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机制 增强监督实效
/马 伟

日期:20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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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机制   增强监督实效

○ 马 伟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几年多来,贵德县人大常委会以不断提高素质为基础,以完善监督制度为保证,以深入调查研究为切入点,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为突破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为推进依法治县,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增强代表素质为基础,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要做好监督工作,必须依靠人大代表和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狠抓了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一方面,我们针对人大代表换届后新当选代表比例大,有关法律专业知识比较欠缺的实际,每年选定34个乡镇集中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他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和责任,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不仅增进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而且增强了审议的针对性和监督的实效性。

二、以完善制度为保证,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性

一是实施重大事项“票决制”。2005年,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贵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这次修改的核心就是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扩大投票表决的范围,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新规则规定,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表决人事任免案、撤职案、罢免案,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等应予表决的事项实行票决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予以表决;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这种监督方式,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对于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二是实行重点意见办理结果反馈制度。对常委会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见和建议实行办理结果反馈,是我们监督的最终落脚点,也是检验监督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对县水务局、县计划生育局、县交通与建设局、县科技与文化局等单位在广泛动员,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他们的工作述职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组评议调查报告,进行了评议监督,提出了评议意见,并监督整改。大多数承办单位整改态度端正,措施具体有力,整改落实的效果明显。

三、以督办代表建议为突破口,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把好代表建议意见的质量关。针对过去有些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质量不高等现象,在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我们及早发出通知要求各代表小组选准题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一些准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提出的建议既要有问题,又要有解决的办法和要求,并要形成专题材料,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然后写在代表建议专用纸上后在代表大会期间提交到大会主席团。这样做,既保证了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又使人大常委会对督办落实代表建议,在会前就有一个全面的掌握和了解。

二是面对面地及时交办,把好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关。为了切实增强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闭会后,我们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整理、归类,在此基础上及时召开专题建议意见交办会,对各承办单位提出明确的办理时限和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主管领导与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研究处理。县政府在办理过程中建立登记分办制度、督促查办制度、领导审核制度、反馈与联系及情况通报制度,规范程序,以政策为依据,以改进工作为目标,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分解任务,确定了建议办理的承办单位,县长和各主管副县长对涉及我县重点和全局工作的建议亲自过问、亲自处理,并加强了督办催办力度,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办理质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了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各项办理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深入实地督办检查,把好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关。针对有些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不够认真,“重答复、轻办理、解释多、措施少、答复意见内容空泛”等现象。我们按照归口督办的原则,对相关联系单位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系、督办的基础上,每年的九、十月份,我们组织由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提案代表参加的建议意见视察组,对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办检查,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办理工作不认真、质量不高等问题给予严肃批评,限期重新办理落实。

四、以调查研究为切入点,提高监督的针对性

深入调查研究,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基础,也是提高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因此,本届人大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首要工作来抓。对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每一项议题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为了掌握最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给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每次常委会会议前,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议题,我们都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实际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形成有份量的调查报告,并在会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在审议时提出有理有据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听取《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统计法》、《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由于会前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因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客观公正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议,对于促进政府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如贯彻实施《婚姻法》中存在的问题多,宣传力度不够深入、不平衡,宣传效果不够明显。婚姻登记人员缺乏专门的业务知识培训,加之工作人员调动频繁,新手多,业务不熟悉,婚姻登记工作不规范,职责不明确,相当数量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家庭暴力屡禁不止,且有上升趋势等。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新《婚姻法》的宣传力度,宣传重点下移,扩大农牧民群众受教育面;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稳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公布收费标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四五”、“五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宣传《婚姻法》和相关法规。几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90余场(次),接受法制教育的群众达23万人(次)。法律援助35件,解答咨询8760人(次)。在城镇的宣传面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达到86%以上。近年来,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齐抓共管;强化基层妇联、派出所及村委会等组织调解功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改进维权工作方法,切实为贫困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对八个乡镇的婚姻登记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促进了婚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为全面顺利实施《婚姻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贵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