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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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省全面开展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去年9月省政府印发《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后,西宁、海东两市和省有关部门坚持省地联动,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全面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抓了八项工作:

(一)科学研判理清治理思路。一是摸清底数,分析现状。 2013年初,全国中东部地区大面积的灰霾天气出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状况。3月份省委书记骆惠宁批示,要求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8月份郝鹏省长批示,要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冬春西宁空气质量稳定好转,守住底线。为此,省环保厅按照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前期已开展可吸入颗粒物PM10源解析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运用遥感解译,准确调查统计了区域内施工地和自然裸地斑块数量面积及分布;查清了黄标车数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贡献占比;掌握了区域内现有各类燃煤锅炉蒸吨数及小型燃煤设施数量;调查了区域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情况。经深入调查分析,判定区域大气污染的主要特征为“河谷型”、“复合型”、 “多源聚合型”,并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首要污染物(其次为细颗粒物PM2.5),其污染来源主要是扬尘、机动车尾气、煤烟尘及工业源污染。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在国家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前,我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先行一步制定出台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的治理总体思路是,重点抓颗粒物治理,全面加强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型污染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优化工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及能源结构,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实施点线面源综合控制、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源头治理和生态增容结合,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力争到2015年,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保持稳定,控制在二级标准以内;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65%以上。

(二)加强领导合力攻坚防治。一是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实施意见》出台后,省上及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西宁、海东两市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和预防预警等机制,共同治理区域大气污染。两市均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级督查组、综合协调组等工作机构,所辖区县、园区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建了相应机构,两市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多次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西宁市实行市级领导承包负责制,并由市纪委、监察部门牵头对各区县、重点施工项目和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  同时还制定印发了《城市施工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机制》、《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等制度,在全市创造性地建立了街道、社区、楼院三级网络体系,定期召开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观摩推进会,全面推进网络化管理模式。海东市印发了《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和《鼓励提前淘汰机动车辆奖励补贴办法》等,确保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二是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省财政厅连续两年向两市下达治理专项资金共计2亿元,引导带动两市投入资金16.3亿元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省经信委淘汰水泥、铁合金、碳化硅等落后生产设备19台(套),关闭各类小企业70家;省住房建设厅出台了《绿色施工标准》、《青海省城镇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并开展了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省商务厅督促中石油、中石化于2013年底全面退市国Ⅲ车用汽油,并供应国Ⅳ车用汽油;省公安厅建立了全省“黄标车”电子台账;省环保厅联合省气象局开展了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同时还联合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制定了《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问题,有力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扬尘治理。一是抓建筑工地扬尘监管。两市按照“工地围挡、地面硬化、物料封闭、拆迁洒水”的思路,对市区施工工地全面实行围挡作业,拆迁建筑工地做到喷雾降尘,废弃渣土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及时回填,裸露地面及时遮盖、硬化、绿化。主要路段采用机械人工清扫相结合,对入城运输车辆实施加盖管理,杜绝违规偷运、渣土散落造成环境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年底两市城区基本达到了5个“100%”(施工现场围栏率、施工地面硬化率、建筑材料封闭储存率、拆迁及施工开挖场地洒水率、  出工地运输车辆车轮车身冲净率分别达到 100%)。今年,在巩固扬尘治理不反弹的基础上,又采取人工增雨、对拆迁和施工场地采用喷雾车高压喷雾作业,建立施工扬尘治理现场审查制度并将其作为开工建设许可的前置条件,从源头管控扬尘污染。二是抓道路扬尘治理。两市突出了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去年在市区主要道路出入口设立车辆检查站,实行24小时昼夜检查。改装渣土车实施密闭运输。今年继续加强监管,再购置道路洒水车、清扫车对主次干道进行洒水降尘作业。西宁市实行了渣土开挖保证金制度,建立GPS监管平台,对745台渣土车安装了车载GPS监控设施,并启用市区两级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信息化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两市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清洁保洁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三是抓重点区域扬尘治理。去年两市在对裸露地实施大面积覆盖、对停车场和城乡结合部破损道路进行硬化的基础上,今年持续加强区域扬尘治理。西宁市裸露地覆盖面积达到13万平方米,对无法覆盖的裸露荒地、 山地,采取了压实、硬化或洒水板结等措施,减少了随风扰动起尘的现象。海东市对工业园区和平安、乐都核心区的建设,按裸地开发时段分别了提出碾压覆盖、种植植物、建设苗圃等治理措施,海东工业园区已完成绿网覆盖裸露地 5200亩,建设扬尘围挡墙2.1万米,有效减少了裸地面积,大幅降低了扬尘污染。

(四)实施煤烟尘污染治理。去年,两市改造燃煤锅炉 730.75蒸吨,完成了1043家餐饮业煤油烟治理,依法取缔城区部分露天烧烤店,整治了煤炭经营场所。西宁市选定6个制高点建立了环境观测站,监控并及时处理随意焚烧垃圾行为。今年, 两市计划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1109蒸吨(其中西宁市809蒸吨、海东市300蒸吨),目前已完成120蒸吨。西宁市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80多平方公里扩大至166平方公里,在禁煤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规范治理煤炭经营市场,目前三县5家煤炭集中经营市场正在建设;制定发布了西宁市用煤品质标准,下一步将设卡控制劣质煤入市,从源头减少煤烟尘排放。

(五)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及油气回收。去年,两市依法淘汰“黄标车”7200余辆。西宁市完成了428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装工作,实施了14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今年,西宁、海东两市政府都出台了黄标车鼓励性淘汰补助政策,已淘汰黄标车 4688辆,完成了23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西宁市“黄标车”限行区域由7.5平方公里扩大至10.7平方公里,机动车稽查布控系统正在积极筹建中。同时,按照国家油品升级的总体安排,今年年底全省将供应国Ⅳ车用柴油,相关销售单位正在消化国Ⅲ车用柴油库存。

