灾,发挥应有作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不畏艰险、无私奉献,从多种途径、以各种方式参与和支持抗震救灾,涌现出一大批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其中王玉虎、文江才、才仁公保、唐增科、程珠祖等省人大代表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广大军民一道谱写了战天斗地的壮丽篇章,生动诠释了“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骨肉相连的深厚情怀。
亮点二: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从省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制定和修订省级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西宁市地方性法规1件、自治州和自治县单行条例10件。
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法规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消防条例》,从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加强。旅游业是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支柱产业,为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加强调查研究,审议通过了修订《青海省旅游条例》的决议,进一步完善了条例中关于旅游业发展原则、政府职责、旅游商品发展、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旅游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审查批准了西宁市和有关自治州、自治县关于民族教育工作、环境保护、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造林绿化、藏传佛教事务、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取得成效。为了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保持一致的自觉性、主动性,坚持立、改、废并重原则,加强领导,深入调研,紧密衔接,扎实工作,完成了省级和西宁市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共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22件,废止西宁市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7件,各自治州、自治县的清理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2008—2012年立法规划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明确思路,推进工作。二是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多渠道了解情况,多角度研究问题,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努力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积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法规草案中的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论证协调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适应形势发展。
亮点三:以增强实效为核心,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开展执法检查1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6项。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常委会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审查批准了2009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2010年1—10月份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依法推进各项工作,保障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关注民生,去年9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意识;完善政策,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保法制。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促进了社会保障工作。同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从实际出发,完善医改政策体系,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等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三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了禁毒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汇报。四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从依法维护执行工作的法律权威、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等方面作了规范,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作出了关于批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决定、关于统一全省城镇社区居委会届期和换届时间的决定等。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亮点四:以强化服务为保障,提高代表工作质量,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和代表法。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代表法相继出台后,常委会领导分赴互助、湟源等地向人大代表、干部群众和人大机关干部宣讲,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也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使之家喻户晓。同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代表法,做好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积极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省人大代表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城市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青战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了解情况,促进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就全省设施农业建设、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生育、藏传佛教事务、妇女儿童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有关方面的工作。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十一五”规划实施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审判、检察等工作,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创造条件。
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经过各方面的努力,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48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办结率达83%,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常委会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见面,办理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增强办理效果。常委会还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检查了省卫生厅、教育厅、交通厅和水利厅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确保代表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亮点五:以素质能力为基础,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常委会坚持各项学习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人大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和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牧区社会救助、地方立法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支持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议案,认真开展工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重视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认真办好人大刊物、网站,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宣传报道,增强宣传效果。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增进相互了解,促进交流与合作。省人大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查找突出问题,着力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水平,保证了常委会工作富有成效地开展。特别是在省委的关心支持下,省人大机关的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机关面貌发生可喜变化,较好地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加强同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各州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共同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中心行使职权 服务大局开展工作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日期: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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