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的决议,关于批准《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动物防疫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黄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关于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关于批准《门源回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婚年龄的变通规定》的决议,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决定。表决通过了《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王林虎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副省长何录春,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
会后,就地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一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供图:办公厅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