(六)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去年,两市完成了火电、水泥行业企业的烟气脱硫脱硝年度减排任务,工业园区和企业也投入资金修建抑扬散物料棚,改造除尘设施,积极推进工业污染治理。西宁市全时段在线监控火电、钢铁等废气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了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规范化整治,累计取缔环境污染重、生态破坏大的中小型加工企业167家。海东市在坚持24小时对重点企业视频监控的同时,对电解铝、铁合金等行业企业进行严格管控。今年,省环保厅要求对新建火电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火电厂实行限煤质、限排放的“双限”控制。  同时,在《青海日报》公布了33家重点企业累计投资6.44亿元的 48个大气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目前,黄河鑫业回转窑烟气脱硫工程等12个项目已完工,珠峰锌业氧化锌脱硫工程等28个项目正抓紧建设。制定了全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年度计划,8个清洁生产重点项目正抓紧落实。先行实施的青海制药厂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年底前可建成投运。

(七)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去年,省林业厅在东部城市群组织植树造林37万亩,对200个村庄进行了绿化,在高速公路沿线、机场周边造林1.24万亩。西宁市启动了北川河核心段生态河道一期治理工程和宁湖湿地工程,增强了区域环境空气自净能力。今年,又在两市安排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营造林计划任务27.6万亩,安排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和新农村村庄绿化资金9729万元,安排南北山绿化工程资金2555万元。目前省林业厅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的新要求,积极争取并将湟水流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陡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启动了乐都大地湾人工湿地项目,省环保厅正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

(八)注重社会宣传和舆论监督。省环保厅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与《中国环境报》、《青海日报》和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新闻网等媒体的合作,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新闻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省环保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了“向大气污染宣战——守护大美青海的蓝天”省垣环保宣传活动,省市约120多家单位6000余名公众参加了现场环保宣传互动活动,发放了  《公众防护 PM2.5科普宣传册》等环保宣传品万余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环保科普社区行”、“环境普法下基层”等活动16场,在青海广播电视台交通音乐频道开辟“环保科普时间”对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及重点工作进行集中持续宣传,制作播出环保公益广告,有效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西宁市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治污不力的工地、企业、单位及时在媒体上曝光,每日公布大气污染指数。海东市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题片,在《海东时报》开辟专栏,在市县电视台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参与支持度。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监测结果显示,西宁市去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81.9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从2012年的135微克/立方米降至126微克/立方米,  降幅6.67%;平均降尘量为12.93吨/平方公里,  2012年同期降幅57%。今年1—6月份西宁市优良天数112天,  比去年同期增加51天,优良率为61.88%,同比提高28.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由79微克/立方米下降为69微克/立方米。在全国7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处3650位间,其中34月份在西北省会城市居第一。去年,海东市平安县城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从9月份的137微克/立方米降至11月份的 119微克/立方米,下降13.2%;今年l—6月份海东市平安县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4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48微克/立方米下降了9.5%。

二、持之以恒地抓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我省在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东部城市群建设的快速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形势不容乐观,从大气污染特征和趋势来看,既要开展集中攻坚,更要抓好持久防治。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省市联动、区域联防、网格化治理、督查考核问责等机制,全面实施道路和建筑施工场地扬尘常态化、规范化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目前,两市机动车保有量达 50.5万辆,尤其是西宁市出行高峰期交通拥堵趋势在加剧,造成机动车在怠速状态下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两市现有污染排放量占比较高的黄标车5.5万辆,淘汰进度不尽理想。下一步,要大力推进交通畅通工程,加快推进西宁城市轻轨、南绕城高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同时督促两市进一步落实好鼓励黄标车淘汰的奖补政策,年内完成1.6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争取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黄标车的淘汰。

 第二,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目前,我省电解铝、钢铁、火电、化工、水泥和铁合金、碳化硅等行业在东部地区集聚度高,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呈增长趋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 2010年以来呈逐年上升趋势,工业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繁重。下一步,一方面严格新建项目的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要求,推进建设项目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提高工艺装备水平,从严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另一方面,强化现有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和中小微企业产业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技术工艺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同时,结合国家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要求,统筹规划,以资源禀赋和区域环境容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区域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整合、转型或易地发展,解决布局性污染问题。另外,今年6月西宁市政府出台了《西宁市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省上也正在考虑制定东部城市群建设项目的有关负面清单。

第三,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据统计,西宁、海东两市煤碳消费量为1172万吨,占全省煤碳消费量的56.78%。

下一步,针对工业用煤,要加强煤质管控,禁止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逐步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提高燃煤品质。针对生活用能,要加快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扩大管网覆盖面,提高覆盖区内天然气的使用率。加快推进城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完成1109蒸吨锅炉改造任务。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使用电、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或达标的环保型煤,提高城乡清洁能源使用率。

第四,提高生态增容减污能力。两市属半干旱气候,植被覆盖度较低,风沙大,大气颗粒物浓度背景值偏高的特征明显。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湟源至民和区间的湟水谷地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实施力度,抓好铁路、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湟水沿岸生态林、农田林网、天然或人工湿地的恢复保护与建设等工程,加强西宁、海东市主城区公园、社区、道路等地的绿化,不断提高流域的林草植被覆盖率,增强区域环境空气自净能力。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颗粒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快设施农业建设,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少耕的农田耕作方式,努力防止农田起尘。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需要说明的是,去年以来,省人大高度重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听取汇报,更加体现了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三区”建设,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