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言 十

日期:20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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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言  


工会组织建设、维权制度建设、民主管理情况、工会经费缴纳和财产保护、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做的如何,全省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一直是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内容。今年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委托部分地区的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省总工会和有关地区的汇报,到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召开基层工会干部、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青海日报》上发布公告,公布了联系电话。

一、实施情况与成效

(一)工会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自2001年修正的工会法和2003年我省的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工会坚持把工会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之中,不断加强和改善领导,注重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工会建设和工会工作的不断发展。省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文件,各级政府建立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机制,从政策上、财力上、相关工作上加大支持,为各级工会解决困难和问题。各级工会围绕大局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会组建、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经过努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共同促进的工会工作新格局在各地基本形成并不断健全。(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各地以实施“一法一办法”为契机,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从五个方面加大了工会组建力度:一是依靠党建带动,实行目标管理;二是突出组建重点,强化督导促进;三是依据行业特点,创新组建形式;四是完善组织网络,健全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全省各州(地、市)及部分县总工会主席实现由同级副职领导担任,基层工会干部配备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强。(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加大。一是建立健全政府(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政府、工会、企业)协商会议制度,协商制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二是努力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维护职工民主权利;三是积极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这些合同以保障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为重点内容,由工会监督履行,较好维护了职工利益;四是调处劳动争议,促进劳动监察,西宁市总工会还代理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为360多名职工追回工资及保险金400万元;五是切实注重维护农民工权益,省总工会与我省在外农民工相对集中的7个省签定维权协议,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省际间双向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机制。(四)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得到促进。为依法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积极推行劳动安全生产合同制度,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引导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坚持全过程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有效维护了职工利益。(五)工会经费收缴和资产管理得到改善。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全省工会经费收缴机制逐步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由财政直接划拨的制度,一些地区也将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缓解了工会经费紧张状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还发现一法一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学习贯彻“一法一办法”的重要意义、工会组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二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难,组建率低;一些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削弱、撤并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一些基层工会组织基础薄弱。三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依然繁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困难,一些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不扎实;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不高,一些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改善生产环境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工会经费收缴困难,无故欠缴拒缴现象较为严重。五是“一法一办法”的约束力和执法力度还有待增强。法律责任的有关条款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操作性规定,对违反“一法一办法”的行为查处不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继续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使社会各方面进一步提高对工会工作的认识,形成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继续加大工会组织建设的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进一步突破建会难点和空白点,坚持组建与巩固并重,在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上下功夫,着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力争取得较大的突破,同时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入会难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大力推进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同时,进一步健全维权机制,提高维权实效。四是继续加大各级政府对工会建设和工作的支持、促进力度,为工会建设和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议认真审议

92528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玉林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姚湘成副主任说,要落实好《工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关键是要保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我省有些企业与劳动者根本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要深入基层摸清具体情况,加大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检查,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通过抓落实,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洛桑副主任说,贯彻实施工会法,关键在于落实,要从制度、体制和工作手段上保证工会能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近年来,省上的工会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有明显进展。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因此,在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并存的情况下,要不断强化工会组织的建设,真正把工会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落到实处。赵永忠副主任说,一是要加大维护职工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力度,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他们子女的上学、就医等实际问题;二是对改制企业和失业工人再就业要给予高度关注,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三是要切实维护好私营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殷彦委员建议,一是工会的组建,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尤其是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不要单纯追求数量,关键要讲求质量,要看组建后能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企业组建工会,要进行分类指导,不要搞一刀切。邱富贵委员说,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比较难,工会组织维权难、缴费难。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工会积极运作。同时,工会组织也要切实抓好自身建设,真正做到代表职工利益,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利益。尼玛卓玛委员说,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抓好法律法规的落实工作,在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私营企业,要指导和督促建立工会组织,对已建有工会组织的企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在维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政府和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狠抓落实,真正促使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