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日期:200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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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积极探索和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善人大各项工作。

 

一、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治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和政权的组织形式。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一是要增强党的观念。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致性,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政策。

二是要贯彻市委的工作部署。市委是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我们一定要自觉接受市委的领导,增强全局观念,服从服务于市委工作的大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市委作出的各项决策和决定,按照市委的部署开展工作,从实际行动上支持和保证市委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是要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必须对市委负责。要健全请示和报告工作的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事先向市委请示,按照市委指示和要求开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监督工作、人事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都要在党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地方人大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50多年的栉风沐雨,不断前进,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人大工作仍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首先,观念上的不适应依然是阻碍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首要因素。目前社会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人大工作认识不到位的现象,人大依法履职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既不愿“代”也不善“表”,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成效。其次,制度上的不适应依然是制约人大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因素。人大工作制度化建设还存在着不配套、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致使人大一些法定职权不能有效地行使。再次,方法上的不适应是制约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因素。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人大工作中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不够多,实际效果不够明显。要解决这些问题,亟需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方式上加以改革创新。

一是要观念创新。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思路和发展举措的创新。而观念创新,各级领导干部乃至全社会都要强化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首先,要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摒弃“人大只是办办法律手续”、“橡皮图章”、“二线机关”等错误思想。要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其次,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做到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依靠党的领导,发挥人大的作用。再次,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敬业奉献,有所作为,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和激发自己的创新能力,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

二是要制度创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样,人大工作创新要以制度创新为归宿,即实现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是人大工作创新的关键内容和成熟标志。首先,要从制度发展的高度,加快建立权力使用的规范化机制。对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如质询权、视察权、建议权、组织特定委员会调查权等,应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不要出现“要用的时候却不知道如何使用”的现象。其次,要从增强监督效果的高度,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运作机制。在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制定具体实施的操作程序,应把相关的原则具体化、制度化,并从实际出发,提出有说服力的见解,以可操作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馈,逐步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做到用之有据,动之以律,以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最后,要从加强自身建设的高度,健全人大工作制度。人大工作创新,应填补有关工作制度的“空白”,把有职与有责统一起来。既要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又要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既要重视具体事项的管理制度建设,又要重视基础性长远性的制度建设,抛弃“人大没有责任、没有压力”的错误认识。

三是要方式创新。新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方式创新上要从行使“三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上加以探索和完善。第一,从实际出发,依法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方面,要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实现党的决策与人大的决定科学结合,使这两个权力都能有效行使。另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主动行使决定权,善于就党委的中心工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听取相关报告,及时作出决定决议。第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不力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长期以来突出的一个薄弱环节。人大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在监督的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在监督的程序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性;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要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和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在监督的过程中,要抓住各个相关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要不断探索和改进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这两种日常监督形式,提高议事质量,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三、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把发展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这不仅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体现宪法和法律精神的要求,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新形势下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聚精会神搞经济,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和工作职责所在。

一是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经济建设中的支持促进作用。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要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中努力促进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第一,要抓住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决定权。要抓住党委对发展地方经济的重大决策,抓住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抓住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抓住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审议,及时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顺利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政策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要求,尤其是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第二,要抓住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行使监督权。人大必须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中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坚持在监督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通过运用会议审议、执法检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作监督力度,针对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必要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加大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经济建设中牢牢把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根主线,紧贴人民群众要求,致力发展经济,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第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人大要紧紧围绕党委的意图,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把好人事任免关,把德才兼备、懂经济、会发展经济的人才任命到重要的经济工作岗位上,为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使广大干部在经济工作中,牢固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

二是要突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首先,要强化代表的责任意识,促进代表积极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各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水平,促进代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执行代表职务;其次,要强化代表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增强代表的服务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好代表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及时把党的富民政策带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意见和智慧反映上来,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再次,要强化代表的发展意识,支持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要以富民强市为第一要求,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项目推进为第一要事,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发展意识。鼓励代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在勤奋工作中出成绩,在服务工作中有作为,在加快发展中比贡献,做推动经济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带头人,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共同创业、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的形象示范作用。人大要监督好别人,必须自己带好头、树好样。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加强思想建设,树立团结进取的整体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廉洁自律的个人形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代表,以主人翁的姿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影响和带动“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加快制度创新和职能转换,努力提高决策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建设高效、务实、廉洁的国家机关;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开拓创新。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为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现,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完成,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