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为强化跟踪问效,8月中旬至9月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先后到化隆、尖扎、共和、湟源等地,通过听取政府汇报、召开教职工座谈会、进行百名教师问卷调查、深入查看学校实际情况等综合方式,就2013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全省“两基”巩固提高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和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及省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办理情况汇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和应答事项办理的基本情况
自2013年10月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相关部门、全省各地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回应基层呼声,扎实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在巩固原有成果、完善学校布局、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整体质量、推进两个延伸、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切实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
(一)坚持控辍扫盲,保持了稳中求进。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各地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和扫盲提高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发生活费、取暖费等各项资助政策,湟源等地还免收学生作业本费,全力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全省仅2014年春季学期就发放助学资金5.79亿元,有效解决了学生因贫辍学的问题。二是切实加强高中和职业教育建设,提高“民考民”录取比例,调整优化高校专业结构,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了更多“出口”。全省共有22个项目县、26所高中学校实施了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达到7.98亿元;“民考民”招生计划得到增加并出台了优惠政策,使“民考民”考生总体录取率达到81.71%;高校专业结构和职业教育布局根据省政府出台的调整意见进行了优化,吸引了更多初、高中毕业生的报考;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为没有出路而中途辍学的现象。三是依法“控辍保学”,湟源、尖扎等地依据义务教育法制定入学催办、专项督查等制度措施,有效控制了辍学率。经过努力,全省实现了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和3%以下的目标。同时,各地继续加强青壮年扫盲提高工作,201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牧民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共计14.8万人,扫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学校布局,加强了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修改完善原有布局规划,纠正不合理现象,恢复了443个必要的偏远农牧区教学点,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为进一步确保学校布局的科学性,省政府还严格规范了今后调整规划、撤并学校的审批程序。同时,全省继续扎实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到今年底,纳入规划的学校基本达到我省标准化中小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在此基础上,我省今年将启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状况的“全面改薄”项目,计划投入67.5亿元、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1896所,逐步全面改善农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间、地域间教育差距,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狠抓突出问题,强化了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询问应答事项,全省上下迎难而进,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短短一年时间做出了积极而扎实的努力。针对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矛盾,省编办在2013年全省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新增编制2137个,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区域内教师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将教师编制分解及区域内调整权限下放给各市(州)县,指导督促各地提高编制配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近郊、山区学校和教学点予以倾斜,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有效缓解了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同时制定3至5年的特岗生和免费师范生接收计划,建立了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省教育厅会同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狠抓教师补充工作,2013年及时为全省各地补充中小学教师2001名,今年又补充特岗教师近500名,省级组织的1254名教师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侧重补充了一批紧缺学科教师;同时开展对口支教工作,建立了省内东部地区选派优秀教师支援青南地区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计划,着力支持农牧区教育教学工作。今年,根据基层教学点恢复较多的实际,省上已启动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招生计划80名,着力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培养全科师资。针对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后勤保障人员不足的问题,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青海省寄宿学校后勤人员配备标准(试行)》,确定了寄宿学校后勤人员配备比例,规范了各地中小学工勤人员配备工作。目前,全省中小学共配备工勤人员6893人,其中六州藏区配备工勤人员5126人。海南州共和县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普遍紧缺、教师压力大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体系,制定了全面解决学校餐饮、学生生活管理、校园安保等服务管理人员的试点方案。针对提高教师待遇、稳定全省偏远农牧区教师队伍的问题,全省建立乡镇工作岗位补助制度,2.4万余名乡村教师享受到了200元—500元不等的乡镇人员岗位补助。省发改委积极争取资金,大力实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目前,全省藏区26个县的教师周转宿舍已基本覆盖,逐步向藏区其它县和东部农业区扩展。为吸引优秀人才到农牧区任教,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还联合出台了师范类毕业生农牧区基层学校任教学费奖补暂行办法。针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的问题,教育厅积极探索有效的培训模式,克服参训教师不易抽调等困难,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跟岗研修、送教下乡、远程网络、优秀教师“点名调训”和州县“订单式专项培训”等方式,扩大培训面、增强培训质量,并根据牧区急需双语教师的实际,加大了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全省教师培训投入不断增加,效果不断增强。针对教师招聘等方面的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制定、完善有利于农牧区补充优良师资的教师招聘政策,中小学教师招聘拿出70%的岗位面向州市本地考生招聘,提高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同时强化监督检查,严把教师入口关,为基层补充了一批高层次、高学历、年龄轻的师资力量。针对化隆县一些特岗教师未能按期转正的问题,省教育厅加强督办,使特岗教师遗留问题全部得到根本解决。
