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为解决教师不足的问题,今年重新核定了教师编制,使全省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得到增加。但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有些地区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城镇教师超编、近郊和山区教师不足,牧区中小学双语教师不足,体、音、美等专业教师缺乏,请有关部门谈谈这个问题。同时,集中办学之后,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任务繁重,教师既要教学,又要轮流班照料学生,工作压力很大,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省编办承诺:
(一)关于城镇教师超编、近郊和山区教师不足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考虑到近郊、山区学校,尤其是教学点在编制配置上有特殊倾斜,为此,省上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核编方案时,对教学点的核编给予了特殊照顾,在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基础上,在测算的编制总量内,为每个教学点补充增加了1名编制。二是以实际在册的学生数为基数,核定下达各地的编制总量后,明确要求各地在编制分解过程中,要合理解决好近郊和山区教师不足的问题,并加以适当倾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编制分解、使用和教师配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保障近郊和山区的孩子能够平等地享有教师等教育资源。
(二)关于牧区中小学双语教师不足问题。鉴于开展双语教学的学校在编制配置上有特殊需求,为此,省上研究制定全省中小学核编方案时,在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基础上,在测算的编制总量内,增设了双语补充编制,为开展双语教学的学校补充增加了双语教师编制。
省教育厅承诺: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合理设置教师岗位。新一轮编制核定工作完成后,学校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设置和开齐开足课程的要求,合理设置专任教师岗位,并本着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设置教辅岗位和管理岗位。二是新增的教师编制和今后自然减员腾出的空编,要优先用于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科学、合理制定教师补充计划,逐步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三是积极探索紧缺学科教师巡回授课、流动教学制度,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结合各地实际以县或学区为单位开展巡回授课、流动教学,保证基本开课要求。四是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探索小学全科教师特别是小学双语全科教师培养,为农牧区学校培养能胜任小学2门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以满足农牧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配备教师难的问题。同时,在现有学科相对富余的教师中,选拔中青年教师进行转学科培训,使他们经过一年左右的培训后,能基本胜任转学科后的教学工作。五是开展教育对口帮扶,建立以示范学校为重点的校对校、一对一帮扶机制。
随着全省教育布局调整,寄宿制学生大幅增加,学校食宿、保洁、安全等工作量大增,确实存在集中办学之后,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任务繁重,教师既要教学,又要轮流班照料学生,工作压力大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新一轮核编中已明确重新核定的编制用于中小学的教学岗位、教辅岗位和重要管理岗位(包括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管理岗位),后勤服务实行临时聘用和灵活用工。下一步,我们要求州、县级政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青办发12号文要求,创新学校后勤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在校生规模核定各校临时用工额度,依据当地收入水平确定工资标准,严格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做好后勤人员招聘、管理工作,使教师有更多的精力投身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二、优化配置师资力量是实现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请问如何逐步均衡师资力量?如何采取措施解决农牧区基层尤其是偏远地区教师不足和长期稳定的问题?
省教育厅承诺: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好入口关。本着缺什么学科教师,补什么学科教师的原则,优先招聘紧缺学科教师,逐步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统筹工作,将免费师范生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作为农牧区中小学校教师补充的主要渠道,提高中小学教师初次配置质量。对通过省级公开招聘到农牧区乡及乡以下学校任教,且与学校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由财政补偿学费作为奖励,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牧区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二是确保合格教师留得住。建立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激励机制,对农牧区学校特别是乡及乡以下学校,在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支持城镇学校教师到基层学校任教,城镇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任的教师到乡及乡以下学校任教,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农牧区乡及乡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助,平均每月360元。加大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到2015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三是通过交流查找并努力缩小差距。开展教育对口帮扶,将教师支教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有计划地组织西宁市、海东市等地选派教师到青南等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开展对口支教,同时加大县域内教师交流。通过教师的交流,查找并努力缩小地区间、校际间的差距。建立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中,向农牧区学校教师倾斜,切实加强农牧区教师培训。四是对地方政府均衡配置师资进行督导评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在全省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行委)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五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到,各地普遍希望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地区间、学校间在校生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编制调整,同时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保持教师编制适度宽余,为教师培训等工作提供条件,对此,有关部门有什么措施?
