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州地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在海西州召开
近日,全省州地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海西州召开。全省各自治州、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委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红莅会指导。与会同志就贯彻实施《监督法》进行了总结交流,对进一步依法开展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高永红副主任就贯彻实施《监督法》讲了意见。他说,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贯彻实施《监督法》,首先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正确理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更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其最终目的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第三,要深刻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第四,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
(张继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