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7月21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4 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对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要求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问题整改落实与责任追究、强化管理、促进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结合起来,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坚决制止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审计部门切实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相关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目前,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少数问题尚未整改或正在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预算体系间衔接不到位的问题。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间未建立统筹安排、衔接有序的协调机制,在安排预算时省财政厅各预算管理处室间未做充分沟通和衔接,资金分配存在交叉重叠的情况。
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增强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同时,强化厅内各预算管理处室间的衔接沟通,严格预算指标审核把关,杜绝预算安排交叉重复。
(二)关于2014年省本级预留资金细化比例较低的问题。2014年省本级年初安排的生产性、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及支农扶贫等支出预算344.03亿元,未按规定细化到部门或项级科目,细化部分仅占省级年初预算的23.2%。
省财政厅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预算尽量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提高了预算年初到位率。
(三)关于预算收入应缴未缴国库3876.99万元的问题。截至2014年底,省财政厅国库处管理的财政专户“暂存款”科目反映的利息收入、非税收入和其他资金共计3876.99万元未上缴国库。
省财政厅采取区分资金具体情况,通过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整合、重新安排支出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其中:上缴国库1155.42万元,其他资金统筹整合2515.38万元、重新安排支出206.1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中调剂列支的问题。34个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2014年实际支出3761.13万元,其中在专项经费中列支2594.42万元,占实际支出的69%。
省财政厅在认真梳理并督促各单位纠正查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财经纪律,加大内部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严格界定公务支出范围,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从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的要求。
2.坐支非税收入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的问题。2013—2014年省社会科学院自行出租房屋,部分房租收入、招待所承包费和停车费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财政,坐收坐支,其中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10.09万元。
省社科院已向省财政厅提交了出租出借房屋的相关资料,并将余额19.32万元上交省财政,2015年起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纳入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且按要求实行了国有资产公物仓统一公开招租,收入统一管理。
(二)省交通警察总队2013—2014年度罚没款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乱收费、设立“小金库”的问题。
(1)海东市交警支队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采取强制收取驾考场地练习费和照相费、体检费分成的方式,设立“小金库”1030.12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员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恒升交通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费等支出的问题。
海东市交警支队于2015年8月停止了以恒升交通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收取场地租赁费、照相费和体检费的做法,恒升交通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清算注销。同时,海东市公安局党委对海东交警支队原支队长贺晓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西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2013年以来采用乱收费、套取办公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192.99万元,并将款项存放于个人账户,累计支出162.19万元问题。
西宁市公安局对西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等相关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将“小金库”余额30万元收缴省财政。同时在全支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彻底清理“小金库”专项整顿活动。
2.车辆交通违章处罚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省交警总队违反交通处罚法律文书统一监制和管理的规定,给各支队分配号段后让各支队自行印制交通处罚法律文书,对法律文书的领用、发放、缴销等环节缺乏统一管理,甚至出现个别交警中队自行设计文书样式印制违法停车通知单的问题。
省交警总队高度重视,根据时任副省长、公安厅长刘志强作出的“针对公安系统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严肃财经纪律”批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向全省交警系统进行了通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了《青海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法律文书管理细则》,法律文书的印制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制机构统一监制和管理。
(三)重大节会经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藏毯展会展位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藏毯展会展位费收费标准不统一,未收、少收国内展位费86.30万元,应缴未缴各类税金9.46万元。
省财政厅已责成省商务厅在今后展会中严格执行审批和管理制度,按照“先交费再进馆”的原则,加大展位费收交力度,避免少收、漏收情况发生。展位收入漏缴税金9.46万元已于2016年6月补缴。
2.藏毯协会挤占藏毯展会经费25.48万元的问题。
省藏毯协会因展位费收入均已全部支出,无资金来源归还原资金渠道。省财政厅已责成藏毯协会规范会计制度,对各项收入进行分账核算,并严格执行《青海省大型活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审计发现“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情况
1.西宁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套取的4名离职人员工资、下属单位交纳的设计费返还、安装费等共计364.03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目标考核奖、职工福利等支出313.53万元的问题。
西宁市政工程管理处已将“小金库”余额收缴入账,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对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多次约谈,停发了违规设立的职工福利。
2.省地矿局自行批准,先后为26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办理离岗待退手续,发放工资等174.97万元的问题。