省编办承诺:
第一,这次重新核定编制后,对于能否使用好、发挥好和管理好中小学编制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关注和重视。为此,省编委要求,重新核编后首先要加强对新核定编制的管理,并规定:一是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纳入各地事业编制总量,但实行专项管理,不得与其他事业编制混用。二是严禁党政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挤占和借用中小学编制。挤占和借用中小学编制的,由省编办按挤占数和借用数相应核减当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实名制管理,严格按核定的编制配备教师和管理教师,实现核定的编制与占编人员的对应管理,严禁超编配备教师。长期被借用的教师不得纳入教师实名制管理范围。重新核编后形成的超编人员实行专库管理,逐步消化。
第二,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率,用好、用活新核定的编制是规范教师队伍编制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此需明确:一是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下达各地后,市州编制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探索建立区域内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县域间、学段间学生变化情况,适时进行合理调整。二是县(市、区、行委)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学生数变化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学校间中小学编制。三是明确提出要建立空编的使用与接纳特岗生、免费师范生和公开考录补充紧缺专任教师工作有机结合的机制,以逐步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为此,市州编制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县区制定为期3年的特岗生和免费师范生接收计划,并经审核同意后,按年度组织实施。
第三,我们将会同教育厅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占用教师编制、长期借用教师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有关政策规定,着力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特别是通过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区域内的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发挥好重新核定编制的使用效率。
省教育厅承诺:
新一轮编制重新核定后,使各地多年来反映的教职工编制紧缺问题基本得到缓解。今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编制部门做好编制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校生变化情况,并加强与编制部门的协调沟通,适时对教职工编制进行区域内的动态调整,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整顿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严格按照青发12号文件要求,督促借用教师按规定返回教育教学岗位,确实不能返回的,要限期调离,腾出岗位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进一步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师编制使用效率。
四、我省今后在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整顿规范临聘教师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诺:
近年来,我省从制度建设和规范程序入手,使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开招聘已经成为我省中小学校新进人员的主渠道,成为我省引才引智的大平台,得到了各级事业单位和广大求职者的基本认可,按照国家要求已经实现公开招聘的全覆盖。
(一)完善招聘政策,增强招聘工作的科学性。一是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5个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会同省委组织下发《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从“严把事业单位进人关、严格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严格坚持公开制度、严格加分政策、严格执行体检规定”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政策。二是制定了《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实施细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人员工作实施细则》共三个政策性文件,有针对性地细化和明确了具体政策,进一步增强了招聘政策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三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纠风办、省公务员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青海省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从“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不断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宏观管理”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再次进行规范和完善,确保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出问题。四是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座谈会,重点规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建立省州两级招聘制度,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操作。一是2012年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调整了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权限,决定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只允许省、市(州)两级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比较集中的现象。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从2011年起,要求全省所有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必须要依托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和我厅门户网站统一发布,以求达到方便考生、便于监管的目的,并在统一平台上及时发布报名情况、考试成绩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建立省、市(州)两级公开招聘舆情监测和报告制度。由省、州两级主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公开招聘应急预案。指派专人负责收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舆论动态,及时对本地区公开招聘的各类突发性事件进行舆情研判,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四是重点加强对各基层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和现场监督。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在试卷命题、阅卷等方面对基层给予积极支持,省厅在业务指导、现场巡视、委派面试考官等方面加强指导和帮助,确保基层招聘工作规范操作,平稳实施。
(三)强化政府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一是严格审核招聘实施方案。重点审查招聘程序是否规范,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条件设置是否切合实际等等,凡招聘方案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允许组织招聘。二是监管重点环节。具体做法是:笔试、面试命题环节要求全封闭进行,由纪检、保密人员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执行。面试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社会考官占一半以上,全部考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委派;面试现场有纪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志巡视监督;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通过强化监管,消除了考生及家长对招聘公平性的疑虑,增强了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力。
