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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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召开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专门委员会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委会的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地位重要,作用重大。
        本届省人大产生以来,各专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全面履行各项职权,为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和批准了22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就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收效明显。这其中,各专委会做了大量细致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总体上讲,我对本届省人大各专委会的工作感到满意,对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新时期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一些同志过分强调专委会工作的独立性,对常委会与专委会的关系认识模糊,主动接受常委会领导的意识不强,工作随意性比较大。二是在工作方法上,不善于领会新知识,学习新法律,借鉴新做法,工作理念、工作方式还在沿用已经过时的老习惯,工作中不善于沟通协调,不注重互相配合,程度不同地存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象,影响了整体效能的发挥。三是在工作作风上,有些工作流于形式,虎头蛇尾;有些同志的心思和精力没有完全放到工作上,对本不是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很热心,而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敷衍了事;有的不管有没有必要,就频繁地出省考察或者下去调研,既劳民伤财,又损害了人大机关的形象;有的研究事少、琢磨人多,自己干不了,还影响别人工作,机关内对此反映很大。四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存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专职委员偏少、专业人才不足、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等问题,客观上也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发展。五是办公厅对专委会的服务上,还存在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以上这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既存在于各专委会,也在各工委(办)和办公厅有所表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和改进专委会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发挥人大工作的整体优势,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探讨更好地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始终是做好人大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找准定位,增强围绕大局履行职责的责任感
        只有准确地定位,才能发挥好作用。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应当说,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关系是很明确、很清楚的。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虽然都产生于人民代表大会,但它们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是有区别的。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它在闭会期间代为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职权,可以通过会议行使实体性权力,而专门委员会则是权力机关下设的工作机关,属于权力机关的内部机构,不具有行使实体性权力的职能,不能对社会直接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另外,为了使闭会期间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不至于停顿,地方组织法规定由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到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都明确由一位副主任分工联系专委会,代表主任会议对专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另外,从地方组织法关于议案、质询案等的处理程序的规定看,主任会议可以将议案交付专门委员会审议,专门委员会要向主任会议提出审议报告;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质询案交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答复;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名,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等等。这些规定说明在人大工作的整体组织体系中,主任会议处于承上启下的枢纽地位,是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的集体决策机构。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既要向常委会负责,也要向主任会议负责。实践证明,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加强对各专委会的领导和协调,是专委会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有利于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我们一定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围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履行好各项职责。要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重要工作和活动应事先向分工联系的常委会领导报告,由主任会议审定,保证各项工作在常委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常委会领导也要关心和支持专委会的工作,主动协调解决其在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专委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我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挥优势,认真协助常委会履行各项职责
        专委会承担着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的重要职责。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和监督的大量工作由各专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可以说,专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专委会工作的最大特点是工作的经常性、内容的专业性、程序的规范性和联系的广泛性,特别是专委会集中了某一方面的专门人才,其设置又与“一府两院”的工作机构相对应,不仅专业性、技术性强,而且与“一府两院”联系最经常、最密切,具有履行职责的独特优势和便利条件。专委会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应当注意这样几个方面:一要突出工作重点。各专委会的对口联系部门少则几个,多则十几个,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在自身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事事都抓,面面俱到,其工作实效必然大打折扣。因此,要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对“一府两院”提请的立法和监督项目认真审查,看开展这项工作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力戒搞平衡、顾情面,从源头上为常委会工作把好关。工作项目确定后,要增强工作的计划性,一年要做哪些工作,提前要谋划好,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向前推进。我在这里强调一下,对明年的工作安排,各专委会要早作打算,最好在11月下旬能够拿出一个初步的计划,送办公厅汇总,以便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明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二要讲求法定程序。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程序性强。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对专委会会议的召集,议案的研究、审议和拟订,以及协助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视察调查等,都作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我们开展每一项工作,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一步接一步,一环扣一环,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随意省略,更不能图省事、想当然,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大工作的严肃性。三要深化调查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民主法治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专委会一定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要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要务求工作实效。工作没有效果,就等于白干,而且耗费了大量资源,比不干还糟。因此,在工作中,专委会组成人员要提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工作的情况,做到了然于胸、言之有据。要加强工作创新,在立法工作中要积极探求扩大民主立法的有效途径,在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在监督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专委会的重要作用。
        三、密切协作,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省人大机关机构的层次和种类较多,有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很多事项具有综合性,需要各专委会、各工委(办)和办公厅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大家都知道“短板效应”,是说一个水桶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板块。只有目标一致,个个出力,紧密配合,团结协作,才能搞好工作,取得最大效益。各专委会、工委(办)和办公厅要通过适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加强联系,及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协调解决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问题。专委会和工委(办)召开重要会议和开展重大活动时,要主动邀请相关的其他专委会和工委(办)的同志列席会议,以便就有关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专委会和工委(办)的高效运转,需要办公厅在会议服务、经费、车辆、办公设施等方面提供保障。专委会和工委(办)也要支持办公厅的工作,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工作和活动时,应吸收办公厅有关处室的同志参加,以便在参与中服务,及时了解情况,汇总工作,加强综合研究。总之,通过各方面努力,形成事事衔接、环环相扣、良性互动、团结协作、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我省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强基固本,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专委会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和专业性。从事专委会工作,无论从政治理论到专业知识以及技术层面,对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深入推进,专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愈加繁重,扮演的角色更加重要,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着重解决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完善科学工作方式、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四个方面的问题,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要加强学习。不学则无以进步。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拓宽眼光,提升思维,开阔胸怀,才能在更高层次上看问题、想事情、做工作。目前,各专委会专职委员偏少,机关一些部门缺编缺人,特别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着工作的质量效率。我认为,搞好工作的关键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在于素质的高低。所以,要不断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做到政治头脑更加清醒,理论视野更加开阔,专业技能更加扎实,知识素养更加全面,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二要健全制度。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对已有的工作规范认真进行梳理,并根据需要加以调整、充实和完善,着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使工作更加顺畅、更加规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定了的就要做到,要在落实和坚持上下功夫、出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要转变作风。作风就是形象,细节决定成败。严格地讲,我们在工作中还有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东西,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不够严谨,作风还不够扎实,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胸怀要宽一点,姿态要高一点。在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等活动中,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不能向联系单位和州市县提出非分要求,不能参与赌博等不正当活动,不能借公务之机办理私事,切实维护人大干部的形象。要把精力放到干工作上,把心思放到抓落实上,谋事不谋人,坦坦荡荡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要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竭尽全力。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树立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的《关于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目的是从机制和程序上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指导协调,保证各专委会在常委会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工作,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由于专委会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这个意见主要从认识职能定位、加强指导协调、强化自身建设、优化保障服务方面提出了要求,有些方面的规定只是粗线条式的,还比较原则和笼统,各专委会、办公厅和各工委(办)会后要立即着手,制定配套措施,细化相关办法,以确保意见的有效实施。
        现在已近年底,请各专委会、办公厅、各工委(办)抓紧做好各项收尾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并同心协力把明年的省人代会精心筹备好。最后,希望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办公厅和各工委(办)以这次会议为一个新起点,谋划工作要有新思路,开展工作要有新举措,落实工作要有新成效,作风建设要有新进步,恪尽职守,真抓实干,为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