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西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工委报告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以书面的形式报告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共有431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得到办理。其中,省政府收到代表建议427件,省高级人民法院3件,省人民检察院1件。截至目前,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全部办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63件,占建议总数的38%;有关部门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61件,占建议总数的37%;因条件所限,列入计划留待以后解决的73件,占建议总数的17%;留做工作参考的34件,占建议总数的8%,其中4件重点监督办理的代表建议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从代表反馈的意见和掌握了解的情况来看,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更注重实际效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较高。
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反映群众呼声意见、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能否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关系到代表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为此,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省委副书记骆惠宁同志要求各承办单位深刻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省人大常委会马福海副主任在交办会上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改进办理工作。分管代表工作的郭汝琢副主任很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立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求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将办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
注重实效 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重点建议
加强对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是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提高问题解决率的重要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说,督办的力度决定解决问题的力度。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4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分别是王小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制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细则的建议(第186号)、李桃花、马建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的建议(第348号)、王顺邦、吴承春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民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第365号)和吴金才让、才让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州县农牧区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中使用藏汉两种文字的建议,这些建议都属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桑杰、郭汝琢、刘春耀、昂毛副主任牵头督办。
在重点建议督办过程中,牵头督办的常委会领导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定期对重点建议进行监督,多次听取承办单位的汇报的同时,组成调研工作组,制订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重点建议实施跟踪督促落实,并同常委会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重点建议的全面落实,使办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完善机制 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和工作要求高的经常性工作。如何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就要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建立起一整套交办、承办、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加以进一步完善,使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一府两院”各承办单位,在认真总结历来办理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改进办理工作,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会议集体研究,坚持主要领导阅批和督办,坚持把办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坚持对办理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力求把代表建议办实、办细、办出成效。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理顺办理工作流程,认真把好“分解交办关、承办单位内部交办关、办理工作流程关”,使内部的查收、交办、催办、会办、征求意见、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工作更加到位。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主动联系、协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许多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重点相结合;与提高“一府两院”决策水平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密切联系 注重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他们提出建议后,更关心建议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为了办理好建议,各承办单位把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重要形式,采取电话联系、个别走访、邀请座谈、专题会议、现场办理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把握人大代表建议的实质内容,了解和掌握代表的要求,随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与代表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为办理工作打好的基础。
在工作实践中,有的承办单位有针对性探索出办理工作的新方式,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三见面”制度,即:收到代表建议后拟订办理工作方案,及时与代表主动沟通,了解代表的要求。办理中邀请代表参加,让其了解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与代表联系,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办结后跟踪督促,努力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另外,对以前办理过的代表建议进行检查,看代表建议内容是否真正落实,如果没有落实到位,进一步督促办理,并答复代表本人。这些措施,增强了办理实效,使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多管齐下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
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在及时了解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加大了督办力度。4月,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在青海人大信息网上发布了人大代表建议目录,公开代表建议情况,扩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范围,并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和各承办单位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8月,为加强督办工作,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通知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认真梳理和总结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9月,马福海副主任带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检查组,赴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开发局和省林业局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规章制度,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登记、批转、办理、监督、反馈等环节和给代表的答复件进行了认真检查。专题检查结束后,专题检查组在肯定各承办单位成绩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如“开门办理”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9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省农牧厅和省林业局,在省十一届人大十一次常委会上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办理情况,及时形成审议意见反馈省政府办公厅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求落实促进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
再接再厉 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比较认真负责,不仅措施有力,而且效果显著。今年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真正做到早办、真办、实办。他们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办理的措施,推动了一批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议、重点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各承办单位还下力量研究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今年的办理工作成效显著。
组成人员提出,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着力落实办理工作措施和解决存在问题,在“办”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要认真总结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措施,坚持长期行之有效办理的工作制度,继承和发展成功的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和完善工作制度,使办理工作制度更加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要不断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质量,真正使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实效、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