(四)理顺编外人员招聘,维护公信力。2012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同时,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强化编外人员监督管理,《意见》要求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程序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承诺:
把好新聘教师的入口关,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重要工作。只有把好入口,保证招聘的教师素质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同时加强在岗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技能,使他们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素质教育的新要求,提高教育质量才有根本保证。
临聘教师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主要是因编制紧缺而临时聘用了部分教师。一些地区为了如期完成“两基”攻坚的历史性任务,根据在校学生大幅增加的实际,不同程度地聘用了一些编外教师。一些地区由于民族地区语言、生活习惯不同,交流存在困难,非本民族高校毕业生不愿去,即使去了也留不住,为了保证学校教学运转,临聘了部分教师。还有部分地区为了解决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通过挂靠、见习、临时安置等形式,在中小学安排了一些临聘教师。为了妥善解决临聘教师问题,省委、省政府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整顿规范临聘教师,积极鼓励现有临聘教师参加新聘教师招聘考试,并在今年集中招聘1969名中小学教师工作中,拿出70%的岗位面向临聘教师和当地毕业生,将有一批临聘教师通过招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参加新聘教师招聘考试未能录用的临聘教师,依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确定过渡期,过渡期内与当地相同岗位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按照我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监管工作意见》要求,规范临聘教师使用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后,各地不得在编制外再聘用代课教师。
五、省人大常委会在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的过程中,化隆县一些特岗教师反映,化隆县部分特岗教师没有按国家规定的年限及时纳入编制,工资待遇也没有提高,请结合全省特岗教师队伍的现状谈谈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省教育厅承诺:
化隆县特岗教师反映的没有按国家规定年限及时纳入编制管理的问题确实存在。截至今年8月,全省共有211名服务期满未能按期纳入编制的特岗教师,占应纳编特岗教师总数的7%。其中化隆县有111名聘任期满特岗教师没有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主要原因是该县目前没有空编,在当年申报特岗教师招录计划时,对3年后自然减员及核编等情况预计不足造成的。
从2006年以来,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5537名,分布于我省六州两市的45个县(市、区、行委)。广大特岗教师的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普遍认可,大部分特岗教师已经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有的已成为学校的中坚力量。通过实施“特岗计划”,一是有效缓解了农牧区学校师资短缺矛盾。为我省农牧区中小学补充了一批急需的教师,使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得到了较为集中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师结构性短缺矛盾。二是增强了农村牧区学校的生机活力。特岗教师学历层次较高,学科门类齐全,年龄均在30岁以下,较好地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学历、学科和年龄结构,为农村牧区学校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了农村牧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创新了教师补充机制。特岗教师聘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继续在当地任教的纳入编制。我省特岗教师留任率达到85.87%,为农牧区中小学招聘并留住了一批优秀教师。同时,省级统筹、公开招聘的办法,严格了用人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保证了新聘教师质量。
省政府高度重视“特岗计划”的实施,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意见》,明确了有关部门责任和相关政策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大对各地执行特岗计划政策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特岗教师待遇的落实。针对化隆等地区存在的特岗教师未能按期纳入编制管理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编制的使用审批与“特岗计划”实施有效衔接,严把教师招聘计划审核关。存在聘任期满特岗教师未按期纳编问题的地区,不再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也不得通过其他渠道招聘教师。二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确保未按期纳编特岗教师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直至纳入编制。三是未能解决特岗教师纳编问题的地区,其教师自然减员腾出的编制,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必须全部优先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纳编问题。
六、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这在客观上要求教师自身必须有高尚的师德。目前一些教师不注重道德修养,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教书不育人等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请问我省今后如何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省教育厅承诺: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原因。客观上高考指挥棒直接左右家长、社会对学校、学生的评价导向;主观上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在评价学校、教师、学生时只看升学率,从而放松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甚至有个别教师违背教师职业规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近年来,针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在职公办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和教书不育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高度重视,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2008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印发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省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措施,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教育和整治活动。今年元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告》,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建立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督查惩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青发〔2013〕11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两个文件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是严把新聘教师录用关口。在教师招聘条件和标准中,进一步细化完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严格政治审核,把好入口关。
二是创新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建立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研究制度,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政治素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定期组织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师德论坛、师德征文等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塑造新时期人民教师可亲、可敬的良好职业形象。
