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

日期:200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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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多发时期。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新形势下的重大历史任务,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我们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自身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人大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依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曾庆红同志也对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全省人大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并由一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同时实行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日制度,注意解决上访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也很重视信访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强化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密切了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贡献。但是,全省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今后的任务还很繁重,而且会越来越重。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来信来访持续增长,特别是集体访、群体访事件增加幅度较大,越级上访比较突出,主要呈现出以下态势和特点:

    一是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00多件(人),其中3人以上集体访30批400余人(次),与往年相比有明显上升。

    二是反映司法不公的问题比较多。对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存在的枉法行为以及执行难等问题的涉法涉诉信访仍居首位,占总数47%。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普遍的信访问题。

    三是集体上访规模增大。往往表现为上访人员情绪激烈,处理难度加大。少数集体访选择召开重要会议期间来,打着横幅、哄闹、滞留和围堵,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有意制造和扩大社会影响。

    四是城镇拆迁、土地承包和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反映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开发商串通,暗箱操作,作风粗暴;在土地承包中,个别村干部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不召开村民大会,不与村民商量,擅自将土地承包出去,引起群众不满;在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拍卖中个别企业负责人违反法律政策,以极低的价格将国企出卖,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损害当事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

    五是老上访户缠诉缠访和越级访、重复信访占一定比例。在这些信访中,除了少量历史老案外,大部分是近年出现的,有的问题同基层处理不到位、不及时有关系。还有一些问题是我们有的单位、有的干部公仆意识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造成久诉不息,形成重复回访。

    六是处理来信来访工作难度不断增大。来信来访人要求人大实施监督的心情非常迫切,期望值也很高。但是人大又不直接处理问题,即使是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中的违法案件,也是按照职责范围转交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一些上访群众对此不能理解。另外,对政府机关工作的许多投诉,来信来访人又要求人大监督干预,接访时稍有处理不当,常常引起矛盾甚至冲突。

    造成当前这种信访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有些国家机关和部门执法缺乏严肃性、公正性,少数部门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二是有些问题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解决,但互相不通气、不配合,造成相互推诿扯皮,使问题和矛盾越拖越久,越积越深。三是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寻求解决的问题不能平等对话,加剧了群众的对立情绪。

    针对当前信访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要认真研究、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我们要按照盛华仁副委员长提出的“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五句话、二十字原则意见和“四个百分之百”的具体工作要求来指导全省各级人大信访工作。

    一是分别受理。有信访机构和有受理信访职责的部门要分别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各自要分类、归纳、梳理和整理,提出办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综合分析。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进行综合分析,全面系统地反映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类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是统一交办。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要将所有来信来访统一交办,不能交而不办。省人大常委会初步打算,除了对非常紧急的信访件及时交办外,一般的信访件每两个月统一交办一次。

    四是定期反馈。各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必须在三个月内反馈办理结果,确实不能完成的,要反馈不能完成的原因和理由,以便随时掌握办理情况。

    五是严格督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要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

    在人大信访工作中,还要做到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要交办,都要把办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100%。

    二、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说信访工作重要,是因为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很多老百姓越来越了解人大,信任和尊重人大,当他们有问题得不到解决时都想到人大,寄希望于人大,热切盼望人大能设法帮助解决。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第一,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及时掌握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联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我们不能仅仅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简单地看成是“告状”,而要看作是人民群众表达自己意愿和要求,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到人大上访,是希望人大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是对人大的信任,也是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保证人大信访渠道畅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办,求真务实,取信于民,增进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二,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重要内容。吴邦国委员长强调指出,人大信访工作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高度,深刻领会这一讲话精神。人大信访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各项法定职权服务。要把信访工作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格局之中,特别是要与人大的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使其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服务。要用新的视野来认识人大信访工作,正确把握人大信访工作的定位和作用。通过人大信访工作,可以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情况,了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了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工作的情况,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从而能够更有效的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要根据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和突出问题,来研究确定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和重点。人大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事情,人大内部各委员会、各工作机构都要关心、重视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成为自身工作的一部分,承担起相应的信访工作任务。对一些重大信访案件,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人大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建立起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大信访联系工作网络。

