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督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和常委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日期:2012-03-06 来源:《青海人大》公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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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41件。省人代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进行分解归类,这些建议涉及我省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工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的建议93件,财政经济类的建议60件,农牧环保类的建议64件,教科文卫类的建议94件,民族宗教类的建议3件,政治法律类的建议10件,其它类的建议117件。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6次主任会议确定了6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交7家承办单位办理。目前,这些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总的来看,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复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85%以上,代表满意率95%以上。
        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不断健全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创新建议督办工作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坚持以提高见面率、落实率为目标,采取组织代表视察、现场督办会、部门协调会、代表见面会、重点建议汇报会等督办形式,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督办质量,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的落实。总的来讲,今年的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完善制度是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前提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促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首先狠抓落实,认真开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今年3月25日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省政府副省长王令浚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对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德贵与“一府两院”签订了办理工作交接书,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其次是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青海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制度》,从代表建议的交办与办理、办理程序、督办方式等方面对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作出规定,已交各承办单位征求意见,此制度待修改后试行。为适应新时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要求,准备将《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修改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把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对一些条款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使规定更具可操作性。第三是督办工作中,着重规范督办工作程序。目前承办单位的综合处室基本建立起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办、审核、签发、答复、与代表见面、征求意见、归档等制度。承办单位综合处室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随时督促了解进展情况,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突出重点是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有效形式
        省人大常委会在督办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如今年将关于增加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专为残疾人低保的建议;关于在县一级设立省级财政补助地方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关于在游牧民定居工程中增加配套设施建设投资免去游牧民自筹资金的建议;关于把岗察等藏族乡纳入藏区经济发展扶持政策范围的建议;关于在西宁市设立双语学校或者教学班的建议和关于加大矿产资源勘查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牵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农牧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督办,并要求省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办结,通过督办常委会重点建议,督促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整体提升。
        承办单位充分认识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倾听群众呼声,加强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承办单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改进行业和部门作风,提高单位工作质量的抓手。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与本行业、本部门规划紧密联系起来确定部门内部的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促进行业部门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高。如省财政厅、教育厅、交通厅、农牧厅等单位在办理好本年度建议的同时,全面落实近几年办理工作中形成的“三见面”要求(办前、办中、办后主动与代表联系,争取代表全过程参与办理工作),深入基层和实际,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与联系,主动征求办理工作意见,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办理工作收到好的效果。特别是对过去因为条件所限不能办理的建议,研究分析看如今办理条件是否成熟,如果可以办理,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对这种办理工作形式比较满意,督办工作实效明显。
        三、创新方式是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有效途径
        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研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的新方法,创新督办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督办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每年都选择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借助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力量,扩大督办主体,形成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专委会、人大代表、承办单位和新闻媒体等多方面合力,实施全方位督办。如今年常委会第76次主任会议确定了6件重点建议,交7家承办单位办理,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督办,各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各承办单位都能主动向常委会领导和负责督办的专门委员会汇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认真接受常委会的监督;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通过与代表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情况,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制订办理措施,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督办效果明显。二是扩大代表建议专题检查范围,创新检查方式。今年常委会将被检查单位从过去的4个扩大到7个,在7月底,8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领导,专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检查组,分别由桑杰、郭汝琢、昂毛、曹文虎四位副主任带队,分5个检查组,赴7个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办。针对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档案资料、制度建设、办理情况、代表反馈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扩大常委会听取汇报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数量。由以前2家增加到了3家,今年专题检查结束后,研究确定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三家单位在9月份向常委会汇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动代表建议整体提高。四是改进报告方式。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将在本次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直接听取“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常委会的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一府两院”有关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度,采取重点督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集中督办、个别督办等方式,深入调研,实地考察,现场督办,促使问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督办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答复件,要求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到答复满意为止。对确因条件政策所限,不能解决的代表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四、注重实效是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最终目的
        为提高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常委会及有关部门注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全程跟踪督查办理进度。按照代表建议答复的有关规定,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进行实时督查,对个别单位到期还未办理答复的专门发出催办函督促办理。二是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发挥代表建议作用。如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督办马复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建议》时认为,残疾人是社会群体中最弱势、最困难、最需要保障和扶持的群体。解决好残疾人的问题,既体现社会和谐,又体现社会文明和进步,要求有关部门一定要办理好这个建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专委会监督要求,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办理马复兴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探索研究重度残疾人优先、重点、长期的保障政策和措施,并通过一系列创新工作,切实解决了重度残疾人的社保问题,办理工作惠及全省3万多重度残疾人,办理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满意和充分肯定。三是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反馈工作的同时,把人大代表建议目录在省人大信息网上发布,接受全社会监督。四是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面研究梳理,编写成《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办理答复选编》,供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五是以提高代表满意和解决率为目标,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对办理难度较大或有意见分歧的,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面对面商谈,并及时把办理情况反馈给代表。提高了督办实效。六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无论是视察、调研等都邀请新闻单位参与,及时向全社会报道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办理和督办代表建议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推动了办理工作开展。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等各承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今年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督办过程中发现,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和督办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督办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须在今后工作改进和完善。今后,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以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进行督办,努力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依法督办代表建议。完善督办制度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保障。省人大常委会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制度,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依法做好督办工作。同时督促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落实“三见面”“回头看”等好的经验与做法,紧紧围绕见面率、办复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强化见面率,保证办结率,提高解决率。其次是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增强承办工作的主动性,把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规划,依法履行好办理职责。第三要继续督促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督办逐步形成办理全程有分工,有责任,有部署,有落实,形成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的办理工作新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提高督促办理工作实效。首先要求各承办单位根据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不同情况,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了解代表建议提出的背景和要求,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的意见,增强与代表的互动,努力把代表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对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认真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形成答复方案,耐心向代表解释,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其次要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着眼点,按照“明确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办理责任,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行文格式等,在具体督办中结合实际抓督办,举一反三抓督办,紧密配合抓督办,创新方式抓督办,通过督办达到提高代表建议实效,促进工作水平提高的目的。三是继续编印人大代表建议与答复汇编,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四是继续把改善民生、转变发展方式、生态保护与建设、解决制约发展因素等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以重点带动一般,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进一步加大督办工作力度。首先省人大常委会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制度,对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按照主任会议要求,在明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上,对本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优秀单位进行表彰,鼓舞先进。对推诿扯皮、重答复轻落实的单位或承办人员要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建议完善单位内部办理工作考评机制,积极探索分类办理,集中答复的方式。二是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充实到办理队伍的同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夯实办理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检查力度。督促承办单位在调研办理,沟通办理上下功夫,主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工作,在坚持原有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创新督促方式,促使督办水平不断提高。
        总之,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大督促办理工作力度,全面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