三是健全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青海省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师德考核制度,按照过程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学生评价、教师互评、组织考评等方式,定期对教师师德进行考评。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的首要内容,对有严重失德和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撤销教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追究法律责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工作检查考核,各州(市)、县(市、区、行委)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每年开展一次本地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工作检查考核。要把定期考核与经常性的检查指导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不足,督促整改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四是健全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表彰奖励机制。省政府每三年对中小学特级教师、十杰教师、十杰校长、“十佳班主任”评选表彰;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每两年对全省中小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支持教育和教师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是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社会人士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加强学校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综合管理、有效管理。发挥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工作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公布部门电子信箱和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是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学校评估、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州(市)、县(市、区、行委)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
七、加强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各地教师反映,目前中小学对教师的考核评价以考试成绩为主,忽视德育及体、音、美教育的现象比较普遍,既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加强,也影响了相关教师的积极性。请问我省今后如何加强和改进教师业绩考核评价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省教育厅承诺:
目前,基础教育发展仍不均衡,一些制约素质教育推进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消除;唯分数的单一评价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家长望子成龙,希望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愿望强烈;特别是作为素质教育的实施者,一些校长和教师的观念、教育教学能力等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学校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因素。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以教育评估为基础的教育教学、教育政策评价机制,成立全省教育发展评价中心,对各地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成效开展定期评估,对教育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研究,为教育科学规划与决策提供依据。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建设。打破以“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传统做法,以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来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提升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对学生的了解和尊重、教学实施与设计以及交流与反思等。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加强教师业绩评价考核制度建设,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奖惩和聘用的主要依据。二是健全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改变片面的把升学率高低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传统做法,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加强对中考改革的评估和指导,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学科课程。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为依据,按照国家对德育、音乐、美术、体育、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设置要求,开足开齐课程。以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依据,加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规范中小学教师基本教学行为。
八、教师综合素质的培训提高直接关系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一些地区反映,目前受训教师抽调难,希望引起重视,同时希望省上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特别是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请问今后如何加强和改进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尤其是边远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省教育厅承诺:
在组织教师培训工作中,确实存在参训教师抽调难的问题。这里既有教师抽不出来的问题,也有不愿抽的问题。此次核编后,我省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但行政事业单位借用教师造成的在编不在岗、寄宿制学校工勤及管理岗位占用编制、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的存在,造成中小学一线教师紧缺,客观上存在参训教师抽不出来的问题。同时,有些校长因担心骨干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会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而不愿意派骨干教师外出参加培训。有的学校安排工作相对比较“闲”的人员,甚至是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人员参加培训。
国家要求中小学教师每5年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行省级、市地级、县(区)级和校级四级培训制度,省级负责高级职称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提高培训,市州级负责中级职称教师和州级、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县级针对当地教师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组织全员培训,学校围绕解决课堂教学中的突出问题组织教研活动加强培训。