截至目前,部分人员已陆续办理退休手续,尚有12名离岗人员。省地矿局拟采取措施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动员其退休,不愿退休的安排合适岗位上岗。
3.黄南州检察院编外供养离岗待退2人,共发放工资、奖金等64.14万元的问题。
2人已于2016年2月前办理退休了手续。
三、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少数工程项目未实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1.黄南州河南县优干宁镇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1216万元,2014年9月资金拨付至河南县,截至2015年6月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该工程于2015年7月3日开工建设,项目已完成。
2.西宁市城北区阳光丽景规划路工程总投资350万元,2014年9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截至2015年6月25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该项目已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11月完工。
(二)个别地区信贷担保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果洛州2012年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扶持资金3600万元全部滞留于账面,未发挥财政支农融资担保作用。
由于果洛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加之政策宣传不到位,农牧民群众贷款积极性不高,目前果洛州全州六县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均未实施,扶持资金3600万元仍然未能发挥作用。
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一期)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配套资金未到位问题。截至2013 年末,配套资金未到位42721.59万元,其中果洛州28153.77万元、玉树州6105.38万元、海南州4585.63万元、黄南州3876.81万元。
因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按照计划要求完成配套任务。
2.截至2013年末,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兴海县2011年退牧还草工程投资计划3803万元,而省农牧厅批复的作业设计中总投资为3168万元,变更投资计划635万元的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投资计划里包括县级配套,由于县级配套无法到位,因此,省农牧厅在批复作业设计时取消了县级配套,导致作业设计比投资计划少635万元。
3.省气象局实施的三江源人工增雨工程项目变更13项内容,增加投资1298.64万元的问题。
省气象局已向国家气象局提交了工程变更报告,2016年6月国家气象局已批复同意调整投资。
(二)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刚察、共和、海晏、天峻县实施的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和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施的2011年度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2416.87万元的问题。
由于上述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被审计单位表示将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规定,确保项目实施合规性。
2.省气象局负责实施的青海湖流域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人工增雨项目进展缓慢,与2012年底已完成的退化草地治理、沙漠化土地治理、生态林建设等项目实施进度脱节,影响项目整体效益发挥的问题。
省气象局根据审计建议,加大了建设项目的督查力度,目前部分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部分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抓紧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7976.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9%。
(三)2013年度东部城市群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及时核拨专项资金2344万元的问题。2013年12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达西宁市2013年黄标车鼓励性淘汰治理项目补助资金2344万元。截至2014年6月底,西宁市财政局尚未将该项资金核拨西宁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致使西宁市未开展鼓励性淘汰黄标车工作。
西宁市财政局于2014年9月拨付西宁市公安局1500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治理,剩余844万元由西宁市财政局盘活资金后调整用于西宁市环保局实施的煤改气治理项目。
2. 海东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4383.5万元的问题。
截至2015年底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五、民生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及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贵南草业公司设立“小金库”368.56万元的问题。2014年贵南草业公司以虚列投资完成额形式将国有垦区危房改造资金368.56万元转入个人存折,形成“小金库”。
贵南草业公司已于2015年6月将“小金库”资金368.56万元汇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专户”。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贵南草业公司事务局局长王贵军给予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员和相关财务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辞退、经济处罚等处理。
2.部分地区存在资金闲置和住房空置的问题。玛沁等4县(区)项目资金1727.01万元闲置1年以上,湟源县、果洛州本级和甘德县5个小区共1298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未使用超过一年。
果洛州本级闲置资金1020万元涉及的项目2015年7月份已开工建设;西宁市城西区利用闲置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购买了30套廉租住房;省财政2015年12月下达资金233.50万元,与贵南草业公司闲置的垦区危房改造基础设施资金配套,项目已启动实施。
1298套保障性住房空置的问题,果洛州本级708套、甘德县100套、湟源县490套保障性住房于2015年末全部分配完毕。
3.部分地区租赁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乐都区和果洛州达日县民政局等经办管理机构未及时足额发放919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91.20万元。
2015年10月前,两区县已将租赁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二)全省2013年设施农业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民和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套取项目资金公款私存2258.73万元,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
2015年4月乐都区检察院已完成侦查,并对涉嫌犯罪人员提起公诉。同时,民和县纪委对县农业和科技局党委、纪委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并将县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财务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
2.平安区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套取农业项目资金公款私存533.12万元的问题。
平安区纪委对区农业和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监察局给予菜篮子办主任行政记过处分和经济处罚,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将区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财务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剩余资金上缴财政。
