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社会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不断提高对接受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在人员编制仅占全省法院系统1.83%的情况下,完成全省案件总数的7%、全州案件总数的50%以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践证明,只有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才能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才能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
虚心接受监督 赢得关心支持
一是认真报告法院工作情况。每年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和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中,始终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讲成绩不夸大其词,谈问题不遮不掩,在人大代表分组讨论时,各庭长带队分赴各组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同时,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该表格涵盖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和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归纳梳理,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按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二是及时汇报法院日常工作情况。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凡是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中采取的重大举措等,以书面或《法院信息》等形式,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尤其是一年一次的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全州法院院长工作会议情况,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并听取意见。自2003年以来,总计报送《简报》364期、《法院信息》92期,连续3年被省高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结合每年的重大活动,如2003年全国法院开展的司法大检查活动,2004年全省法院开展的司法管理年活动,2005年上半年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5年下半年和2006年上半年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座谈,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边整边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一年二次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始终落实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工作制度,发函征求他们对院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围绕征求到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与执法水平,进一步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
四是认真办理人大批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市人大常委会受理当事人上访材料转办、交办到法院的,由立案庭及时逐案编号登记。本院涉法上访集中排处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积极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指定责任人、承办人,限定落实时间,一件一件抓落实。自200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批办、交办的信访案件20件。对上访缠诉案件,立案庭严格把关。对符合申请再审案件的,依法进入再审程序,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不符合申请再审立案条件的,既依法驳回,又将法理说透,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对缠访案件,院领导不仅批办、督办,而且亲自抓执行,努力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便是中止执行的案件,也主动听取上访人意见,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和息诉工作。批办交办案件绝大部分都已办结,个别上访案件因种种原因一时难以办结的,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是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审判人员的任免,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审判人员的监督。2003年6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任审委会成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新选任4名审委会成员,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证了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上级法院和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2005年4月,选任了1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履行司法职责 赢得硕果累累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的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在人大监督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抢劫、盗窃、涉枪涉毒、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建设发展环境,服务“平安与和谐”主题。2003年至2005年,三年间受理并审结刑事案件799件1190人。结案率100%。2006年上半年受理刑事案件129件270人,已审结106件216人,结案率82.2%。
———加强民商事审判,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民商事案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审理好各类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息诉止争,使法律成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和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公平正义的保护神。三年间共受理并审结民商事案件3882件,结案率100%。2006年上半年已受理691件,目前已审结554件,结案率达80.1%。
———创新执行方法,维护司法权威。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这个45人的战斗集体,在雪域高原创下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自2003年以来,一个业务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先进集体”称号,一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称号,全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二人被省高院记二等功,25人(次)分别被省高院、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优秀办案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等称号,集体荣获省、州、市各类奖牌29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