针对受训教师抽调难的问题,我们主要通过组织青海师范大学和青海民族大学高年级师范生在春季和秋季学期轮流到民族自治州为主的地区开展顶岗支教,置换出部分骨干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使培训能从每年春季学期开始有计划的分多批次进行,以减轻农牧区集中抽调参训教师的压力;遴选中小学优秀教师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通过听课、评课、示范教学等方式对农牧区教师进行培训;在具备网络条件的地区开展远程网络与州、县教研室或学校组织的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培训,实现教师在岗培训。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教师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以农牧区学校教师为重点的培训工作。在组织实施的“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中,重点向农牧区学校教师特别是双语教师倾斜。在培训内容上充分听取各地意见,紧紧围绕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二是充分利用省内外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工作。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依托青海师范大学建设藏汉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融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教育资源研发、教育教学研究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元、开放、高效的藏汉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省内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使更多的教师通过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会同培训单位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坚持理论培训和教学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和案例教学相结合,满足参训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采取现场教学、互动式教学、开放式教学等多种形式,以上大课和小组讨论交流相结合,以理论学习和实地考察相结合,重点在转化理论学习成果上下功夫。集中培训过程中,采取组织参训教师到实践基地学校或其他办学质量较高的中小学观摩或跟岗研修,使农牧区学校参训教师与实践研修学校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师徒结对,通过“师傅”的传帮带,提高教学能力。四是不断规范教师培训工作。认真落实《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2011~2015年)》、《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等,加强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质量监管等环节工作,确保教师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九、改善教师待遇是稳定教师队伍、保障教育发展的重要前提,我省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将采取哪些新的措施?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诺: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科教兴青、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广大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根据国家的部署,我省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了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保持了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大体相当,确保了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2013年,我省建立乡镇工作岗位补助制度,将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实施范围,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360元,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教师的工资待遇,稳定了教师队伍。同时,今年省委、省政府还相继出台了调整职工交通费补助标准、增加职工冬季取暖费补助和规范州县乡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等一系列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干部职工的收入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全省干部职工的工资水平。一方面,继续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情况,积极争取国家在提高我省职工工资待遇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与支持;另一方面,结合我省地方财力状况,认真研究出台待遇政策,继续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拓宽增资渠道,研究探索改革性、福利性和奖励性的收入分配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干部职工的收入。
十、我们在果洛等地了解到,牧区教师的周转房面积过小,只有40多平米,没有考虑一些教师带家属生活实际,教师意见较大,请问这个问题今后怎么妥善解决?
省发展改革委承诺:
农牧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是按照坚持“政府统筹、产权公有、周转使用”和“新建与维修相结合、标准适度、经济适用”的原则,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牧区教师周转宿舍基础设施建设,使基层教师生活条件逐步改善,教师队伍趋于稳定,为农牧区教师安居乐教、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和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奠定基础。国家规定周转宿舍要体现“公益性”和“周转性”,教师周转宿舍产权公有,专供教师周转使用,必须与教师住宅严格区分,严禁项目建成后变更用途。同时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标准,每套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平方米。国家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目的是解决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及离家较远的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提供住宿保障条件,其性质为“公益性”和“周转性”,不是解决边远艰苦地区教师住房问题。
截至目前,在国家大力支持下,累计落实建设资金4.78亿元,建设周转宿舍6535套,建筑面积24.15万平方米。全省“三江源”地区16个县的教师周转宿舍已基本覆盖,逐步向藏区其它州县和东部农业区扩展。“十二五”期间,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在全省边远艰苦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布局合理、实用适用的农牧区教师周转宿舍,改善农牧区教师基本工作生活条件,为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十一、学校民主管理直接关系教师队伍建设的成效,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中小学还存在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承诺:
针对一些中小学还存在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现状,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持依法治校。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人员依法治校、依法管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师德水平,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二是要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为依据,加强对校长提高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提高校长民主管理能力。
十二、近年来,省财政厅在加大教育投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请问今后在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进一步的支持、保障措施?
省财政厅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省财政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和各地对教师的需求情况,一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计划,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补充基层中小学教师队伍,缓解农牧区中小学教师短缺,教师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二是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省属高校本专科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置换出农牧区青年教师,参加置换脱产集中研修培训,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三是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力度。2013年投入资金4700万元,比上年增长80.77%,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四是逐步建立省、州(市)、县、校教师队伍培训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对教师培训工作的培训任务、培训责任和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各级各类教师定期培训制度,确保每位教师每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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