3.平安区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设立“账外账”56.01万元的问题。
已撤销该银行账户,剩余资金上缴财政。
(三)全省2013年就业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灵活就业人员多领取社会保险补贴890.22万元的问题。2013年海东市本级及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平安区和海北州本级以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名义,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全额兑现社保补贴,造成多享受社保补贴890.22万元的问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责成海东市、海北州对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不符合条件人员5461人。
2.违规发放社保补贴333.31万元的问题。就业管理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013年海东市本级及平安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有510人通过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方式,违规发放养老、医疗、失业社保补贴333.31万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责成海东市人社部门对全市范围企业吸纳和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停止发放不符合条件人员社保补贴,上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已全部清理。
3.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545.41万元的问题。2009年以来,青海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青海省智达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以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名义向省财政申领见习补贴资金545.41万元,部分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发放津补贴等。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于2015年10月联合印发了《关于青海省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29号),进一步理顺了就业工作运行机制,对就业制度进行了梳理、整合和细化,明确了相关问题,增强了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青海省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智达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已补回并拨付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等33家用工单位见习补贴490.21万元,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退回省级就业专户补贴款55.2万元。
(四)学前教育财政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截至2015年6月,西宁市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县和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地方配套资金1164万元未到位。
省教育厅已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实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月通报制度;二是按月召开教育项目推进视频调度会;三是加大现场督察力度,督察各地配套资金到位。截至2015年12月,地方配套资金1164万元全部到位。
2.公办幼儿园园容量、班容量普遍超标的问题。平安县幼儿园设计容量390名,而实际在园幼儿高达756名,超出近1倍。平均班容量达47名,远远超过国家标准。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已制定《青海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青海省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16),计划再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699所,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解决班园容量超标等问题。
(五)全省2013年医疗卫生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挪用医疗卫生专项1044.24万元的问题。2013—2014年10月,省卫生计生委(原省卫生厅)、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等20个单位挪用各类医疗卫生专项资金1044.24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发放加班补助、精神文明奖和接待费等支出。同时,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弥补公用经费的问题。
省卫生计生委已将用于发放个人奖励及加班、补贴等96.52万元全部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其余挪用的专项资金947.72万元中,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21.41万元;由于结余资金已盘活上缴财政、公用经费不足以及原卫生厅和原卫计委两部门合并等原因,省卫生计生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卫生计生委、西宁市城中总寨中心卫生院等16家卫生部门挪用的526.31万元未能归还原资金渠道。
2.部分医疗卫生项目进度缓慢,造成医疗卫生建设资金沉淀的问题。2013年9月黄南州藏医院、河南县托叶玛乡卫生院和尖扎县藏医院等3个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1101万元,但截至2014年10月项目仍未实施。
目前三个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除黄南州藏医院药浴诊疗综合楼项目正在建设中外,其他二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六)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扩大开支范围318.51万元的问题。互助县残疾人联合会等7个单位将体彩公益金用于购买职工运动服、发放精神文明奖和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建设等276.66万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彩票发行费中列支购置商铺契税、房屋维修费和宣传费等41.85万元。
涉及该问题的省体育局、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其中互助县残联上缴县财政70万元、上交省残联128.80万元,省体育局、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119.71万元。
2.共和县敬老院将共和县民政局转入的低保金、敬老院奖补资金等419.45万元“公款私存”的问题。
2015年6月,共和县民政局已将县敬老院“公款私存”账户余额28.53万元收回。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
3.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利用历年彩票发行费结余资金超预算1651.98万元购置办公用房的问题。
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这种现象再次发生。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西宁火车站站改和综合改造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越权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的问题。2013年12月,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应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越权审批,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74.37亿元。
西宁市政府已责成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等部门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省、市相关审批权限文件规定,把好规模和投资控制关。
