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依法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

日期:200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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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格尔木市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积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格尔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改善民生,努力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过去的几年中,格尔木市民政局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特困救助、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临时救济、五保供养、生活困难群众危房维修重建为补充,不断建立起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体系。我们还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镇低保家庭住房救助制度。目前,全市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全面展开,城镇低保家庭住房救助制度正在制定出台之中。这些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全和实行,势必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医疗、居住、取暖等问题,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以依法实施好以城乡低保为重点,住房、医疗等救助为辅助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各族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众。

二、保障民权,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

民政工作担负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我们要以强化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为平台,大力推进和谐村镇、和谐社区建设。农牧区要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实施好《青海省村(牧)民议事规则》,健全村(牧)民自治机制,保证农牧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贯彻好《青海省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制度》,帮助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提高执行政策、办理公共事务、带领村(牧)民奔小康的能力;执行好《青海省村级财务账目审计制度》,定期对全市所有村(牧)民委员会的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全体村(牧)民公布;同时,实施好《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青海省村(牧)民代表联系制度》和《青海省村级组织学习宣传村(牧)民自治政策法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中取得实效。要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明确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完善机制和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基层民主;要不断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平台;要继续深入地开展“示范社区”、“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巩固成绩,改进不足;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引导、扶持等形式建设好社区自治组织队伍,同时要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要切实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三、维护民利,依法开展社会事务行政管理

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的培育发展力度,帮助民间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监督,不断完善民间组织监管体系。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按照救助管理工作设施规范、队伍规范的要求,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要继续贯彻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按照创建“和谐家庭”的要求,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改进丧葬方式,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改革传统丧葬习俗的愿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营造民福,发展壮大社会福利事业 

要认真贯彻《青海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关于加强老年优待工作的意见》,组织出台惠及老年人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康复、旅游休闲、出行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老年群众实行优待。要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生活实行政府补贴金制度。要强化低保、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工作中对贫困老年群体的救助,加大老年人福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健全和完善老年人司法援助体系,努力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帮助他们安度晚年;要完善现有的敬老院设施,结合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制度的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城市福利院建设项目,加快全市福利设施建设;要做好孤儿的认养和抚养工作,采取集中养育、助养、代养、寄养等多种方式,提高孤儿养育水平;要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使之成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的补充;要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销售渠道、营销宣传、开拓市场上下功夫,为社会福利事业募集更多的资金。

五、顺应民心,致力创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双拥工作资源,立足于良好的双拥工作传统,把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作为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军地共同发展的重要方面,自觉珍惜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荣誉和成绩,发挥好军队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双拥共建活动,不断提高双拥共建工作的水平。要组织协调驻军部队进一步教育广大官兵把驻地当故乡、把人民当亲人,以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积极参与格尔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在重点项目、抢险救灾、扶贫济困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地方要不遗余力地支持部队建设与发展。要立足于军地共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为驻军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组织协调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落户、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努力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要以“八一”建军节、元旦、春节等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巩固发展好业已形成的军地关系。要继续发挥好民政部门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完善拥军优属制度,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的问题,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我市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提供最强有力的保障。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最中心的就是要以民为本、以民为先,依法改善好、发展好民生、民权、民利。我们要创新思想观念,找准工作定位,以改革的思路、发展的观点来研究、谋划民政事业的发展,把民政工作真正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融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坚持以民为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利益,用心了解社情民意,用情解决群众疾苦,在服务中体现民政工作的人性和亲情,通过充满感情的工作、脚踏实际的努力,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成绩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中,在服务中实现民政工作的有效管理。

                                          (作者系格尔木市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