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办案机制逐步完善,办案力度不断加大,预防措施落实有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执法工作文明规范,为推进我省廉政建设,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作出了贡献。报告全面反映了全省检察机关2008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今后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可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这个报告,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反贪办案力度
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贪污贿赂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要坚持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发生在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涉农扶贫、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打击和防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办案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完善涉案信息提供、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依法办案,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使办理的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
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源头预防力度,加强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不断强化专门预防、深化行业预防、实化社会预防,切实增强预防效果。要结合办案,加强对贪污贿赂犯罪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加大查办案件的公开力度,做好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预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完善各项预防措施,努力构筑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三、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积极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提高反贪干警适用法律和运用现代科技侦查手段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力量向一线下沉,资源向一线倾斜,努力提升基层检察机关的保障水平。要加强反贪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打造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坚强力量,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建设法治青海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