2.勘察设计未进行招标的问题。祁连路—互助路下穿隧道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65份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西宁市交通投资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共涉及合同金额18238.99万元。
西宁市政府将该问题交由西宁市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相关人员有违纪、违规问题。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对市交通投资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2014年西宁市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立项缺乏科学统筹,出现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重复立项等问题。西宁市城中区滨河路人行道护栏安装工程项目与已实施的西宁市湟水河流域景观治理工程绿化用地冲突,造成拟建项目无法实施;城北区宁瑞水乡规划路项目已由开发商实施,但西宁市城北区建设局重复立项,将其纳入2014年畅通工程中。
城中区建设局已与相关部门进行了衔接,将滨河路人行道护栏安装工程并入滨河路(城中段)绿地景观改造工程,年内完成人行道护栏安装工程。
宁瑞水乡规划路项目重复立项问题,城北区建设局已取消了该项道路实施计划。
2.个别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签证费用远超出合同价的问题。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的清疏内涝项目第八标段投资控制不严,出现大量变更签证,结算审定价超出中标合同价153.18%。
针对该问题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正在制定合同签订管理办法,并加强了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同时,加强了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教育。
(三)世界银行贷款西宁防洪及流域管理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虚报冒领世界银行贷款,不合规支出的问题。西宁市项目办在南川河大南川水库引水口至谢家寨桥段防洪治理工程中无依据列支措施项目费人民币86.26万元。由于监理错报、虚报工程量等原因,在杜家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多列支工程款人民币12.9万元。
该项目办已将无依据列支和多列支的工程款99.16万元扣回,并调整了有关账目。
2.部分工程项目擅自变更已批准的初步设计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西宁市项目办负责实施的南川河大南川水库引水口至谢家寨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未履行相关变更报批手续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部分合同内容未实施。
该项目办已协调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设计变更报告,并上报省水利主管部门审批,2016年2月已批复同意。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青海大学及所属学院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出租资产未纳入公物仓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1—2014年4月,青海大学及所属学院自行出租房屋,出租资产未纳入公物仓管理,收取的房屋租赁费、考级报名费等非税收入839.10万元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578.98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等。
青海大学及所属学院已将非税收入余额260.12万元上缴省财政,并表示今后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挪用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挪用项目前期费等专项资金1600万元改建办公楼的问题。
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已将挪用的专项资金1600万元缴回海西州财政局。
2.省地矿局2013年从地勘发展基金中支付援建、养老补助等款项332.21万元的问题。
省地矿局已于2015年4月进行了账务调整,归还了原资金渠道。
(三)海西州编办等单位乱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1年至2013年,海西州编办在公用经费中发放干部职工过节费、加班费、电话费补助等35.66万元。2012年,西宁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资金中列支交通费及误餐补助2.88万元。
二单位发放给干部职工的过节费、加班费、电话费、交通费、误餐费等已收回。
(四)未经批准发放绩效工资等4748.38万元的整改情况
省地矿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未经批准,超档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及目标考核奖等4748.38万元的问题。
省地矿局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对局属各单位的工资发放进行了规范,逐年下调绩效工资,但仍未履行报批手续。
八、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普遍超概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的问题,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公司制订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管理办法》《开工审批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
针对建设项目普遍超概算的问题,盐湖工业股份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概算调整的决议,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与原概算审批部门进行对接,进而完成相应概算的调整。
针对存在的规避招标问题,公司成立了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招标管理上实行管理、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加强和规范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以虚报项目投资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化隆县新优民族用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以虚报项目投资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78.75万元。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以虚报项目投资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6户企业,取消了其5年内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资格,并要求相关地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今后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
2.项目申报与实际支出不符的问题。青海诺蓝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存在申报项目所列建设内容与补助资金支出内容不符,涉及财政资金431万元。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项目申报与实际支出不符的8户企业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要求相关地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今后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以上是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的来看,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整改,还有一些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少数问题已成事实无法整改,只有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杜绝再次发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切实促进整改到位。
关于青海省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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