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日期: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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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高华、尼玛卓玛、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刘同德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茫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决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门源回族自治县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訚柏辞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黎,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门源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与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四讲---《深化医改 推进现状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