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就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不断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五年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2亿元,减少贫困人口104.6万。但全省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还要完成42个县(市、区、行委)摘帽、1622个贫困村退出、52万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上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为指引,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精心谋划,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理论先导,夯实脱贫攻坚思想根基。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把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脱贫攻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坚持第一时间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在全面、深入、系统上下功夫,以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领导带头学。将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必学篇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述,坚持读原著、悟原理,深刻理解和把握思想精髓、时代意义和价值真理,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心系群众、履职为民”的坚定立场和价值导向,进一步增强了横下一条心,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拓展延伸学。为进一步增强扶贫干部的责任心、使命感,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年初在全省扶贫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赢脱贫攻坚战、扶贫部门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进一步明确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重大问题,强化了扶贫干部责任担当和进取意识。把握节点学。今年3月习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和8月视察青海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其中一条就是“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省委、省政府结合实际,及时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意见,并由省级领导带队开展了分片督查工作,把习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转化为推进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举措。培训交流学。为解决好各级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驻村干部认识不清、政策不明、措施不力等问题,分层次、多形式举办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培训各类干部5000余人。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宣传政策、交流思想、凝聚共识、提升能力。
(二)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省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举全省之力,集中攻坚。一是加强领导。省上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以“双组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建强脱贫攻坚“指挥部”。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20余次听取专题汇报,作出指示批示70余次。市(州)、县(市、区)、乡镇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逐级组建作战单元,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责任到人、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攻坚合力全面增强。二是统筹谋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东西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先后召开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脱贫攻坚推进会,提出了“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民族地区平安与振兴、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目标,合力攻坚。同时,抢抓政策机遇,聚集各方力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天津、北京6个对口支援省市回访、对接,商谈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就干部选派、人才支援、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等具体事宜达成共识。三是健全政策。去年以来,立足全省区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制定出台了覆盖范围广、综合性强、含金量高的“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明确了精准施策的行动路径。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突出规划引领,着力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各级党委、政府注重刚性要求与个性化设计的有效衔接,制定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因地因人施策,靶向治疗。同时,根据地域贫困程度和脱贫难度,在特色产业和易地搬迁脱贫专项行动中,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力求公平合理、整体推进。如,产业扶贫方面:农区每人补助5400元、牧区每人6400元。易地搬迁方面:农区每户建房补助8万元,牧区每户补助9万元,自主搬迁每户10万元,征地补偿农区每户6万元、牧区每户5万元,加上配套设施、后续产业发展资金,每户扶持资金总量达20万元以上;对9000多户就地无力改造住房的建档立卡户,在享受危改房政策的基础上,西宁、海东每户再补助2万元,藏区六州每户再补助3万元。对同步整体搬迁的其他群众农区每户补助4.5万元,牧区每户补助5.5万元,各项补助标准之高前所未有。
(三)坚持结合实际,创新脱贫攻坚机制。把建立协调有效、务实管用的扶贫开发新政策和新机制,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探索创新。一是建立精准识别机制。按照习总书记“脱贫攻坚一定要扭住精准,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找对穷根,明确靶向”的要求,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明确目标任务,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依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采取“五看法”,精准识别贫困人口16万户、52万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扶贫和低保标准“两线合一”。今年7月,在国家2015年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中,我省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为99.2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二是建立精准管理机制。统一印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管理手册》,做到每家一册,每户一档。贫困村统一制作脱贫攻坚“六张图”,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实行挂图作战。扎实推进省、县两级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系统功能,初步形成了“户有管理手册、村有作战挂图、乡有规范档案、县有数据平台、省有指挥中心”的精准管理格局。三是建立督查巡查机制。印发了《青海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坚持双月通报、季度巡查、半年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的跟踪问效。全年省级层面开展督查和暗访5次,各市州、县区开展各类督查700余次,下发督查通报10期。年底前市(州)、县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将全部制定出台。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先后制定了省直定点扶贫单位、省直行业部门以及市州、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提高脱贫权重,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着力用好脱贫攻坚“指挥棒”。