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人大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彰显人大功效,在奋力建设“三区”中展现人大作为。按照这个总体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1.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农牧区扶贫开发条例、防震减灾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修改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修订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废止重点农田保护管理条例,努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2.开展立法调研。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就制定和修订旅游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公路路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进行立法调研,为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3.坚持提前介入。做好对西宁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指导,及时审查批准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城乡规划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黑果枸杞保护条例、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系绵羊保护条例、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喇家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4.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加大人大直接组织起草和委托起草工作力度,及时清理修订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相协调、相促进。
5.推进立法精细化。准确认识和把握立法规律,完善立法项目论证、法规案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机制,完善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增强立法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6.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健全法规条例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和法规草案审议工作机制,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规作用。
7. 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认真组织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8.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9.进一步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2014年财政决算、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1.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预算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12.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地方病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工作。
1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审查省政府和西宁市政府规章及西宁市、海东市和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维护法制统一。
14.开展以“发展生态林业,构建绿色屏障与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15.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相关规定,促进人大信访受理、分析、交办、督查、督办和反馈工作。加大重要信访案件督办力度,深入分析每季度及全年信访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16.健全和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作出关于学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决议等,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17.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18.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组织好代表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活动,为基层代表提供更多学习机会,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19.做好闭会期间代表(专业)小组服务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活动,每次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列席人数由5名增至10名,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0.认真办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议案。
21.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及时交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开展重点建议持续跟踪督办以及“回头看”,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2.加强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召开代表联络平台建设推进会,建设好省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和基层人大代表活动场所,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
五、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
23.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认真研究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发挥作用的机制问题。支持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工作,办好《人大工作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交流和运用。
24.积极开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办好《青海人大》期刊、青海人大网站,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和人大工作记者采访团活动,增强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展现人大制度优越性和人大工作新气象。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5.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观大势、抓大事,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人大工作,自觉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
26.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继续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组织好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集中学习,完善学习制度。
27.始终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进一步整治“四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8.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提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
29.继续加强效能建设,着力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化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人大工作专业化能力,确保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
30.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实专门委员会工作力量。各专门委员会要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常委会立法、监督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1.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协调和工作交流,特别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指导,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履行职权中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
32.继续做好省人大志续志编纂工作,按期完成阶段性计划任务。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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