    第三,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要把握特点,发挥优势。人大信访工作还要结合人大自身的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一是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能够随时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能在群众中宣传法律,宣传政策,群众也很信任他们。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用妥当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是作为人大不直接处理问题,相对比较“超脱”。这既有利于增进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又能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优势,坚定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三、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开创全省人大信访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为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社会成效明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变化,随之产生的许多新矛盾、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在群众信访中日益表现出来。这些矛盾和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积极主动地处理好这些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要求。当前,人大信访存在“五多一难”的现象,既群体访多、越级访多、重复访多、异常访多、缠诉缠访多,疏导化解难。从群众信访件内容来看,信访涉及面广,许多是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信访工作,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关键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和关心信访工作。吴邦国委员长、盛华仁副委员长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讲话中都强调要重视信访工作,并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提出要求。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办法及工作程序》,领导亲自阅批来信、接待来访,使一些典型的重大的或老大难的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这次会议之后,省人大常委会还要不断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日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

    在新的形势下,领导重视信访工作要贯穿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常委会领导要关心、过问、研究信访工作,基层人大常委会的一把手要亲自抓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抓细抓实。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一定要怀着深厚的感情,以高度的责任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维护。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那些互相推诿、扯皮和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要亲自过问,及时协调处理、跟踪督办,每年抓几件典型案件,以点带面,推动整个信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力保障

    加强信访工作要从机构、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有了这个准则,有了这个约束,我们的工作就可以避免随意性,才不会陷入杂乱无序的局面,才能进一步向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一是要明确信访部门的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办理程序,使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人员职责、收信接访、登记受理、送阅审批、转办催办、领导接访阅信、查办结案、复信回访、立卷归档、信息报送等一系列程序和规章制度,促进人大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横向与纵向的联系沟通和协调,畅通人大信访信息传递渠道,形成信访合力,发挥整体联动作用,努力构建大信访格局,共同营造信访工作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主渠道作用,防止和克服遇事推诿扯皮,把小事拖大,影响安定团结,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制度建设,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先行工程”,先后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办法》、《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办法及工作程序》等制度。《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办法》是2003年底制定并实施的,该办法规定每月安排一次,每次由一位常委会领导同志到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时间半天。这个办法自实行以来,共接待27人次,受理案件12件,办结11件,解决了一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从省人大常委会的实践看,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确实很有必要,效果也很好。

    (三)不断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大信访干部队伍。一要配好干部。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懂法律、责任心强、热心为老百姓办事的干部,充实到信访工作队伍中去。二要抓好学习。人大信访干部要按照各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章,牢记党的宗旨,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开展信访工作。学习领会好盛华仁副委员长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人大信访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学习全国人大在常德和贵阳召开的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学习张云泉同志的先进事迹,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政策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需要。三要健全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信访工作,依靠制度来保障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四要改善条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信访工作条件,提供良好的接访环境。

    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访工作机构的建设问题。经验表明,人大内部是否设有专门的信访机构,直接关系到信访工作的实际效果。目前,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没有专门的信访机构,全省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只有8人,其余都是兼职,有的地方在人大常委会下设信访科与其他部门合属办公,有的是办公室或法制委指定一人兼管信访工作,有的地方没有信访接待室等等,这种状况很难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对于信访工作的机构问题,虽然不能作统一规定,但是坚持信访机构的设置与它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这一点还是必要的。尤其是信访量大、信访任务重的人大常委会,在目前这种机构不能设置,编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有一个机构和专门的人员负责信访工作。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要从人大工作全局的高度指导信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工作纳入到人大监督工作的视野之内。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委会领导,要亲自抓,要责任到人,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对于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经常进行了解,必要时进行跟踪督办,不断加大督办的力度。对于人大信访工作来说,这不仅仅是人大信访部门的工作,而是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都要积极协调和配合的工作。希望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信访工作关系到民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我们人大系统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关于人大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增强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为民、亲民、爱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