将贫困县脱贫攻坚权重提高至70%,对市州和行业部门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五是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制定印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坚持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目的,确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各6项约束性指标,确保真脱贫、脱真贫。制定贫困退出第三方评估办法,增强脱贫攻坚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六是建立惩防监督机制。省纪检监察部门专题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层层签订廉洁责任书,强化廉政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增强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防线。省检察院会同省扶贫开发局启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七是建立投入保障机制。着力统筹财政专项、行业扶贫、地方配套、金融信贷、社会帮扶和援青资金,形成了“六位一体”的投入保障机制,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省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将增长20%以上。截至目前,全省共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7.1亿元,增幅43.2%;省级财政资金8.44亿元,增幅67.3%;市州、县级财政投入扶贫配套资金7.8亿元,较上年增长3.7倍。省级财政一次注资8.1亿元,在1622个贫困村建立了每村50万元的互助金组织,有效缓解了贫困群众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深入推进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从制度上构建起“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使用新格局,涉农资金整合涉及28类67项,已整合涉农资金达119.5亿元。积极推进金融扶贫,成立了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已注资19.5亿元,搭建了多元化投融资平台,金融扶贫主办银行为13.8万贫困户建立了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评定信用贫困户4.98万户,落实扶贫贷款24.7亿元。大力推广“双基联动”合作贷款模式,建立贷款网点263个,信贷工作室1840个,发放“双基联动”合作贷款34亿元,惠及农牧民53万人,打通了农牧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综合施策,大力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紧紧扭住“精准”不放松,区分不同情况,因地因人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扎实推进“八个一批”行动计划,稳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一是发展特色产业促脱贫。坚持把培育特色主导产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途径,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共同参与发展、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做到产业项目精准、扶持对象精准、利益联结精准,着力增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投入产业扶贫资金9.7亿元,启动实施了33个县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带动16.2万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投资3.51亿元,按照折股量化资产收益模式,全省建设10个扶贫产业园和50个村旅游扶贫项目。二是推进易地搬迁促脱贫。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求,制定了《青海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5.2万户、20万农牧民实施易地搬迁,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34万户、11.89万人,搬迁贫困人口占全省贫困人口的比例居全国前列。目前已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9.1亿元,38个县535个村2.1万户、7.8万人搬迁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和工程进度均位居全国前5位。组织召开全省易地搬迁脱贫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三是就业转移促脱贫。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完成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13810人次、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1551人次,转移就业4.2万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165个,人均增收4238元。安排创业项目担保金2000万元,开展“青春创业行动”,完成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就业5300人。投入1328万元,实施职业教育项目,受教育4430人。投入2726万元,实施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资助5452人。四是资产收益促脱贫。对产业选择难和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探索建立扶贫产业园和旅游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机制,将产业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持续稳定增加财产性收入,受益贫困群众达到2.71万户、9.3万人。目前,扶贫产业园项目和旅游扶贫项目已分别带动贫困群众5037户、18135人和5320户、17151人。五是生态保护促脱贫。结合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青海湖、祁连山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和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大政策提标扩面,加大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设置力度,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服务脱贫。“十二五”末,全省设立并扩大生态公益管护岗位11.7万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370户、4370人。“十三五”期间,结合生态脱贫,计划设置生态公益管护岗位4.31万个,今年新增贫困人口生态公益管护岗位1.45万个,贫困群众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达到1.88万个,年人均增收2.16万元。“十三五”末,全省生态公益管护岗位将达16.01万个。六是加强教育促脱贫。加大教育脱贫力度,切实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投入财政资金17.6亿元,全面落实六州藏区全部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子女15年免费教育。落实面向贫困地区高校招生计划260名,医学、双语教师专业免费定向生计划240名。七是医疗保障和救助促脱贫。全额资助贫困家庭参加医疗保险,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深入推进健康扶贫行动,全面落实“一免七减”政策,累计为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550万元;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345例,资助实施先心病患儿177例。开展临时和医疗救助13.5万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3.3亿元。建成贫困村卫生室86个。八是社会保障兜底促脱贫。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兜底”作用,确保贫困人口按期实现整体脱贫。对农牧区12万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群众,按照年人均2500元标准实施生活补助。对11万原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29万新增低保对象,按照年人均2016元、400元标准实施分档生活补助,根据条件扶持发展适宜的产业,加强技能培训,最大限度激发自身脱贫能力。
