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改进意见。最近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情况的报告,也就是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许多富有见地的审议意见。
王海委员:现在省农牧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部门每年在搞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即“阳光工程”,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除技能培训外,还进行维权意识方面的教育,效果明显。建议政府对社会劳动力也可以采取岗前培训的办法,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为劳动者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周立委员:劳动保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供需很不平衡,必然导致出现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有些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干了一段时间,身份证被扣,最后连押金都拿不回来。最脏、最累、最辛苦的活都是农民工干的,可他们的工资得不到保证,农民工挣的是血汗钱,透支的是身体健康。提几点具体建议:1、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比如在工程开工前可将一部分资金作为工资保障金存到银行,在企业出现拖欠工资时用于支付劳动者的工资。2、对一些有严重污染的矿产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基本的劳动保护,切实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靠工会的力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要尽快出台一些符合我省实际的法规和规章,以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伍国成委员:报告客观实在,同意这个报告。提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思想认识。劳动法涉及面很广,从个体的角度来讲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从社会的层面来讲则是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大问题。因此,人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都有责任、有义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同意制定《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制定这部法规时,一定要结合青海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绝不可盲目照抄照搬。条例的规定宜细不宜粗。如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就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等情况做出不同的规定。再如最低工资问题,目前的标准不是很科学,不能体现劳动价值,应该按照具体行业、工种、劳动者技术等级等划分最低工资线。3、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真正从源头上解决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马连龙委员:这两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很扎实,对劳动用工管理有着清醒的认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私营企业,如有些大的餐饮业,雇用人员有几百甚至上千人,但都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要签也是单方面的、不公平的合同。有的业主找各种理由克扣工资,以此作为赚钱手段,甚至对讨要工资的劳动者进行殴打;有些企业盈利丰厚,但仍通过表面雇用下岗职工实则雇用附近市郊县乡的农民工的手段来享受免税政策;有的企业扣除节假日,给工人按天计酬,干一天活算一天工资,等等。对以上这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行深入调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魏勤委员:报告很全面,问题找得很准,社保厅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收入分配办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青海做出了贡献。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建议:1、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2、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加大处罚力度。3、政府应承担维护劳动者话语权的职能,职代会、工会也要积极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作用,用工单位管理者也要让劳动者有说话的权利,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张柏良委员:维护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成绩显著,问题不少,任重道远。近几年,劳动保障部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构建平安青海、和谐青海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社会和劳动者不满意的情况依然存在。一是就业难。这是青海的主要问题,大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这一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引起不安定因素,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当前应当调整劳动力、干部队伍的结构,争取早日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劳务输出工作。二是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的合同签订率比较低。这一问题要引起重视,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要强制性地签订,这样才能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三是超时劳动不发加班工资的问题比较多。对这些问题应当追究私营业主的责任。提几点建议:一是今后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二是要加强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文化素质培训。三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这样才能保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张玉娥委员: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相关规章,我省在劳动关系方面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立法进程。2、规范劳动合同文本,继续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签订率。3、劳动保障部门重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劳动保护、女工权益等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4、继续加强劳动执法检查的力量,加大相关经费投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5、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认真执行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建立工会的工作,使劳动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并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
邱富贵委员:近年来我省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很大,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还在发生、劳动条件还有待改善等。各级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处理维护投资者权益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关系,更加重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贯彻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大劳动纠纷调处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立法、劳动监察和相关的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玉兰副主任:劳动保障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一个比较好的报告,对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得比较准,讲得比较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几点建议:1、为切实加强劳动保障,应高度重视并解决劳动保障立法滞后的问题,报告中提到的立法项目应尽快列入立法计划,做好立法前的有关工作。2、认真细致地做好对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分配、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等情况摸底工作,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最低工资、工资拖欠、签订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保护、人身安全等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针对拖欠工资中政府资金不到位引起矛盾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使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4、劳动保障部门在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作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制度,现在关键是要认真按照有关制度办事。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劳动者都树立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对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