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高华、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建军主持。
会议依次听取了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海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说明,关于《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逢春作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调整部分指标建议的报告,关于青海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的说明。
会议印发了关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海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关于《门源回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及调整部分指标建议的报告》的审查报告,关于青海省201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査报告,关于《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的审查报告。
副省长杨逢春,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