(五)坚持补齐短板,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十个行业专项行动方案,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已投入行业扶贫资金65亿元,新改建乡村公路5500公里,修建便民桥190座;开工建设贫困家庭危房改造项目1.41万户;启动实施312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8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工程、151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中心项目、7个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六)坚持干部“打头阵”,着力铺设精准滴灌“输水管”。一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县联乡包村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包“战区”督战,8位省级领导分包8个市州,39名省级领导定点联系39个贫困县,实行重点督导。全省共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1310个,坚持每年2至3次蹲点调研,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省委组织部开展了大规模“下基层走千村、抓党建促脱贫”调研活动,以夯实基层党建助推脱贫攻坚。二是建立驻村帮扶“123”工作机制。选派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干部7865名,实行挂钩扶贫,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省市县单位与贫困村“一联”、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帮村和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帮户“双帮”、治穷治弱治乱“三治”并举的工作机制。13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各类帮扶资金1.12亿元,较上年增长近6倍。全省2500家省市县级定点扶贫单位与1824个“三类村”建立帮扶对子,投入各类帮扶资金超过10亿元。大力推动党员干部结对认亲活动,10.9万名党员干部与15.4万户贫困户认亲结对,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发展扶贫产业。三是健全完善社会帮扶机制。扎实推进“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精准帮扶行动,全省247家民营企业(异地商会)与299个贫困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已落实帮扶资金约2亿元。据国家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我省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为83.9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23个百分点。
总之,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戮力同心,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合力基本形成,政策效应开始显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年初确定的“11万贫困人口脱贫、400个贫困村退出、6个贫困县(行委)摘帽”的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实现。
二、困难和问题
我省是六盘山和四省藏区两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覆盖区域,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海拔地区、贫困地区的所有特征,脱贫攻坚省情特殊、任务艰巨。一是贫困发生率高。全省有贫困村162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2万人,其中,西宁、海东24.9万人,占47.9%;藏区六州27.1万人,占52.1%。全省贫困发生率为13.2%,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二是贫困程度深。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在浅脑山地区和高寒牧区,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结构单一,增收难度大。贫困人口分布呈小集聚、大分散的特点,扶贫战线长,行业短板多,脱贫成本高。从年度推进情况看,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补“短板”尚有一定差距。三是致贫原因复杂。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复杂多样且交织叠加,主要致贫因素中,因病、因残、缺劳力、缺技能的占55.4%。同时,由于受传统习俗影响,因婚因丧致贫问题也比较突出。四是返贫压力大。农村牧区人口收入结构呈“橄榄型”,大多数处于中间位置,贫困界限不明显,存在相当一部分贫困边缘户,加之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差,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脱贫产业选择培育难,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难度和返贫压力大。五是思想观念落后。大多数贫困地区比较偏远,交通、信息比较闭塞,群众观念落后,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有的单位停留在“慰问式”扶贫上,把结对认亲简单等同于送钱送物,“靠山”作用发挥不充分。特别是受宗教影响,青南牧区牧民群众“惜售”牛羊、“不杀生”,致使当地畜牧业生产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性收入减少。六是工作中存在个别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驻村干部长期不在位或在位不作为;个别行业部门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对接不到位、设计不科学;受自然条件和气候差异影响,工程建设施工期短、见效慢,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地区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够准确、执行有偏差,金融扶贫到户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和推进不力;县乡政府对扶贫项目大包大揽,群众主体地位不明显;有的单位对派驻干部关心关怀不够,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驻村干部两头“为难”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坚持问题、目标导向,注重工作实效,着力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在综合施策上见实效,努力实现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一是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研究出台《青海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的脱贫攻坚责任,采取超常措施,扎实推进年度脱贫攻坚重大项目,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二是提升精准管理水平。进一步核准核实贫困对象信息,做到不错不漏、动态管理、能进能出,切实提高数量质量和精准度。全面建成系统齐全、功能完善的脱贫攻坚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做好年度进村入户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为精准脱贫奠定基础。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成效纳入脱贫攻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督导各县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对全省脱贫成效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三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保障。在认真落实既定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围绕“短板”问题,强化补齐措施,研究推进保险业扶贫与金融扶贫的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加强贫困边缘户脱贫的政策研究。做好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做好与现有制度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发挥能人带动作用,完善扩大就业政策。积极探索“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牧户”的产业发展之路,努力增强“造血”功能。深层次推进教育扶贫、残疾人扶贫等工作。编制《东西部扶贫协作“十三五”规划》,加强与新一轮援青协作省份的工作衔接,完善建立东西扶贫协作机制。四是加强从严执纪问责。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加大问责通报力度。跟踪督查行业扶贫推进情况,开展贫困县资金整合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扎实开展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五是着力解决贫困对象内生动力不足问题。一方面,加强工作指导,使贫困县在项目设计、吸纳务工等工作中,突出贫困群众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把思想脱贫作为先导性工程,继续保持大扶贫、大宣传的良好态势,全力营造脱贫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发展意识不强、惜杀惜售牲畜、理性消费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