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本地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格尔木市信访局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积极疏通信访渠道,真情系信访,一心为百姓,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一、加强领导,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抓信访。格尔木市委、市政府将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市委常委会每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200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信访工作现场协调会、联席会等186次,对信访工作和信访问题作了多次批示。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大量的信访疑难案件得到及时解决。市领导还经常深入基层分析信访动态,研究信访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处理信访疑难问题上,凡属信访疑难案件,都有领导亲自出面,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二是制定了市级领导接待日制度。2000年1月实行了市级领导接待日制度,在此基础上,2003年先后增加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办主任接待日,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和律师、法律顾问为群众法律义务咨询日。
三是加强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考核力度。为了切实加强全市信访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范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追究和激励机制,将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
四是搞好协调,加强接访事项督办力度。对协调难度大的信访事项,有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领导在接待中做出答复的,信访部门都要跟踪督办。截至2005年12月底,共督办383起案件。
五是整合力量,健全信访稳定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已建立起“一网多极”的维护稳定工作运行机制,即以市信访局为信访网络的中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体系。上承市委、市政府,下启各工行委信访办,横向联结各行业信访机构;各工行委相应建立以工行委信访办为窗口,延伸到乡镇和部门的信访网络;热点问题较多的乡镇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专门的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机制。
六是准确定位,强化信访局的职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信访部门定位为“三大中心”,即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中心、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中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协调中心。并先后多次扩展市信访局的职能,赋予其办理群众信访问题、征集人民建议、调查社情民意和维护社会稳定四大职能。市委、市政府还授予信访部门八项工作权利,即:对所受理的信访案件的交办权、查办权、协调裁决权;对同级职能部门、政法机关和下级党委在信访工作方面的领导权、督导权;对信访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领导进行批评、通报、追究责任的建议权。
二、建章立制,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完善四级排查工作网络(市、区、街道乡镇、居民委员会和村)和落实调处工作责任,经常分级开展常规性拉网式排查,对本辖区内的信访稳定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调处;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之前,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建立稳定形势月分析、季小结的工作制度。市信访局每月底将当月稳定形势分析及时上报省、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
三是建立重大决策信访稳定提前介入的工作制度。信访部门提前介入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参与重大改革的审核,配套完善稳定工作预案,做到改革方案和稳定预案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是完善了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五是建立重大信访案件持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疑难的信访案件,市政府授权市信访局进行持牌督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办结。责任人一般为党政“一把手”,有的要件直接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
六是进一步完善信访规章制度。结合格尔木市实际,制定了《归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实施办法》、《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则(试行)》、《关于端正信访导向依法有序上访的决定》、《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信访条例的决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要求市宣传、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出台配套制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民主权利。
七是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信访条例》的修订和颁布,是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标志。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的《信访条例》,确保《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2005年4月初信访局全体干部在市昆仑花园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500余人次,并对全市乡(村)、办事处、(社区)、东城区、西城区的干部和全市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全员培训。
三、狠抓办案,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格尔木市信访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信访工作没有捷径,关键是要动真情,下硬功,真抓实干,使群众苦衷有处诉,困难有人帮。市信访局曾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格尔木汽车站寄来的200元钱,于
平时工作中,信访干部最大的心愿就是尽量使每一位来访群众满意而归。大格勒乡东村72岁的贺生祥老人膝下无子女,身体状况也很差。2000年他来到信访局,反映了自己的生活状况。信访局立即与市民政局、大格勒乡政府协商,最后决定每月给贺生祥老人面粉50斤,生活费20元。事隔一年之后,这位老人又来信访局反映生活费已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请求政府再为其增加一点生活困难补助。信访干部又不厌其烦地与民政局和乡政府多次协商,不仅将他每月的生活费增加至50元,民政局还给该乡拨款1000元,解决了他的医疗费用问题,余款用来修缮贺生祥老人的房屋,并为其置办了日常用具。
市信访干部时时刻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尽力而为。
截至2005年12月底,市信访局受理了国家机关、省、州及省外、州外和我市领导交办、转办及批示的信访案件达436件。已办结436件,结案率100%。市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875起2868人次,妥善处理875起,办结率100%。其中:集体访112起1943人次;个体访513起925人次;人民来信250封。州信访局领导对我市2005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进行了考核,我市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获得了满分。
特别是近两年来,市信访局针对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严重的现象,积极协调市计委、劳人局、经贸委、建设局等单位,加大追缴力度,共清理拖欠工程款和为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650.65万元,赢得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并为市信访局送来了“依法执政 为民解忧”、“体察民情办实事、认真负责为人民”、“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等数面锦旗,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夯实了基础。
(作者分别系格尔木市信访局局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