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只交十元钱,看病吃药管一年。”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造福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2005年6月,格尔木市被正式批准为青海省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试点县。为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格尔木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顺利推进,为千千万万个农村家庭筑起了一道安康屏障,使农牧民群众的健康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健康投资力度明显增大,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缓解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真正成为全市农牧民群众的健康保护伞。
一、采取有效措施,农牧民健康有了保障
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过程中,格尔木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快速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关键。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牧区办实事的重要工程,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其纳入2006年全市“为民办实事”之一。成立了格尔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思想认识到位,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提。全市上下真正认识到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实施市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决策,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格尔木经济强市的高度出发,抓好这项稳定农村、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各部门把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镇、村和干部、党员,并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把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干部年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发动工作到位,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基础。一是抓好合作医疗的业务培训工作,举办乡镇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培训班,帮助他们掌握业务知识,为宣传发动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在电视台和格尔木报分别开设《卫生与健康》、《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合作医疗》专栏,定期宣传和报道合作医疗相关知识。三是制作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和制作并发放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印有合作医疗宣传标语的围裙和合作医疗宣传纸杯,以及《告农牧民朋友书》、《致农牧民朋友的一份信》等宣传资料。四是针对《格尔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实施细则》调整的内容印制《2007年喜迎春风》宣传资料,结合“三下乡”活动,派出专业人员和农牧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并利用参加合作医疗获得补偿的实例宣传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逐户宣传发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部门配合到位,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力保障。在推行合作医疗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合作医疗工作例会和管委会会议,具体分析解决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取得的经验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程序。市卫生局充分发挥了牵头部门的作用,除了制订工作方案,承担合作医疗的业务工作外,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经常到镇、村督促指导具体业务工作。
二、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参合率高。2005年度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6.45%,比省卫生厅要求高出11.4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39个试点县第7位。二是报销比例高。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费用,凡符合报销范围的,均按乡级、市级、省级60%、45%、30%的比例报销。2007年为扩大受益面将市级报销比例调整为50%。三是封顶线高。农牧民仅交费10元的参合金,即最高可享受到25000元的医药费用补偿,特困人口最高可享受到27000元。四是财政扶持力度大。凡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市级财政人均每人补助2元。五是财政扶持资金及时到位。2005年至2006年,州、市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均能够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六是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对资金收支进行两条线封闭运行管理,严格实行“财政管专户、卫生管账目、银行管结算”。基金监督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
三、合作医疗使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市共计报销农牧民门诊费用11.1万元,住院大病统筹52万元,二次救助2.4万元,共报销65.6万元,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报账人数8266人次,大病统筹资金使用率达63.1%以上。年末对特别困难的家庭进行了大额度二次医疗救助,共救助13人次,救助金额达3.4万元。郭勒木德镇秀沟村牧民杨巴图的女儿患先天性心脏病住院花费15557.03元医药费,市合管办审核后,及时为他报销了3649.10元,使他基本上还清了因病拖欠的借贷款,杨巴图深有感触地说:“新型合作医疗为我们农牧民带来了说不清的好处,既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又增加了农牧民的收入”。
四、完善机制,开创合作医疗工作新局面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医疗筹资、运行、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提高农牧民群众对新型合作医疗的满意度和支持率。二是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加强管理,规范运行。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三是加强县、乡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争取尽快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提高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管。严格执行青海省卫生厅印发的《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试行)》、《青海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费用限额标准(试行)》和《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等文件,有效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对患者实行人性化服务,切实减轻农牧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改革性和试验性的工作,目前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我们坚信,在省、州上级卫生部门以及格尔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部门的支持与信任,我们一定能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建设和谐格尔木再创佳绩。
(作者系格尔木市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