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青海省2014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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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日,青海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党明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海省2014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和困难,千方百计抓收入,全力以赴稳增长,坚持不懈惠民生,积极稳妥推改革,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了财政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青海省2014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继续做好争取中央补助工作,力争全省总财力保持合理增长。根据年初计划,跟踪落实各项专项资金,加大衔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地。密切关注经济走势,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的原因,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原则,既要做到应收尽收,防止收入流失,又要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按照收入任务不能突破底线的要求,力保既定收入目标顺利完成。

二、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加强对支出的分析和动态监控,防止出现年底突击花钱、临时安排项目等现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激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绩效,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健全预算标准体系,不断细化政府全口径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准确把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动态,明年的预算应按照新预算法和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和要求编制。同时,要对长期以来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屡审屡犯、边审边犯”问题深入研究,采取应对措施,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