(四)全面深化改革,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在努力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全省教育战线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继续深化改革,注重强化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建设、教学研究、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有偿家教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出台了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评聘、奖励的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等一系列新的有力措施,开展了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等一系列工作,较好地落实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解决了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全面推进教育发展,各地不断强化政府职责,抓紧抓好义务教育两个延伸,认真实施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达到12亿元。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闲置校舍改造项目946个,全省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9%,超出规划目标8.9个百分点;认真实施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增强了基础教育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今后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加之财力紧张等原因,教育工作中的许多问题都带有长期性,无法一蹴而就。经过全省上下一年来的不懈努力,一些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还有一些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一)教职工数量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农牧区普遍缺乏体、音、美等专业教师,牧区中小学双语教师不足;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师资紧缺,教师包班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基层幼儿园无学前教师编制,只能通过小学教师轮流走教的方式解决。二是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力量依然薄弱,教师兼职负责学生生活管理等后勤工作的情况较为普遍,压力较大。学校食品安全、安保、医疗等方面缺乏可靠保障。一些基层学校反映,学校有限的经费大多用到了聘人上,不能用到教学和研究上,制约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教师待遇和职称评聘问题需要重视解决。教师绩效工资较低,没有体现出教育工作的特殊性,没有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全省农牧区寄宿制学校教师都要轮流在夜间值班,负责学生管理,没有任何补贴。各地的班主任津贴普遍较低,按每个学生1—3元发放,多年没有提高标准。艰苦偏远地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差,难以稳定教师队伍。同时,基层教师普遍反映,目前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不尽合理,由于指标限制,一些达到条件的年轻教师多年不能晋升职称,一些地区因岗位限制,教师评上小学中级、中学高级职称之后,几年不能被聘任,职称工资无法兑现,对教师工作积极性影响较大。
(三)中小学校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原因,条件较好的城镇学校学生增加较快,而且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生均校园面积和教学辅助用房(食堂、宿舍、操场、实验室等)普遍出现日益不足的状况。乡村学校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校园配套辅助设施建设不完善,办学条件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影响了教育均衡发展。
(四)教育教学质量有待继续提高。农牧区教师队伍整体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教师培训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素质教育还需要大力强化。学前教育、高中及职业教育这两个义务教育的延伸部分需要高度重视和加快发展。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从我们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一是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州)县编制分解、使用和教师配备方面的指导检查,督促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教师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分解、配置教职工编制,合理解决各地存在的超编和缺编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切实改变一些学校教师不足的状况。二是加强和改进体、音、美、双语等紧缺师资的培养和招聘工作,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引导紧缺师资到农牧区任教。三是重视各地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管理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研究完善学校各类后勤人员配备标准和办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将主要岗位的后勤人员纳入编制公开招录等方式,加强后勤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增强全面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减轻教师的工作负担和精神压力,为义务教育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改善教师待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不断完善我省现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省教师工资待遇,侧重提高偏远农牧区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相关补贴和津贴的标准,加快农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切实完善现有的教师职称制度,采取更加科学、公正的职称评聘办法,解决目前教师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保障教师切身利益,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继续推进中小学校建设。扎实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坚持教育资源向农牧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倾向的方向,大力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项目,切实解决好乡镇学校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的差距,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现均衡发展。同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重视解决城镇学校因学生增加较多而形成的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
(四)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一是积极适应义务教育发展的新形势,适应国家高考制度改革,从省情实际出发,继续通过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教师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等措施,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二是要把加强农牧区教育尤其民族教育作为今后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研究完善现有的政策措施,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指导、支持和帮助农牧区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三是继续抓好义务教育两个延伸,加快学前教育尤其是农牧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快农牧区高中学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同时进一步增加“民考民”招生计划,增强义务教育发展活力和后劲。四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